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5/2023-16946 文件编号 临民〔2023〕48号
责任部门 区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05-2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强基赋能 培优发展”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质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7-07 09:24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社会组织培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民民〔2021〕120号),《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质效提升工程的通知》以及《中共杭州市临平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临平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平区委办〔2022〕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社区社会组织“强基赋能 培优发展”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质效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鼓励扶持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基础,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提供社区服务、规范社团发展、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质效提升。

(二)对象范围

以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社区社会组织(包括登记类和备案类)为重点。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各镇街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持续逐年有明显递增,3A级及以上数量翻一番,平均活跃度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实现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行更加有效,各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更加凸显、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支持保障更加完善、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全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

二、主要举措

(一)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结构

1.推动社会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积极挖掘党员、居民代表、退休社区工作者、乡贤等社区能人、居民骨干力量或带头人,畅通参与渠道,优先发展社区协商、矛盾调解、公共事务和安全、群防群治等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协助推动居民有序参与基层民主协商、群众自治实践,参与“物居业”三方协同治理,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等,参与“护航亚运”等中心(重点)工作。推动社区居民依法依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3.推动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立足民生需求,推动家庭教育、健康、养老、育幼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主动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内一老一小、低保及特困人员、残疾、妇女等群体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庭教育等志愿服务和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心理健康等专业服务。依托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加快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引导社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服务队伍)依法注册登记或进行备案,根据《临平区社会组织志愿者招募管理工作指引》,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推动文化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围绕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充分挖掘社区本土文化和本社区热心爱好文化体育的居民,支持群众文化、艺术、体育、教育、科普、娱乐、慈善等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有效提高居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居民在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中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居民楷模、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需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公序良俗。

(二)完善社区社会组织扶持措施

1.加强资金扶持。强化资金补贴、项目奖励、孵化培育等多元化资金保障,对首次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区级及以上品牌社会组织、品牌项目或领军人才称号的,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民〔2022〕30号)文件标准予以奖励或补助。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新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中原则上不低于30%面向社会组织购买,探索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等长期持续购买服务方式。

2.强化平台建设。按照《临平区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评估指标》,对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成效评估,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运营经费补助,完善组织入驻、培育孵化、项目创投、品牌输出等一系列标准服务链。加强社会工作联合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孵化服务功能,充分挖掘、培育和引导有潜力的居民团队进行登记或备案管理,合作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

3.提升保障能力。各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村(社区)可通过“一址多用”“合署办公”等方式,依托各中心、服务站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支持。鼓励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组织专职从业人员,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民〔2022〕30号)文件标准落实增量扩容补助。

(三)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1.规范分类管理。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申请登记,联合属地镇街加强对其依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检查;对暂未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镇(街道)实施备案管理,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分类开展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规模较小、未达到备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村(社区)进行兜底管理和培育指导。

2.规范党建工作。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应建尽建”,对于党员身份专职人员超过3人的要建立正式支部,不足3人的以“专职+指导员”“专职+兼职”等方式组建、联建、统建正式支部或功能型支部,原则上隶属于属地镇街或村社党组织,完成组织覆盖。各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要成立功能型党组织进行兜底管理。制定符合社区社会组织特点的支部工作清单,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抓实主题党日、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党员教育管理经常性工作。

3.规范评价体系。由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牵头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评价体系,包括平台建设、项目绩效和活跃度等。由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牵头开展社区社会组织活跃度测评和培训工作。由村(社区)探索建立城乡社区“两委”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评议制度,将评议结果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相关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

4.规范内部管理。各镇(街道)职能科办(中心)、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指导登记类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依据章程建立完善负责人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监督等制度,办理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负责人等重要事项。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动态管理,要充分发挥社区的组织动员优势,激活存量社区社会组织。

(四)聚焦社区社会组织赋能提升

1.聚焦初创型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对于初创型社区社会组织,各镇(街道)要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序实施服务理念提升和管理运作规范,如开展专业服务理念认同及“认识社区社会组织”主题活动,开展备案登记要求与流程、制度建设、团队与财务管理等专题培训,以及沟通技巧、资源筹措、应急处置、风险防范等主题培训,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基础服务能力。

