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7/2023-16772 | 文件编号 | 临平财采监〔2023〕12号 |
责任部门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财政局(国资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6-30 11:39 浏览次数:
投诉人: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昌东一路18号
被投诉人: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临平区东湖北路488-1号29幢三层
采购人: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世纪大厦19-23楼
相关供应商:联合体(杭州恒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泰极路6号5幢101室
投诉人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对临平区教育局2023学年义务教育段学生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编号:YJZFCG2023-043,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3年6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材料经补正(6月7日至6月14日)后,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诉称:投诉事项1:投诉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的临平区教育局2023学年义务教育段学生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判定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报价文件无效。事实依据: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参加临平区教育局2023学年义务教育段学生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判定本公司资格审查记录符合,见开标记录截图。1、我司投标资格审查符合,并且在开标过程中配合评委会要求,分别在16点05分和16点12分两次提供报价履约承诺文件,应足以证明我公司对临平区教育局2023学年义务教育段学生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报价是负责任的,是不存在影响产品质量和诚信履约的情况。代理机构不能在我方两次提供报价履约承诺文件后,还差别对待,单方面认为我方报价会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怀疑我司不能诚信履约,还要求提供涉及企业机密的纸张发票和人工费用、物流核算证明。2、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不能凭借我方提供的非本项目采购用纸张发票(提供的是市场用纸采购发票,开票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项目开标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为依据判断,判定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无效。项目在未确定中标供应商,因每个项目适用的原材料纸张尺寸、规格是特定的,所以供应商是不会冒风险提前采购原材料的,故无法提供针对本项目采购的纸张发票证明。这点在代理机构致电我司要求提供项目用纸张发票,当时已经明确表态无法提供。但在代理机构方向性引导下,我司为了不让投标报价文件无效,才上传了非针对本项目采购用的原材料纸张发票,以示配合。3、代理机构更不能因为我司投标报价低于其余几家公司投标报价,在没有采购项目成本的数据支撑下,主观判定我方报价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代理机构评定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参加临平区教育局2023学年义务教育段学生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的报价文件无效,数据依据是什么?是否清楚采购项目纸张用吨位是多少吨,项目成本是多少,物流费用和人工费用应该是多少?我司数据依据:我司参加临平区教育局2023学年义务教育段学生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在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合理报价:整个项目预计采购原材料260吨左右,按我司5月24日核算原材料70克纸张采购价5800元/吨(生产成本核算聊天记录附件),各项成本综合加起来我公司报价208998元(含原材及其它损耗,证明文件见报价附件),报价已经涵盖了确保产品质量和诚信履约的材料费用,人工费用,物流费用及企业所需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以上资料为企业机密,我司认为不应当在开标过程中要求供应商强行提供,在供应商两次补充递交报价履约承诺文件后,还怀疑供应商诚信履约的能力。代理机构协商组是否认为我司要求利润空间太低?报价300万以上(或者接近投标限价)利润100万以上,才能确保供货质量和诚信履约?我司要求代理机构提供判定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无效的数据核算依据,提供整个采购项目应用原材料多少吨,人工费用和物流费用标准是多少,合理投标报价应该是多少,数据证明我方低于项目采购预算成本价,报价无效,而不是毫无根据的主观认定就判断结果。如果没有数据核算依据,为什么判定我司投标报价无效?招标文件规定了项目采购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并没有规定最低投标报价限价,我司投标报价完全是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在基于合理的企业生产成本和利润预期基础上,做出的能诚信履约的负责任的投标报价。代理机构不能判定我司投标报价文件无效。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第52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政府采购法第20条(第八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关于投标报价合理性的4个高频问题,财政部做出了解答,其中第二条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截图)。我司参加临平区教育局2023学年义务教育段学生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递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理合法合规。投诉请求:判定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文件有效,按综合评标得分高低顺位,重新判定中标结果。
被投诉人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及采购人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共同辩称:1、代理机构无权对你单位的报价文件作出任何评定,评标现场评标委员会在政采云系统作出了询标要求,代理机构致电只是友好提醒被询标单位,注意查看询标内容,具体内容以政采云内的询标纪要内容为准。2、本项目共有8家单位投标,在评价评审阶段8家单位报价分别为丽水市新时代教育印刷有限公司3475590元,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2089987元,浙江余杭新华书店有限公司3110920元,山东维克多利纸业有限责任公司3451032元, 杭州恒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3383020元,杭州现代彩色印刷有限公司2516348元,河南园方印务有限公司3380935元,浙江广育爱多印务有限公司3491394元,评标委员会认为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2089987元,杭州现代彩色印刷有限公司2516348元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60条明确规定,要求2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证明材料,具体过程如下:①关于投诉人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第一次询标主要内容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60条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你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详见附件1),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提交了澄清函主要内容为“此次报价完全根据我方的生产经营成本核算,不存在会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况,确认投标报价无误!”的一个承诺(详见附件2),评标委员会认为仅承诺无法证明能保证产品质量及诚信履约。②基于以上情况,评标委员会发起第二次询标,主要内容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60条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你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产品进货渠道发票、人工费、运输费、售后费用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详见附件3),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提交了澄清函主要内容为“此次报价完全根据我方的生产经营成本核算,不存在会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况,确认投标报价无误!”的一个承诺及一张68克纸的发票(详见附件4),评标委员会认为承诺和不是本项目纸张要求的发票(本项目要求为70克纸)无法证明能保证产品质量及诚信履约,认定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的澄清函仍无法证明能保证产品质量及诚信履约。基于询标1和询标2的情况,评标委会对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作出了无效标认定。综上所述,评标委员会先后2次发起询标,明确告知了要求提供哪些资料,评标委员会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同时询标内容、程序均通过政采云平台,电话只是友好提醒,你单位有义务按政采云的询标内容提供证明材料;你单位在政采云平台中2次提交了澄清函,评标委员会认定你已经清楚要求澄清的内容,并已经提交资料完毕,没有发起第三轮询标,并无不妥,故评标委员会按照你单位2次澄清函内容及其附件,作出了无效标处理决定,符合规定。
联合体(杭州恒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未提供书面说明。
经调查查明:
一、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2023年5月9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5月30日开标,共有投诉人等8家供应商投标,其中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杭州现代彩色印刷有限公司等2家供应商因未通过报价评审而投标无效,5月31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联合体(杭州恒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
二、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0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三、评标程序3.4报价评审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三、本项目共有8家供应商投标,报价分别为丽水市新时代教育印刷有限公司3475590元,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2089987元,联合体(浙江余杭新华书店有限公司、杭州华星印务股份有限公司)3110920元,山东维克多利纸业有限责任公司3451032元, 联合体(杭州恒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盛元印务有限公司)3383020元,杭州现代彩色印刷有限公司2516348元,河南园方印务有限公司3380935元,浙江广育爱多印务有限公司3491394元。
四、《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显示: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临平区教育局2023学年义务教育段学生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小组对你方的采购响应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需要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60条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你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2023年5月30日16时10分前在线递交。
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回复:此次报价完全根据我方的生产经营成本核算,不存在会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履约的情况,确认投标报价无误!
