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44/2024-17450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星桥街道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星桥街道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来源:星桥街道 发布时间: 2024-10-25 15:48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5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星桥街道安乐社区等8个社区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星桥街道党工委和本轮巡察的8个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街道党工委和被巡察社区党组织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严格抓好整改工作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在反馈会后即刻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贯彻学习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研究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认识,打牢思想基础,明确整改责任。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对街道共性问题,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牵头督促整改落实。针对社区个性问题,各社区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责任,通盘统筹推进。三是坚持立行立改,抓好一体推进。深入排查问题根源,落细落实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共落实整改措施150条,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4项,开展谈话105次,追回金额277066元。
一、关于“民生问题业务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涉及贾家社区和周杨社区混合安置回迁小区的‘一区两制’的现象,物业费收缴延迟,拖欠二年物业费500万元,造成不稳定因素,街道业务科室指导不力”问题。
一是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高度重视,多次走访辖区内安置房小区,听取社区意见建议,起草《星桥街道关于桐鹤名苑一区、二区和惠都家园已满五年回迁安置房物业费收缴问题处置的建议方案》。二是召集职能科室、属地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共同讨论商议,明确两小区产生物业费用金额、物业服务企业承担方案。三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李旺对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主任冯玲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升业务指导。
(二)针对“星桥社区自2019年以来的悦泽公寓小区加装电梯问题一直还未解决”问题。
一是积极稳步推广辖区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作。街道已联合社区完成悦泽公寓、太平家园小区电梯加装意愿排摸,其中:悦泽公寓共67个单元,已有60个单元通过电梯加装民意调查;太平家园共98个单元,已有84个单元通过电梯加装民意调查,并同步完成有关加梯意见建议收集。二是积极对接区级部门掌握最新工作动态,争取更多惠民政策。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区级主管部门(区住建局)将牵头对现行加梯政策进行调整,街道积极与主管部门对接,了解掌握最新工作动态。在前期收集的加梯建议基础上提出意见建议,争取更多惠民政策条款落地。三是根据任务编制加梯工作方案。在上级任务交办基础上,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编制加梯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推进加梯工作。
二、关于“对指导财务内控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对社区财务制度执行和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发放误工费和补贴、财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监管指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资金使用监管,定期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分类管理,结合“三清一促”专项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督促社区摸清底数,要求社区上报整改措施与计划表和整改结果反馈单,全面梳理10个社区及其5个下属公司227个合同、60个工程、5512.44万元债务,发现问题34个,已全部整改完成,累计收回欠缴近600万元,结转在建工程1641.93万元,化解债务304.73万元,债务利率下调节省年利息近50万元。二是聚焦村级小微权力、小型工程、小额资金,设定2024年度村级债务规模警戒线,并实行村级债务超警戒线审批和债务风险预警制度,督促社区完善村级合同管理制度、组账村管制度、村级劳务用工制度等。三是利用数字平台加强监管,通过临平“村采云”平台、小额交易平台、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小微权力平台、“浙农经管”系统,充分发挥平台的功能和作用,用好“浙农经管”系统的会议管理、合同管理和资产卡片等模块,做到数据应录尽录,推动数智化监管。四是加强三资队伍建设,组织社区三资管理员参与临平区农业农村局培训,开展“三清一促”专项行动调度会和季度例会,加强交流沟通,互相借鉴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关于“指导村社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四好农村公路、养老设施配套等方面业务指导不够。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执行不够到位,特点亮点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指导村社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四好农村公路、养老设施配套等方面业务指导不够”问题。
关于四好农村公路。一是街道根据工作要求及计划陆续完成万乐、民乐“四好农村路”建设,共计新增农村公路2.228公里、沿线及周边区域增设及更换路灯215盏;指导安乐、太平、南星全力推进全省第八批次未来社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相关创建场景已陆续完成招标并正式开工建设,预计至2025年4月可完工并组织验收。
关于星桥街道集中配送餐中心建设。一是明确场地,已选址藕花洲大街西段162号,场地面积约600平方米。二是今年由浙江丰殿实业有限公司运营,年初达成新场地装修意向,前期已进行二次装修设计图送审并通过区住建局图审,部分设备已进场开始装修。后由于该单位原因停止意向合作。三是考虑今年财政资金紧张,该项目由街道提供场地,运营单位进行装修的方式运营,已开展招标。
(二)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执行不够到位,特点亮点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强化责任,积极整改。街道高度重视,全面推进民乐、万乐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为有效落实乡村振兴项目长效管理,建立常态化巡查检查机制。落实每周一次集中清洁环境行动,每月进行巡查检查综合考核评比。在今年8月,经区级复查验收,民乐社区、万乐社区被评为临平区“清洁乡村”达标村。二是积极招商,突显亮点。积极开展农业产业招商工作,对接农业农村局筛选高质量发展农业种植企业,经过多轮多次现场考察,目前,“之江花卉”农业项目正在区农业局指导推进中。三是稳步推进,长效常改。按照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精准化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动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持续巩固整治成果,推动乡村环境整治有序。
附件:1.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汤家社区委员会关于一
