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5/2023-16924 | 文件编号 | 临民〔2023〕30号 |
责任部门 | 区民政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04-1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开展社会团体2022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7-06 14:24 浏览次数:
各业务主管单位、相关党建工作机构、各社会团体: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年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2022年6月30日前经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应参加年检。其中,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实行年度报告。
二、年检程序和要求
(一)程序
1.社会团体自查填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临平区”,在搜索框中搜索“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慈善组织搜索“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或在政务服务栏中,依次点击“部门服务—区民政局—其他行政权力—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找到相应年检事项,输入社会团体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按照说明在线如实、准确填写《报告书》,经法定代表人确认后,点击“提交”按钮。上述网上填报工作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待预审通过后,社会团体要进行网上文书确认,依次点击“我的-办事记录-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件-文书确认”,请签字后上传《报告书》尾页(社会团体签章页)完成文书确认。
2.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党建工作机构出具意见。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督促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年报资料,对网上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2023年6月30日前,业务主管单位网上对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年检初审意见(意见分“拟合格”“拟基本合格”“和拟不合格”三种),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党建工作机构对社会团体年检年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并加盖印章。
3.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区民政局对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审查后的《报告书》作出年检结论。
(二)要求
1.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予预审。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10日内补正。社会团体网上材料提交后,请随时关注网上预审情况,若预审退回,应根据退回意见尽快补正并重新提交。
2.社会团体逾期未加盖年检印章且无正当理由的,视同不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处理。
3.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社会团体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参加年检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符合《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区民政局将依法依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三、年检内容和报送材料
(一)主要内容
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人员和机构变动及财务管理等情况。
(二)报送材料
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其中第(一)(三)项材料通过系统填报上传,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第(二)项材料需原件送到登记管理机关加盖年检结论章。各类材料报送均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无正当理由延迟提交材料的,按照未参加年报处理。
被认定为慈善组织且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团体,须提交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四、年检结论和审查标准
社会团体年检结论分别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一)社会团体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不合格;存在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罚则情形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应建未建党组织的;
2.未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的;
3.未按照章程规定时间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未按期换届的;
4.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章程核准、备案的;
5.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
6.违反证书、印章管理规定的;
7.违反或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8.未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的名称开展活动的;
9.在2022年度不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
10.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或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11.会费标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12.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
13.财务管理或资金、资产使用存在违规情形的;
14.向企业派捐索捐、强拉赞助或者强制企业入会的;
15.违反规定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或者违反规定使用票据的;
16.违反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
17.不具备法律规定社会团体法人基本条件的;
18.报告书填报不完整、不准确,存在少报、错报、瞒报等未如实报告情形的;
19.未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的;
20.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的;
21.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
22.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的行为。
社会团体在提交年检材料前,对存在的违规事项已经自查自纠、主动先行整改的,年检时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三)社会团体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如发现社会团体存在以上行为,年检结论不合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检结果公告
社会团体年检结果将在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临平区市民之家二楼H12民政窗口(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
网上账号和密码找回咨询电话:4008884636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0571-56001655
联系电话:线上咨询:(钉钉)临平区社会组织业务审批办理工作群(群号30881680);电话咨询:0571-86220613;
附件:杭州市社会组织年检操作手册
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杭州市社会组织年检操作手册
Step1:进入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选择“临平区”,并搜索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Step2:选择在线办理
Step3:选择在线办理,法人登录(必须是单位账号)
Step4:阅读用户须知进入办事
Step5:填写信息
注意:受理地区请选择临平区
Step6:填写信息
注意其中带红星号的为必填项,灰色框的为从后台获取或者系统自动计算获得的数值。
如果发现灰色框回显的信息有问题,可添加QQ群453118113,并提供实体证照图片。
填报需要注意信息
填报页面有以下几种元素组成:
置灰栏:
不需要手动填写为自动生成或者后台获取数据
下拉框:
点开选择即可
必填项:
带红色星号,必须填写,否则无法提交
可导入框:
Step1.点击下载模板
Step2. 按照规定填写完毕
Step3.点击批量导入选择要导入的文件
导入成功
1. 上传附件
Step1:字段信息填完之后点击下一步
Step2:点击加号
Step3: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即可
2. 选择取件方式
可选择自取或者邮寄
3. 信息确认
信息确认页面,里面会显示所有填报信息,如果没问题点击提交
显示此页面之后即提交成功
点击办件详情
办件状态如果是待受理即审批系统已经收到年检办件,等待审批即可。
常见问题
excel导入失败常见原因
有下拉框的要选下拉框
前两行不能删除,包括英文行
有必填的必须要填写
表格中日期要是2000-01-01这种格式
如果表格中有脱敏值
填内容将这列补充好(可以就填 1 2 3 4)
如何查看进度
政务网点击我的找到办事记录,可以找到自己的件,如果办件是受理中则还在审批中,如果是不予受理或者已退件,则需要办事人员点击重新上报按钮重新上报
点击详情可以看到具体退回原因,如果退件会有短信通知
如何文书确认
和所有社会组织事项一样:进入到政务网-我的-办事记录
点击文书确认
用户可以看到自己办件信息,在此处可以点击下载附件下载纸质材料
如果无异议,用户可以点击页面下方是的,我同意文书内容,上传签章页
如何保存草稿
在办件中最下方有保存草稿按钮,如果想保存当前信息方便下次填写,可以点击保存草稿,提示保存草稿成功之后即可
下一次要找草稿的时候可以在政务网我的、草稿记录中找到当时保存的记录,点击编辑就可以进入到之前的填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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