五、《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显示: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临平区教育局2023学年义务教育段学生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小组对你方的采购响应文件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需要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60条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你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产品进货渠道发票、人工费、运输费、售后费用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2023年5月30日16时25分前在线递交。
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回复:此次报价完全根据我方的生产经营成本核算,不存在会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履约的情况,确认投标报价无误!同时,提供了一张购买纸制品*68g双胶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二、采购清单5、技术参数
品名 | 开本 | 内页数量 | 技术参数 |
摘录本 | 16开(260mm×184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纠错本 | 16开(260mm×184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大作文簿 | 16开(260mm×184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大方格 | 16开(260mm×184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160g铅画纸 | A4( 210mm×297mm) | 20页 | 160克铅画纸;塑料袋封装,无装订。 |
英语(小学) | A5(210mmx148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数学(日子格) | A5(210mmx148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数学 | A5(210mmx148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拼音田字 | A5(210mmx148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拼音 | A5(210mmx148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方格 | A5(210mmx148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笔记 | A5(210mmx148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英语本 | B5 (239mm×169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练习本 | B5 (239mm×169mm) | 60页 | 内页:70克白色双胶纸;封面:145 克牛皮纸;冷胶包书脊背 |
七、质疑阶段,投诉人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就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质疑,具体为:质疑事项1:认为我公司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余几家公司投标报价,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判定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无效。事实依据:1、开标过程中,甲方专家认为我公司报价低于其余几家公司报价,要求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澄清,在我公司多次补充报价承诺文件后,坚持要我公司提供纸张发票,人工费用,物流费用等涉及企业机密资料。2、我公司电话多次阐述立场,投标用纸张发票,因项目还在开标中,未确定中标,原材料未采购,无法提供发票。人工费用和物流费用涉及企业管理成本机密,无法提供。因第三方坚持按照专家要求补充材料,我公司为了不让投标报价无效,将5月23日市场用纸张发票作为参考上传,此发票并不是针对本项目采购的纸张原材料,并且依据这张发票判定我公司投标报价无效,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事项2:投标过程中第三方负责人要求我公司在16点25分前递交证明文件。我公司积极配合提供资料,并在16点18分致电第三方要求继续增加递交证明材料,没有得到正面答复。随后我公司又在16点23分致电第三方,对方电话不接,导致时间耗尽。我公司认为在投标过程中遭受不公正待遇,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充分享有并且行使投标文件递交权,导致评标委会判断我公司投标价格无效,我公司质疑投标公平公正性。事实依据:详见通话记录附件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判定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有效。
被投诉人杭州益嘉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质疑答复,具体为:评标委员会先后2次发起询标,明确告知了要求提供哪些资料,评标委员会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同时询标内容、程序均通过政采云平台,电话只是友好提醒,你单位有义务按政采云的询标内容提供证明材料;你单位在政采云平台中2次提交了澄清函,评标委员会认定你已经清楚要求澄清的内容,并已经提交资料完毕,没有发起第三轮询标,并无不妥,故评标委员会按照你单位2次澄清函内客及其附件,作出了无效投标处理决定。事实依据:评标委员会先后2次发起询标,详见附件。
本机关认为:
关于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于报价是否合理的评审依据为是否“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而非“成本”。是否需要投标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投诉人主张“不能在我方两次提供报价履约承诺文件后......还要求提供涉及企业机密的纸张发票和人工费用、物流核算证明”缺乏依据,不予支持。投诉人报价2089987元,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诉人对其报价合理性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产品进货渠道发票、人工费、运输费、售后费用等),投诉人回复“此次报价完全根据我方的生产经营成本核算,不存在会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履约的情况,确认投标报价无误”并提交了一张购买68克双胶纸的发票,评标委员会认定投诉人报价无效。投诉人主张“不能凭借我方提供的非本项目采购用纸张发票(提供的是市场用纸采购发票,开票日期为2023年5月23日,项目开标日期为2023年5月30日)为依据判断”“不能因为我司投标报价低于其余几家公司投标报价,在没有采购项目成本的数据支撑下,主观判定我方报价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投诉调查处理过程中,本机关亦未发现评标委员会对投诉人的报价评审存在明显不当,故对投诉人前述主张不予支持。据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投诉人江西宏达彩印有限公司关于临平区教育局2023学年义务教育段学生空白作业本采购项目(编号:YJZFCG2023-043)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做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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