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0/2023-16729 | 文件编号 | 临平交通〔2023〕23号 |
责任部门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交通运输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06-0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3年临平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3-06-29 10:27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局属各单位,市交通执法队运河港航执法大队:
现将《2023年临平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5日
2023年临平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今年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市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委办有关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部署和要求,为做好全区交通运输领域2023年“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平安护航亚运”工作主线,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全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除险保安强化年”活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活动,持续开展隐患曝光,创新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应急演练,不断增强全民交通运输安全意识,牢固树立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理念,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遏制交通运输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平安护航杭州亚运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主要内容
2023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统一开展。
此次活动主要围绕“平安护航亚运”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全民参与常态化应急演练以及“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重点内容开展“十大交通安全”活动。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紧紧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督促企业观看《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每日晨会”“以案说法”等活动。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国15条”“省25条”“市50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科技强安。结合“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以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域全量全程全覆盖,不断将学习贯彻活动融入安全生产中心大局,把教育移到现场、融入基层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二)扎实推进实施调查研究。
深化“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对照“八个注重、八个不搞”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一批群众、企业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面对面听取基层、企业、群众的需求,围绕公路运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及港口码头作业、交通工程建设、防汛防台等6个重点领域,尤其是针对当前火灾事故多发、本质安全水平不高、部分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等问题,秉持“隐患不排查、问题不整改就是事故”的理念,研究提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措施,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实效的调研成果。
(三)加大法律法规宣贯力度。
利用新闻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等,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以案普法”工作,组织开展“以案释法”系列优秀科普作品、公益广告等制作征集展播活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法律指导,增强从业人员履行安全义务、维护安全权益的意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督促企业积极参加“一把手讲安全课”“安全承诺践诺”“我的岗位安全我负责”等活动,引领带动一线员工互动讲安全。
(四)推动自查自纠走深走实。
指导企业、事业单位、家庭等各类主体各个层面全方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推动各类主体由“要我查”向“我要查”转变,营造“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争当吹哨人”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突出重点,持续动态更新重大风险清单,认真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大调研等工作,积极组织宣传报道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进展情况。
(五)大力推动安全宣传报道。
积极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线上“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性活动。深入开展应急科普“五个一”宣传活动,鼓励系统、行业干部职工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动员企业开展一次设备车辆安全技能培训,推动行业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组织企业职工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安全体验馆、安全警示教育基地等宣教阵地优势,开展沉浸式安全宣传体验,以“感受安全”促进安全宣传。利用公路、桥梁、车船、港口码头等交通设施和场所以及报纸、网站、微信、微博和其他电子媒介等手段,采用发放资料、现场咨询、海报展板、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知识。在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各单位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整治内容和其他群众关心的安全话题,通过文艺汇演、应急演练、装备展示、张贴海报、网络直播、发放资料等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 行动,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
(六)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浙里办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平台”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隐患排查,对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兑现奖励。鼓励企业结合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全员参与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临平交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开展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随手拍”。依托省市级媒体舆论监督栏目,突出交通运输领域,持续曝光“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根据交通运输领域事故特点,结合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隐患,围绕亚运安保、自救互救、人员转移、决策指挥、物资调度、专家研判、医疗救护等重要内容,通过情景模拟、实战推演等形式督促企业开展1次综合应急演练,确保全体员工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一线员工岗位工作责任教育、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推动员工熟练掌握岗位应急“关、避、喊、报、助”五步法,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八)开展“百万员工大培训”活动。
围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广泛开展“动火作业风险我知道”宣传活动,督促企业对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开展外包外租典型违法案例专题警示教育;对持证上岗“三项岗位人员”进行核查,严厉打击无证、假证上岗。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对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企业自行培训、安全培训考试点的人员配备、制度落实和培训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指导企业制作并宣传一批通俗易懂、接地气的“人人会应急”小视频或图片,督促企业观看武义“4·17”重大火灾事故警示和电焊动火作业事故警示等教育片,利用反面“活教材”培训员工,让培训效果更直接、更生动、更震撼。
(九)持续推进“平安交通”系列工作。
持续推动“平安公路”,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深入开展“平安车船”,深化道路运输客运打非治违,持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协同监管,严格“四类重点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应急标准宣贯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
(十)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3年“安全生产万里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交通运输“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行动,深化开展除险保安强化年活动,全力开展全区交通运输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企业,以“区域行”“网上行”等形式进行集中采访报道。积极开展典型宣传,在全区范围内选树在大排查大整治和自查自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岗位模范典型,充分展示“两个先行”新征程中我区广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者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队伍风貌。同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交通枢纽、公交车站、建设工地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等重点部位,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播放公益广告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统筹,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密切联系、通力合作,建立相应活动组织机构,认真做好活动组织、宣传、实施、检查、统计、总结等各项工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单位要把活动与“主体责任年”、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抓发展年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报信息送。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名单请于5月26日前反馈。活动期间每周三17点前报送本周重大、特色活动即时报送电子版资料(视频、图片、文字)。安全月期间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活动总结报告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局安全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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