2.聚焦发展型社区社会组织专业化提升。对于管理已经较为规范的发展型社区社会组织,可开展“项目设计训练营”和“项目实操督导服务”,邀请专业导师围绕需求调研、项目研发、路演指导等项目申报全流程开展培训,开辟公益创投“创业板块”,邀请品牌社会组织提供全过程指导等服务。

3.聚焦成熟型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化打造。对于运营完备的成熟型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提升品牌意识、找准品牌定位、提炼品牌项目、扩大品牌影响等品牌营造主题培训,组织实地见学市内先进同类组织,打造“一村社一品”“一镇街多品”的品牌阵营。全区适时开展社区社会组织优秀服务案例评选活动,选树品牌、推广经验。

(五)强化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

1.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各社区社会组织要深入社区群众,深入了解掌握辖区内民生服务需求与难题,对照需求积极链接公益慈善资源,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方式精准帮扶社区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一批公益性、互助性、志愿性民生服务项目,主动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便民服务,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2.高效参与“基层自治”。依托“五社联动”载体机制,激活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完善社区社会组织运营管理社区服务综合体机制,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一站式”服务,吸纳社区社会组织代表参与民主协商,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建言献策。

3.精准助力“共同富裕”。社区公益基金会、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要主动资源社会链接,为特殊困难群众相关的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因地制宜培育推动一批社区社会组织从社会服务转向经济服务,打造农业特色品牌,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把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壮大、指导监督工作和加速推进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工作作为服务发展社会组织、推进现代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统筹推进、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掘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队伍,依托综合服务设施加强资源共享和互通有无,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2.落实工作责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将纳入民政工作考核指标,各镇(街道)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步推动该项工作纳入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内容,形成上下协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工作格局。

3.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及时归纳总结、宣传推广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民生服务。区民政局将适时开展先进典型选树与推广,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的表彰奖励。

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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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强基赋能 培优发展”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质效专项行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5/2023-16946 文件编号 临民〔2023〕48号
责任部门 区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05-2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道)、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社会组织培优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民民〔2021〕120号),《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质效提升工程的通知》以及《中共杭州市临平区委办公室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临平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临平区委办〔2022〕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社区社会组织“强基赋能 培优发展”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质效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决策部署,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鼓励扶持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基础,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居民参与、培育社区文化、提供社区服务、规范社团发展、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质效提升。

(二)对象范围

以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各社区社会组织(包括登记类和备案类)为重点。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各镇街社区社会组织数量持续逐年有明显递增,3A级及以上数量翻一番,平均活跃度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实现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行更加有效,各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更加凸显、管理机制更加健全、支持保障更加完善、整体发展更加有序、作用发挥更加明显,成为全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力支撑。

二、主要举措

(一)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结构

1.推动社会治理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积极挖掘党员、居民代表、退休社区工作者、乡贤等社区能人、居民骨干力量或带头人,畅通参与渠道,优先发展社区协商、矛盾调解、公共事务和安全、群防群治等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协助推动居民有序参与基层民主协商、群众自治实践,参与“物居业”三方协同治理,参与制定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等,参与“护航亚运”等中心(重点)工作。推动社区居民依法依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3.推动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立足民生需求,推动家庭教育、健康、养老、育幼等领域的社区社会组织主动融入城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络,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为社区内一老一小、低保及特困人员、残疾、妇女等群体提供生活照料、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庭教育等志愿服务和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心理健康等专业服务。依托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加快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引导社区各类志愿服务组织(服务队伍)依法注册登记或进行备案,根据《临平区社会组织志愿者招募管理工作指引》,规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3.推动文化体育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围绕培育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充分挖掘社区本土文化和本社区热心爱好文化体育的居民,支持群众文化、艺术、体育、教育、科普、娱乐、慈善等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有效提高居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居民在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中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和谐社区、居民楷模、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需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公序良俗。

(二)完善社区社会组织扶持措施

1.加强资金扶持。强化资金补贴、项目奖励、孵化培育等多元化资金保障,对首次获得3A级及以上评估等级、区级及以上品牌社会组织、品牌项目或领军人才称号的,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民〔2022〕30号)文件标准予以奖励或补助。贯彻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新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中原则上不低于30%面向社会组织购买,探索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等长期持续购买服务方式。

