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民委员:
您在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提前谋划和布局临平区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已交办至我局。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专题进行研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22〕6号)的要求,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1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中也要求建立含政策性长护险、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和其他商业护理保险的制度体系。桐庐县自2016年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单位已经运行多年,淳安县2023年试运行商业保险运行模式,2024年,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已经列入省市民生实事,要求全省新增参保人数2000万人以上,杭州市参保目标是859万人,临平区参保目标是70万人。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自2018年已经实现一体化,为确保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顺利出台及落地实施,杭州市已制定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的工作方案,根据市局要求,我区目前正在排摸失能人员情况,护理服务机构及人员数量,为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市局的工作方案,后期我们对工作作了如下安排:
1.参保政策制定和宣传。目前《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尚未出台,下半年我们将结合城乡居民参续保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预计在10月份全面启动长护险的参保工作。
2.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关于护理人员的培训,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落实免费培训。针对在我区参保的养老护理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最高3000元的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基本实现免费培训,全年共培养新取证养老护理员211名。二是兑现奖励激励。对于新取证的三级及以上等级的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给予2000-36000元的高技能人才奖励,2023年全区共向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发放奖励14万余元,惠及71人。三是举办技能大赛。通过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2023年会同区民政局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两场(其中高级工、中级工标准命题各一场),选拔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102人。2024年将持续关注护理行业一线技能人才的培养,服务好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同时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鼓励护理行业龙头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备案,指导备案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针对性开展培训认定工作,自主培养技能人才。
3.优化保险费用。根据《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精神,政策性长护险在全省域适时实施,以多方筹资共担方式,为失能人员提供资金保障。单位缴费可通过医保费率平移转换等方式筹集资金,个人缴费可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缴纳。城乡居民筹资参照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模式和资助参保政策执行,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探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等缴费模式。政策性长护险实行地市级统筹,探索推动省级统筹。目前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待市局明确。为减轻个人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4.社会共同参与。我区现在3家区级综合性医院均设立老年医学科、康复科,下有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老年康复病区,收治辖区老年病患者,为辖区有需要的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医疗服务。2023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391人;建立家庭病床952张,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居民提供上门送医送药服务;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老年人开展专病管理,居家康复、家庭出诊、中医药“治未病”等特色服务。杭州市医保局将通过统一招标的方式决定第三方经办合作单位,对于有资质的医养结合的单位,将通过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择优确定定点服务机构,更好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5.保障范围和保障方案。2024年已将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列入省市民生实事,并下达参保任务。各区县也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完成目标任务。为更好提升基金的使用质效,将由市局牵头制定《长期护理保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和《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做好失能人员的评定,制定个性化的保障方案,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长期护理需求,保障基金的可持续运行。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市局进度,确定承担全区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经办服务及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三方商保机构,召开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吹风会、工作部署会,结合城乡居民参续保工作,全面做好动员部署,会同中标承办机构做好长期护理险经办业务培训,开展长护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平稳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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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民委员:
您在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提前谋划和布局临平区失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已交办至我局。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十分重视,专题进行研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浙医保联发〔2022〕6号)的要求,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1月1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中也要求建立含政策性长护险、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和其他商业护理保险的制度体系。桐庐县自2016年作为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单位已经运行多年,淳安县2023年试运行商业保险运行模式,2024年,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已经列入省市民生实事,要求全省新增参保人数2000万人以上,杭州市参保目标是859万人,临平区参保目标是70万人。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自2018年已经实现一体化,为确保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顺利出台及落地实施,杭州市已制定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的工作方案,根据市局要求,我区目前正在排摸失能人员情况,护理服务机构及人员数量,为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根据您的建议,结合市局的工作方案,后期我们对工作作了如下安排:
1.参保政策制定和宣传。目前《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尚未出台,下半年我们将结合城乡居民参续保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预计在10月份全面启动长护险的参保工作。
2.护理人才队伍建设。关于护理人员的培训,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落实免费培训。针对在我区参保的养老护理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最高3000元的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基本实现免费培训,全年共培养新取证养老护理员211名。二是兑现奖励激励。对于新取证的三级及以上等级的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给予2000-36000元的高技能人才奖励,2023年全区共向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发放奖励14万余元,惠及71人。三是举办技能大赛。通过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2023年会同区民政局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两场(其中高级工、中级工标准命题各一场),选拔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102人。2024年将持续关注护理行业一线技能人才的培养,服务好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同时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鼓励护理行业龙头企业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企业备案,指导备案企业根据自身需求,针对性开展培训认定工作,自主培养技能人才。
3.优化保险费用。根据《浙江省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精神,政策性长护险在全省域适时实施,以多方筹资共担方式,为失能人员提供资金保障。单位缴费可通过医保费率平移转换等方式筹集资金,个人缴费可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缴纳。城乡居民筹资参照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模式和资助参保政策执行,优化财政资金投入结构。探索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等缴费模式。政策性长护险实行地市级统筹,探索推动省级统筹。目前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制定,待市局明确。为减轻个人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根据《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4.社会共同参与。我区现在3家区级综合性医院均设立老年医学科、康复科,下有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老年康复病区,收治辖区老年病患者,为辖区有需要的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老人提供专业医疗服务。2023年,全区各基层医疗机构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391人;建立家庭病床952张,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居民提供上门送医送药服务;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为老年人开展专病管理,居家康复、家庭出诊、中医药“治未病”等特色服务。杭州市医保局将通过统一招标的方式决定第三方经办合作单位,对于有资质的医养结合的单位,将通过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择优确定定点服务机构,更好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5.保障范围和保障方案。2024年已将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列入省市民生实事,并下达参保任务。各区县也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完成目标任务。为更好提升基金的使用质效,将由市局牵头制定《长期护理保险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管理办法》和《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做好失能人员的评定,制定个性化的保障方案,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长期护理需求,保障基金的可持续运行。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市局进度,确定承担全区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经办服务及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三方商保机构,召开长期护理保险工作吹风会、工作部署会,结合城乡居民参续保工作,全面做好动员部署,会同中标承办机构做好长期护理险经办业务培训,开展长护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