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2.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枉山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3.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社区委员会关于一
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4.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贾家社区委员会关于一
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5.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安乐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一届区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6.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周杨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7.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民乐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汤家社区委员会
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汤家社区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汤家社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汤家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归并和责任分解,明确了13项具体整改任务。整改方案正式行文后上报区委巡察办,并经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三巡察组审定,社区党委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逐项落实整改。总的来说,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社区坚持整改工作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边巡边改,已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5项,开展谈话22次,追回金额45367元。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民主决策工作不到位
1.针对“部分民主决策程序环节缺失。如2020-2022年、2024年召开的社员(居民)代表大会表决事项未提交党员大会审议。“五议两公开”制度执行不到位,时间倒置。如2023年3月15日党员大会已经审议关于明确社区留用地项目天元地块自主开发的若干事宜,2023年3月21日再次班子会讨论商议该事宜,而后2023年3月24日组织召开社员(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该重大事项;又如2023年6月8日社员(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关于汤家社区锦绣一区配套用房项目建设等3项事宜,于2023年6月15日党员大会审议通报。”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7月8日社区党委组织专题学习“五议两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制定“五议两公开”工作清单,明确责任人及各环节的职责,落实工作检查清单,确保民主决策程序到位。三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分管人员周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社区民主决策程序到位、职责落实到位、监督职责到位。
2.针对“记录不规范问题。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审议未详细记录,仅以“向党员大会提交审议事项XX项,一致通过”表述记录;2022年3月12日社员(居民)代表大会签到表人数41人,表决签名46人,而记录实到人数45人;2021年8月4日社员(居民)代表大会同一天召开,两次会议记录中应到人数不一致。”问题。
一是8月20日社区党委组织集中学习《关于推进社区“微自治”助推基层民主协商的实施方案》,就规范“一会”制度的内容进行重点学习,充分认识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审议的严谨性。
二是明确落实朱思怡同志专人负责记录,确保记录的内容、格式、程序、人数到位,做到社员(居民)代表大会资料齐全、记录详实规范、校对准确并及时公开。三是结合居务监督,按月对社区民主决策记录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四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分管人员周峰、陈倩芸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深刻认识民主决策记录的重要性,规范详细记录会议内容。
(二)安全生产工作布置落实不到位
1.针对“2020年-2024年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及年度计划,未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消防演练。”问题。
一是8月5日社区党委专题召开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深刻剖析社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完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安全生产的思想意识,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二是于7月5日开展主题为“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于8月20日针对小区的特点开展消防演练。三是坚持监督与长效管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18次,安全生产隐患问题3个,监督整改3项。同时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安全教育4次,涉及人数200余人次;并结合“三百走访”工作进行安全生产宣传,目前已累计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00余份。四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分管人员戚邹涛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树立安全责任意识,紧绷安全生产工作的红线。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违规发放误工或补贴
1.针对“村社干部存在住院重复慰问。2021年9月19#支付干琴住院慰问1200元,2023年1月25#凭证支付严秋萍住院慰问1200元,社区干部已接受街道工会住院慰问,又接受社区慰问,属于重复慰问。”问题。
一是干琴、严秋萍两名社区干部住院重复慰问合计2400元,于7月15日汤家社区召开班子会议,在2024年7月16日统一进行退回。二是2024年7月26日召开社员(股东)代表大会取消股份经济合作社对社区干部慰问政策。三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社区分管人员干琴、徐影婷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对于上述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涉及慰问、误工或补贴等情况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
2.针对“2023年6月21#凭证支付征迁清零工作经费42967元,街道会议纪要明确拨到股份经济合作社(拨入50550元),实际由股份制划拨到社区再发放到个人。”问题。
