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9/2023-15585 文件编号 乔街办〔2023〕20号
责任部门 乔司街道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乔司街道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05-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印发《临平区乔司街道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乔司街道   发布时间: 2023-05-05 17:03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各部门:

为深刻吸取金华市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

重大火灾事故、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目前已造成29人死亡)教训,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及街道领导指示要求,研究制定了《临平区乔司街道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和铁的手腕、铁的措施,确保街道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亚运会、亚残会期间平安稳定。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临平区乔司街道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吸取金华市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目前已造成29人死亡)教训,全面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

一是一厂多租(厂中厂)、纺织印染、制鞋、海绵生产加工、竹木加工、锂离子电池制造使用、危化品使用、小家电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医院、室内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等用工单位;二是街道辖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考试机构;三是街道辖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建筑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和承压焊和结构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二、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特种作业培训考试管理。要重点对街道特种作业人员(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培训考试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督促培训机构全面抓实培训质量,配齐配全其开展的特种作业培训的实操设备,严格按照大纲培训,强化实物实操设备操作练习。要进一步加强考试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实操考评大纲要求组织实操考试,不得随意减少省略考试环节,尤其是个人防护用品穿戴、作业现场环境检查等安全步骤,杜绝用仿真设备代替实物操作进行考试,一经发现,要坚决向上级部门建议取消考点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工种的考试资格。针对培训考试机构存在师资力量不足、未按照大纲培训、档案不规范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压缩培训学时、培训档案造假、参与学员考试作弊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属地公安部门查处。

(二)强化现场动火用工单位监管。各村社、各部门要按照“谁动火谁负责”原则,压实动火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依托基层网格加大对辖区动火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和巡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佩戴使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审批、技术交底、现场监护等,对企业及相关动火作业人员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托区应急局下层执法力量,依法依规实施处罚。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动火非法违法违规行为通过“12345”“12350”进行举报。要切实落实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预警管控,凡涉及工业企业动火等危险作业,必须登陆“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进行安全承诺上报,亚运期间等重点敏感期,凡“三场所两企业”等重点场所、重大风险企业,每日需登陆“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进行安全承诺,上报企业危险作业动态;凡线上预警、线下抽查发现工业企业安全在线没有如实进行安全承诺申报的,将严格落实执法惩处、督查通报。

(三)强化执法打击和行刑衔接。各村社、各部门要对照动火作业十二类违法违规行为(见附件1),进一步强化执法打击力度,对动火作业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凡发现电焊工无证作业、违规作业的,要重典治乱,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强力执法震慑违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各村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在思想上警醒起来、行动上动员起来、措施上严格起来,全力消除违法违规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化开展,一并部署推进。确保动火作业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媒体曝光,强化警示宣传。各村社、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动火作业安全宣传,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和教育警示作用,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引起社会各界对动火作业安全的高度关注。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违法违规动火作业报道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公正、客观,严防虚假、片面、有害的信息传播,防止报道不实造成负面影响。

(三)落实全链条管理,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各村社、各部门要强化动火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资格、用工、工具、现场管理,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相关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涉电焊气割企业要规范动火作业证编制,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动火分析和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聘用无证操作人员,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涉及动火作业的企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十不准”规定(见附件2),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

各村社、各部门分别于4月30日、5月15日、5月30日、6月15日、6月30日报送《乔司街道动火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3)至街道区域发展办。

    联系人:高宇斌,联系电话:86291135

附件:1.打击十二类违法违规行为

          2.临平区动火作业“十不准”

          3.乔司街道动火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附件1

                                      打击十二类违法违规行为

1.培训机构未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的;培训档案造假的;

2.特种作业考试点监考人员和实操考评员徇私舞弊的;

3.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违规上岗作业;

4.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5.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6.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7.无资质、超范围违规承接焊接业务;

8.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动火作业人员档案;

9.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0.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1.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12.未按规定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从事动火作业。


附件2

                                                       临平区动火作业“十不准”

1.动火作业未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焊割;  

2.未经办理动火作业内部审签手续(委外动火作业未签订安全协议),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监护人(监火人)不到位的,不准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气体、油类等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管道,未经彻底置换清洗,排除危险性前,不准焊割;

5.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6.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准焊割;

8.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以及附近有其他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准焊割;

9.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不准焊割;
      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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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9/2023-15585 文件编号 乔街办〔2023〕20号
责任部门 乔司街道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乔司街道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05-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各部门:

为深刻吸取金华市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

重大火灾事故、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目前已造成29人死亡)教训,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及街道领导指示要求,研究制定了《临平区乔司街道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和铁的手腕、铁的措施,确保街道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亚运会、亚残会期间平安稳定。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乔司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临平区乔司街道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吸取金华市武义县浙江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4·17”重大火灾事故、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目前已造成29人死亡)教训,全面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

一是一厂多租(厂中厂)、纺织印染、制鞋、海绵生产加工、竹木加工、锂离子电池制造使用、危化品使用、小家电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医院、室内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等用工单位;二是街道辖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考试机构;三是街道辖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建筑焊工特种作业人员和承压焊和结构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二、整治时间

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强化特种作业培训考试管理。要重点对街道特种作业人员(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培训考试机构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督促培训机构全面抓实培训质量,配齐配全其开展的特种作业培训的实操设备,严格按照大纲培训,强化实物实操设备操作练习。要进一步加强考试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实操考评大纲要求组织实操考试,不得随意减少省略考试环节,尤其是个人防护用品穿戴、作业现场环境检查等安全步骤,杜绝用仿真设备代替实物操作进行考试,一经发现,要坚决向上级部门建议取消考点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工种的考试资格。针对培训考试机构存在师资力量不足、未按照大纲培训、档案不规范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压缩培训学时、培训档案造假、参与学员考试作弊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属地公安部门查处。

(二)强化现场动火用工单位监管。各村社、各部门要按照“谁动火谁负责”原则,压实动火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依托基层网格加大对辖区动火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管和巡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佩戴使用、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审批、技术交底、现场监护等,对企业及相关动火作业人员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依托区应急局下层执法力量,依法依规实施处罚。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拓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对动火非法违法违规行为通过“12345”“12350”进行举报。要切实落实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预警管控,凡涉及工业企业动火等危险作业,必须登陆“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进行安全承诺上报,亚运期间等重点敏感期,凡“三场所两企业”等重点场所、重大风险企业,每日需登陆“工业企业安全在线”系统进行安全承诺,上报企业危险作业动态;凡线上预警、线下抽查发现工业企业安全在线没有如实进行安全承诺申报的,将严格落实执法惩处、督查通报。

(三)强化执法打击和行刑衔接。各村社、各部门要对照动火作业十二类违法违规行为(见附件1),进一步强化执法打击力度,对动火作业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凡发现电焊工无证作业、违规作业的,要重典治乱,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强力执法震慑违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各村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动火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在思想上警醒起来、行动上动员起来、措施上严格起来,全力消除违法违规动火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化开展,一并部署推进。确保动火作业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媒体曝光,强化警示宣传。各村社、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动火作业安全宣传,要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和教育警示作用,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引起社会各界对动火作业安全的高度关注。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违法违规动火作业报道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公正、客观,严防虚假、片面、有害的信息传播,防止报道不实造成负面影响。

(三)落实全链条管理,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各村社、各部门要强化动火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资格、用工、工具、现场管理,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相关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涉电焊气割企业要规范动火作业证编制,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动火分析和应急预案,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禁聘用无证操作人员,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涉及动火作业的企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十不准”规定(见附件2),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风险。

各村社、各部门分别于4月30日、5月15日、5月30日、6月15日、6月30日报送《乔司街道动火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见附件3)至街道区域发展办。

    联系人:高宇斌,联系电话:86291135

附件:1.打击十二类违法违规行为

          2.临平区动火作业“十不准”

          3.乔司街道动火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附件1

                                      打击十二类违法违规行为

1.培训机构未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进行培训的;培训档案造假的;

2.特种作业考试点监考人员和实操考评员徇私舞弊的;

3.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违规上岗作业;

4.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5.在火灾、爆炸等危险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6.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7.无资质、超范围违规承接焊接业务;

8.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动火作业人员档案;

9.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0.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1.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

12.未按规定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从事动火作业。


附件2

                                                       临平区动火作业“十不准”

1.动火作业未持有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焊割;  

2.未经办理动火作业内部审签手续(委外动火作业未签订安全协议),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监护人(监火人)不到位的,不准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气体、油类等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管道,未经彻底置换清洗,排除危险性前,不准焊割;

5.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6.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准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准焊割;

8.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以及附近有其他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准焊割;

9.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不准焊割;
      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