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5/2023-15910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审管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审管办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05-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关于崇贤街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意见征询

来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5-19 12:35 浏览次数: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将于近期就崇贤街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详见附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3-xqgs620c86759fa31482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2、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6、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3-05-22 

2、意见递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3年5月22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杭州市临平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评标区2号办公室,邮编311100)。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ZLPZFCG@126.com。联系人:沈晓燕联系电话:89530678 

3、意见接收机构: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杭州市临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4、联系人: 沈晓燕     

5、联系电话: 89530678 

6、联系邮箱:  HZLPZFCG@126.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处理。

HZLPZFCG-2023-006意见征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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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关于崇贤街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意见征询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5/2023-15910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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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将于近期就崇贤街道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详见附件)向潜在供应商和相关专家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3-xqgs620c86759fa31482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2、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内容;6、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3-05-22 

2、意见递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供应商和专家应于2023年5月22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杭州市临平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评标区2号办公室,邮编311100)。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HZLPZFCG@126.com。联系人:沈晓燕联系电话:89530678 

3、意见接收机构: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杭州市临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4、联系人: 沈晓燕     

5、联系电话: 89530678 

6、联系邮箱:  HZLPZFCG@126.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采购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有关专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须有本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同时还应提供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4、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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