一是征迁清零工作经费42967元实际由股份制划拨到社区再发放到个人。于2024年8月26日社区召开班子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8月29日全部进行退回。二是加强财务支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村级财务支出村干部联审联签及运行监管约束制度”。三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社区各分管人员许敏捷、干琴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购买负面清单中事项。2019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与杭州余保签订网格员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所有工资待遇及福利由余保公司发放,且协议未约定服务内容和工资金额。2021年12月—2022年9月合同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7月15日社区召开班子会议,深入学习《星桥街道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社区用工行为。二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管理规定,从2022年11月起,社区不再使用劳务派遣服务。三是社区明确朱思怡专人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做到协议内容规范、及时入档保存。四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社区分管人员戚邹涛进行提醒谈话。
(二)下属公司账务处理欠规范
针对“下属公司杭州锦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入确认不准确,未按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收入,例如:2022年12月26#凭证,2023年7月19#收到厂房租金共计9195768元,没有全额计入2023年收入,实际确认收入5671001.25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8月16日组织社区下属公司2名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二是对巡察整改问题,立行立改,按权责发生制及时分期确认收入。并对其它下属公司的收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暂无类似问题。三是将杭州锦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情况纳入每月的社区财务监督,目前已经开展3次,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四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社区分管人员干琴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社区监督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透明。
(四)聘用人员不规范
针对“公益性公墓聘用管理人员王涛(70岁),只有2013年社区班子会议纪要,没有通过代表大会。”问题的整改。
一是思想上充分认清“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重要性,8月5日社区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关于“三重一大”具体的事项。二是制定社区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规范聘用人员的管理。同时对社区聘用人员开展一次自查,形成清册。三是针对巡察问题,按照“五议两公开”制度,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公益性公墓聘用管理人员王涛(70岁)进行续聘,聘用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四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社区分管人员干琴、郑斌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按照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度,规范人员的聘用,加强公墓聘用人员的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针对“社区党委没有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工作制度不够健全,结合基层治理中出现的社情舆情和加强管控的意识不强,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的工作力度不大。2021-2024年度社区重点工作和计划安排没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防控等相关内容。社区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开展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7月29日召开社区党委会议,专题汇报意识形态责任制履行情况,并研究部署社区意识形态和社情舆情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完善年度社区重点工作。三是会议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社区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四是由社区组团联社副团长胡晓凡对社区第一责任人张剑成进行提醒谈话;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社区分管人员徐影婷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提高社区意识形态和社情舆情工作的认识,全面掌握社区层面的矛盾纠纷,进行及时有效化解。
(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没有执行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7月29日社区党委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要求全体成员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并总结分析2024年社区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二是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明确成员任务安排,形成半年度社区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三是针对工程项目、三资管理、下属公司,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四是由社区组团联社副团长胡晓凡对社区第一责任人张剑成进行提醒谈话;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社区分管人员周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把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出发点,持之以恒的严抓到底。
(三)党支部工作不够规范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肃。党委纪检委员与其他委员兼任,锦绣公寓二小区党支部2022-2024年委员会本届任期时间逐年变更,2023年11月和12月的党员大会未记录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锦绣公寓一小区党支部委员会没有本届任期时间,锦绣公寓三小区党支部名称有误和本届任期时间不全。2023年12月年底党员总数128个与2024年年初1月党员总数127个不一致(何松林2024年1月转出漏写),汤家社区党委第四季度和锦绣公寓二小区党支部第一季度的党费上缴时间未记录,锦绣公寓二小区党支部2023年度民主评议情况记录没有书记签名和落款时间,党委党员名册中党员去世时间未写。”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7月29日召开社区党委会,组织各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压实支部书记责任,规范组织活动流程,详实记录支部情况。二是制定社区党支部交叉检查16项工作内容,落实季度交叉检查。三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社区分管人员周峰、徐影婷、干琴、许敏捷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规范开展支部活动,发挥支部堡垒作用。
2.针对“党员发展不够严实。入党积极分子戚邹涛的纪实表无基层党委复核签字,缺少党员和群团投票单;预备党员张雪梅的纪实表无人审核签字,预备党员公示中的发展对象时间不对,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备案表无基层党委意见,志愿书无基层党委落款时间。”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8月26日召开社区党委会议,组织各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党员发展程序到位、步骤规范、备案完整。二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落实责任,进行发展党员。三是开展半年度党员发展档案排查。四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社区分管人员周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党员发展严格把关、记录完整、程序到位。
