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4/2023-18129 | 文件编号 | 临卫健〔2023〕64号 |
责任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08-3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ALPD67-2023-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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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临平区生育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3-09-08 08:09 浏览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塘栖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系列文件精神,完善生育配套支持措施,结合临平区实际,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9月10日起执行《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同步废止《关于印发临平区生育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卫健〔2022〕13号)。对在2023年9月10日前生育子女的,执行如下补助政策:
1.生育一孩的,若符合临平区原政策,按原政策补助,补助申领路径不变。
2.生育二孩、三孩的,若符合杭州市新政策,采用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补助。若不符合杭州市新政策,但符合临平区原政策的,按原政策补助,补助申领路径不变。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0日起施行。
附件: 临卫健〔2023〕64号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临平区生育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
杭州市临平区财政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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