2.强化平台建设。按照《临平区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评估指标》,对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开展成效评估,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运营经费补助,完善组织入驻、培育孵化、项目创投、品牌输出等一系列标准服务链。加强社会工作联合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发挥孵化服务功能,充分挖掘、培育和引导有潜力的居民团队进行登记或备案管理,合作开展各类社区服务活动。

3.提升保障能力。各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村(社区)可通过“一址多用”“合署办公”等方式,依托各中心、服务站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支持。鼓励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组织专职从业人员,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民〔2022〕30号)文件标准落实增量扩容补助。

(三)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体系

1.规范分类管理。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申请登记,联合属地镇街加强对其依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年度检查;对暂未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镇(街道)实施备案管理,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分类开展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规模较小、未达到备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村(社区)进行兜底管理和培育指导。

2.规范党建工作。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应建尽建”,对于党员身份专职人员超过3人的要建立正式支部,不足3人的以“专职+指导员”“专职+兼职”等方式组建、联建、统建正式支部或功能型支部,原则上隶属于属地镇街或村社党组织,完成组织覆盖。各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要成立功能型党组织进行兜底管理。制定符合社区社会组织特点的支部工作清单,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抓实主题党日、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党员教育管理经常性工作。

3.规范评价体系。由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牵头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工作评价体系,包括平台建设、项目绩效和活跃度等。由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牵头开展社区社会组织活跃度测评和培训工作。由村(社区)探索建立城乡社区“两委”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评议制度,将评议结果作为社区社会组织相关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

4.规范内部管理。各镇(街道)职能科办(中心)、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指导登记类社区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指导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依据章程建立完善负责人选举、民主议事、民主监督等制度,办理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负责人等重要事项。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动态管理,要充分发挥社区的组织动员优势,激活存量社区社会组织。

(四)聚焦社区社会组织赋能提升

1.聚焦初创型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对于初创型社区社会组织,各镇(街道)要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有序实施服务理念提升和管理运作规范,如开展专业服务理念认同及“认识社区社会组织”主题活动,开展备案登记要求与流程、制度建设、团队与财务管理等专题培训,以及沟通技巧、资源筹措、应急处置、风险防范等主题培训,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基础服务能力。

2.聚焦发展型社区社会组织专业化提升。对于管理已经较为规范的发展型社区社会组织,可开展“项目设计训练营”和“项目实操督导服务”,邀请专业导师围绕需求调研、项目研发、路演指导等项目申报全流程开展培训,开辟公益创投“创业板块”,邀请品牌社会组织提供全过程指导等服务。

3.聚焦成熟型社区社会组织品牌化打造。对于运营完备的成熟型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提升品牌意识、找准品牌定位、提炼品牌项目、扩大品牌影响等品牌营造主题培训,组织实地见学市内先进同类组织,打造“一村社一品”“一镇街多品”的品牌阵营。全区适时开展社区社会组织优秀服务案例评选活动,选树品牌、推广经验。

(五)强化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

1.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各社区社会组织要深入社区群众,深入了解掌握辖区内民生服务需求与难题,对照需求积极链接公益慈善资源,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方式精准帮扶社区特殊、困难群体,开展一批公益性、互助性、志愿性民生服务项目,主动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便民服务,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2.高效参与“基层自治”。依托“五社联动”载体机制,激活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完善社区社会组织运营管理社区服务综合体机制,通过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医疗卫生、养老托育等“一站式”服务,吸纳社区社会组织代表参与民主协商,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建言献策。

3.精准助力“共同富裕”。社区公益基金会、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要主动资源社会链接,为特殊困难群众相关的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积极参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因地制宜培育推动一批社区社会组织从社会服务转向经济服务,打造农业特色品牌,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把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壮大、指导监督工作和加速推进镇街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工作作为服务发展社会组织、推进现代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统筹推进、对标对表、认真落实。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掘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队伍,依托综合服务设施加强资源共享和互通有无,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2.落实工作责任。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将纳入民政工作考核指标,各镇(街道)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步推动该项工作纳入社区“两委”班子目标责任考核、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内容,形成上下协同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的工作格局。

3.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村(社区)要及时归纳总结、宣传推广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区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民生服务。区民政局将适时开展先进典型选树与推广,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的表彰奖励。

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