3.针对“党费收缴不够严谨。党费没有保留1位小数,党员计算不准确,大部分党员按照10元每月来计算,存在一刀切情况。”问题。
一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和交纳党费的自觉性。二是按照党费计算标准,确定党员党费交纳基数,重新计算党费金额。并及时交纳党费。三是按季开展党费收缴情况检查,目前全部按照标准交纳。做好党员党费卡登记,及时公开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四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张剑成对社区分管人员周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按照党章规定交纳党费,增强党员意识,树立党员交纳党费是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汤家社区党委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作风建设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汤家社区党委将以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问题为契机,切实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和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着力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为社区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汤家社区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2: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枉山社区总支部
委员会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枉山社区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枉山社区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枉山社区党总支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归并和责任分解,明确了18项具体整改任务。整改方案正式行文后上报区委巡察办,并经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三巡察组审定,社区党总支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逐项落实整改。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枉山社区坚持整改工作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边巡边改,已取得明显的成效,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制定了2项制度,提醒谈话9人次,追回资金55700元。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民主决策工作落实工作不到位
1.针对“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记录较为简单,例如2022年5月9日关于产业楼三楼公开招租等7项事宜、2023年1月9日关于枉山社区婴幼儿成长驿站外包服务、2024年3月18日关于产业楼1号楼消防设施委托第三方公司维护,会议记录为提纲式、条目式列举,不能全面反映党总支决策的过程及结果。班子成员未对事项依次进行汇报,其他班子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未明确表达赞成或反对理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未进行“末位表态””问题。
一是7月19日组织社区全体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临平区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规范(试行)》,深入了解会议记录要求,规范会议记录。二是扎实落实党总支决策,执行班子成员意见表态和社区书记“末位表态”制,详细记录会议过程,并由朱丽燕负责“两委”联席会议记录,朱炳华负责党总支会议记录。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居委会委员朱丽燕、党总支副书记朱炳华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决策机制执行不严。例如2021年11月16日关于对枉山商务楼租金价格评估等6项事宜、2022年11月14日关于招标社区网格员服务外包公司等6项事宜、2023年6月12日关于枉山嘉苑二区社区配套用房501.91㎡对外公开招租等6项事宜、2024年3月13日关于枉山社区姚大夫村道环境大整治等4项事宜,班子会议纪要均无原始会议记录,会议决策内容的客观原貌难以得到充分、详实的展现。”问题。
一是7月19日召开政治巡察整改专题会,会上讨论并通过了《班子会议纪要资料存档机制》,规范会议记录资料存档流程,落实专人负责制,确保会议记录资料的齐全。二是7月19日组织全体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临平区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规范(试行)》,提高规范记录,强化工作责任意识。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居委会委员朱丽燕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会议制度不落实问题。如2021年二季度、三季度落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居民(股东)代表大会”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7月19日社区全体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村(居)务公开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工作的通知》,强化民主决策意识,严格执行居民(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二是举一反三,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并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居委会委员朱丽燕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居务公开内容不规范。巡察期间检查“三务”公开栏,发现公开栏张贴的《居民(社员)代表会议纪要》缺少会议时间、会议应到人数与实到人数等要素;《干部工作业绩公开》中6名班子成员的“本季度工作业绩”与“下季度工作安排”内容存在雷同现象;社区工作人员缺少联系电话。”问题。
一是7月3日朱丽燕就巡察反馈的居务公开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同时7月8日社区监察联络站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7月19日召开政治巡察整改专题会,社区班子成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村(居)务公开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工作的通知》,并讨论通过了《居务公开流程和督查机制》,完善了社区居务公开流程和公开栏监督制度,确保居务公开的规范。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居委会委员朱丽燕进行提醒谈话。
5.针对“福利待遇政策问题。2020年12月19日社区社员(居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政策中将社工住院纳入慰问范围(1200元),财务核实未发生实际支付。”问题。
一是7月15日组织社区全体班子成员集体学习《星桥街道干部关心关爱办法(试行)》,了解社区社工各类慰问的内容、审批流程和列支途径等,明确了慰问资金从社区工作者工会列支,提高思想意识。二是8月18日社区组织召开居民(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有关取消社区相关福利中“社工住院慰问1200元”的决议。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副书记朱炳华进行提醒谈话。
(二)安全生产工作布置落实不到位
