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信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杭州华策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信用修复,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
杭州华策工贸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682917237F,法定代表人包玲华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为杭临平市监处罚〔2022〕125号,不良信息内容为 2022年5月3日,当事人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被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一)没收违法所得334.7元;(二)处罚款人民币9442.4元,两项合计9777.1元的行政处罚。
经审核,该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进行信用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6日至5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金佳怡 联系电话:0571-89530833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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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市监信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杭州华策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信用修复,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
杭州华策工贸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682917237F,法定代表人包玲华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为杭临平市监处罚〔2022〕125号,不良信息内容为 2022年5月3日,当事人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被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一)没收违法所得334.7元;(二)处罚款人民币9442.4元,两项合计9777.1元的行政处罚。
经审核,该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进行信用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6日至5月23日)。
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相关情况。
联系人:金佳怡 联系电话:0571-89530833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