针对“社区党委未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及年度计划,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足1次,2020年2月、10月、11月、12月;2021年10月、11月、12月、2022年2月、11月未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问题。
一是7月10日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并围绕安全生产,研究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制定了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和工作计划。二是扎实落实安全生产月度检查工作,每月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检查进行记录。三是7月18日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副书记朱炳华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超额发放文化宣传员补贴。例如:2021年2月12#凭证发放文化宣传员(邹利英)9000元,超额2000元。”问题。
一是依照市宣通〔2011〕70号文件规定,于8月16日退还了超额发放的2000元。二是7月19日社区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学习《杭州市临平区社区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社区经费使用认识,规范财务支出。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委员许丽芳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超额发放社区工作人员夜餐补贴。例如:2023年12月15#凭证支付社区人员9-10月夜餐费补贴16840元。(9月7800元/月,10月9040元/月)超过7500元/月。(街道会议纪要〔2021〕9号)”问题。
一是7月15日社区召开班子会议集体学习星桥街道会议纪要〔2022〕13号文件中有关专职社区工作者夜餐费用补贴事宜的规定,提高思想意识,强化工作作风。二是2023年9月-10月期间进行亚运维稳,落实24值班值守制度,时间较长,9月和10月夜餐补贴按实际情况发放不再退回,今后按规定落实夜餐发放;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副书记朱炳华进行提醒谈话。
(二)违规发放务工和补贴
针对“2023年1月2#凭证支付征迁清零工作经费53700元,街道会议纪要明确拨到股份经济合作社,实际由股份制划拨到社区再发放到个人。”问题。
一是根据巡察反馈,于8月退回发放的征迁清零工作经费。二是7月19日社区全体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集体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支出审核,强化廉洁意识。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委员徐春怀进行提醒谈话。
(三)购买负面清单
针对“购买负面清单中事项。2019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与杭州余保签订网格员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所有工资待遇及福利由余保公司发放,且协议未约定服务内容和工资金额。2021年12月-2022年9月合同缺失。例如:2022年发放夜餐补贴19600元。(发放到个人,未通过第三方发放)”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起社区不再使用劳务派遣服务,且2023年已停发网格员夜餐补贴。二是7月19日社区全体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集体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合同管理和经费支出,增强责任意识。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委员徐春怀进行提醒谈话。
(四)三资管理不严格
针对“2022年枉山产业楼2号楼租金确认计算不准确。2022年7月9#凭证收到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租金526万余元,应确认2022年租金收入263万余元,实际确认219万余元,少确认收入43万余元。”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重新核算租金。二是7月19日组织社区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集体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三资”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做账。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委员许贞明进行提醒谈话。
(五)项目建设管理不够严谨
1.针对“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枉山嘉苑二区物业管理和枉山嘉苑一区二期工程中标价格和预算标的一致。”问题。
一是积极同街道小额办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沟通交流,优化评分细则,合理制定招投标方案,节约财政资金,并在后期相应招标中,举一反三。二是7月19日社区全体班子成员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委员徐春怀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徐春怀对存在问题的采购项目档案进行了整改,督促招标代理机构按要求理全项目资料,严把项目资料交接审查工作,强化采购项目档案的管理。二是7月19日社区全体班子成员集体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提高对采购项目存档要求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委员徐春怀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建设方面
(一)抓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和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针对“社区党委没有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社区重点工作计划和实际落实没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防控等相关内容。结合基层治理中出现的社情舆情加强管控的意识不强,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的工作力度不大。社区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也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开展情况。”问题。
一是7月10日党总支委员会召开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专题会,会上就社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进行分析,提高舆情管控能力,压实班子工作责任,并要求班子成员今后在年度述职中就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汇报。同时在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二是积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排查辖区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的各类风险苗头。三是社区组团团长王毅静对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委员许丽芳进行提醒谈话。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不够到位
针对“社区党委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没有执行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足,全面从严治党压力逐级弱化,谈心谈话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7月10日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总结2024年上半年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体分析不足之处,提出改进要求,并研究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集体学习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社区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和社区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结合巡察整改,扎实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社区党总支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关心关爱谈话。三是社区组团团长王毅静分别对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进行提醒谈话,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副书记朱炳华进行提醒谈话。
(三)党支部工作不够规范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肃。党员大会主题过于简单,2023和2024年度党委未记录入党申请人名册;枉山嘉苑一区第一小区党支部名称写错,本届任期没有,2024年度活动计划不全,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支委会没有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党员大会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未按最新要求进行其他党员逐一对某党员提出批评意见;枉山嘉苑二区第一小区(网格) 党支部名称写错,2023年度10月新转入一名党员但党员总数变化未记录;枉山嘉苑二区第二小区(网格)党支部2024年度活动计划不全,2023年度的民主评议未记录自评结果和合格人数,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内容不全。”问题。
一是7月2日社区党总支委员会召开政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讨论明确了相关整改要求,7月3日由朱炳华对2023年和2024年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本进行了问题核查,7月10日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同时对照有关二级党支部名称文件,对下属各二级党支部名称进行整改。二是7月5日由朱炳华牵头组织二级党支部支部书记集体学习《党内组织生活会记录本操作手册》,规范记录要求,强化组织意识。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分别对党总支副书记朱炳华和下属二级党支部书记许贞明、许丽芳、徐春怀进行了提醒谈话。
2.针对“党员发展不够严实。入党积极分子朱丽燕的思想汇报无人审核,缺少群团推优情况的投票单。”问题。
一是从2019年开始的缺少审核签字的思想汇报交由当时所在党组织进行审核人补签,又从汤家社区调取了群团推优投票单资料,完成了整改工作,并举一反三。二是7月5日由朱炳华牵头组织各二级党支部书记集体学习《临平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操指南》,巩固党员发展有关业务知识,强化责任意识。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副书记朱炳华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党费收缴及记录不够严谨。党费保留2位小数,党员计算不准确,枉山嘉苑二区第一小区(网格)党支部2024年度党费记录错误(212.5元错写为212元)。”问题。
一是7月3日朱炳华对本年度的党员党费进行了重新计算,并将党费调整至1位小数,同时枉山嘉苑二区第一小区(网格)党支部书记于7月2日对2024年度党费记录进行了整改。二是7月5日朱炳华牵头组织各二级党支部书记集体学习《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巩固党费收缴使用的业务知识,规范党费计算、收缴和记录,增强思想意识。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陶炳香对党总支副书记朱炳华进行提醒谈话。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思想认识还需提高,工作作风还要增强。今后,枉山社区党总支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坚定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并努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社区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能,全面推进社区清廉建设,推动社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枉山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3: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社区委员会
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至4月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星桥社区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星桥社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星桥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22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归并和责任分解,明确了22项具体整改任务。整改方案正式行文后上报区委巡察办,并经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三巡察组审定,社区党委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逐项落实整改。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星桥社区坚持整改工作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边巡边改,已取得明显的成效,2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健全完善制度机2项,进行谈心谈话23人次,追回资金83899.7元。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社区党委风险防控意识还有待加强
1.针对“对重大事项、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意识不强,依法依规的办事方式有待改进。有些集体资产出租等方面暴露出的廉政风险问题不够重视,且集体资产出租大多数未采用先付后用,不仅租金收取滞后,甚至合同直接约定先用后付,对集体资产管理不负责任,容易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在7月15日组织社区党委会议,组织社区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等文件,提高对廉政风险点的防范意识。二是组织财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合同执行,严格按照“先付后用”原则,及时收取租金。三是由街道组团团长盛富根对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进行提醒谈话。
(二)解决居民关注的民生问题的举措还不够多
1.针对“从2019年以来的悦泽公寓小区加装电梯问题一直还未解决。”问题。
一是继续稳步做好悦泽公寓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悦泽公寓小区67个单元电梯加装意愿排摸工作,已有60个单元通过电梯加装民意调查。二是社区及时向街道相关科室汇报情况,跟进落地区级有关加装电梯政策。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居委会主任张迪敏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社区户数多,体量大,商品小区新增导致信访量激增。”问题。
一是完成各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筹建,完善党建引领“三方协同”物业治理工作,并开展楼道长培训,提升网格力量基层治理能力。二是与派出所做好信息沟通,警情联动,信息共享,开展社会面不稳定因素排查。三是通过“三百走访”深入基层,发掘矛盾纠纷,闭环化解。四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党委副书记曹威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社区没有居民所关注需求的老年食堂。”问题。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关注群众诉求,对老年食堂问题迅速反映,通过走访老年居民,在7月15日组织社区党员大会、8月23日召开代表会议等形式倾听居民意见,切实了解居民的真实需求。二是全面梳理现有可利用资源,确定融合改造社区家宴中心为老年食堂开办的场地。三是在现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餐制的前提下,联合专业的民营机构江南宴宴会中心开办社区食堂,为社区老年人及全体社区居民提供助餐服务,已于9月开始试营业。四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汪东进行提醒谈话。
(三)民主决策工作不到位
1.针对“部分民主决策程序环节缺失。如2021年7月17日股东代表大会通报的农贸市场征迁补偿及资产清理事项、成立星桥社区村级(星桥农贸市场)项目筹备组方案、新建星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方案、悦恺自行车坡道改造方案缺少党员大会审议环节。”问题。
一是在7月15日组织社区党委会议,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带领社区干部学习“五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学习,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社区重大事项均须由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是明确今后社区“两委”将对提出的重大事项、决策先在党员大会上商议,经审议后社区“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再提交居民代表大会决议。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党委委员王莹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会议制度落实不彻底。如2021年二季度、四季度未落实“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居民(股东)代表大会”制度。”问题。
一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带领社区干部集体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村(居)务公开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工作的通知》,强化民主决策意识,严格执行居民(社员)代表大会制度。二是举一反三,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并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工作。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汪东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如2023年1月7日、2023年1月13日、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7日的“两委”联席会议中“应到人数”不一致,如2020年4月4日、2021年9月26日、2022年1月8日、2023年4月4日股东代表大会会议签到人数与事项表决中记录的实到代表人数不一致。”问题。
一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带领社区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村(居)务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工作的通知》,准确理解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到规范召开居民(股东)代表大会的重要性。二是责任到人,明确“两委”联席会议记录人,认真学习会议记录要求,强化会议记录本记录的规范化要求。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党委委员王莹、居委会副主任汪东进行提醒谈话。
(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20年-2024年没有制定年度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方案,未提供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开展的相关台账材料,包括安全生产培训、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消防防演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是制定社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完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处置预案。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四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党委副书记曹威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三资管理不规范
针对“延迟收取租金。飞翔门窗的四年租期是2020.7-2021.6,到账日期2021年2月;租期2021.7-2022.6,到账日期2022年1月;租期2022.7-2023.6,到账日期2022年12月;租期2023.7-2024.6,到账日期2023年6月、12月。延迟收取半年左右。”问题。
一是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临平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实施办法》等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已收取飞翔门窗租金,今后加强租金收缴管理,整理清单、及时提醒、及时收回。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汪东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强化逾期租金催收工作,紧绷防范化解风险这根弦。
(二)违规发放误工或补贴
1.针对“村社干部存在住院重复慰问嫌疑。2022年4月18#凭证支付姚华平住院慰问1200元,2023年6月13#支付姚华平(社区书记)住院慰问1200元,2023年9月16#支付曹威(副书记)住院慰问1200元,社区干部已接受街道工会住院慰问,又接受社区慰问,属于重复慰问。”问题。
一是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支范围和标准。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已于7月3日收回姚华平、曹威经联社慰问资金。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汪东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财务支出审核,从严把关,严格监督。
2.针对“超额支付文化宣传员(喻惠英)补助。2021年2月14#凭证支付2020年社区文化宣传员补助10000元,且没有监事会签字,超额支付3000元。”问题。
一是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关于拨付全区村(社区)宣传文化员队伍建设经费的通知》规范开支范围和标准。二是与喻惠英进行沟通、解释政策,已于7月5日对超发3000元进行收回。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社区居委会委员王莹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2022年11月43#凭证支付征迁清零工作经费77299.7元,街道会议纪要明确拨到股份经济合作社,实际由股份制划拨到社区再发放到个人。”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相关政策规定要求,核查发放清单,已于8月30日退回发放的征迁清零工作经费。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全体社工集中学习财务制度、支出审核,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开支范围和标准。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张迪敏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购买负面清单中事项。2019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与杭州余保签订网格员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所有工资待遇及福利由余保公司发放,且协议未约定服务内容和工资金额。2021年12月-2022年9月合同缺失。2020年1月16#支付网格员夜餐费补贴2580元(发放到个人),4月9#支付餐费4480元。”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提高采购规范管理、严格合同履行规范,加强合同管理,规范财务支出。二是2022年11月起社区不再使用劳务派遣服务,同时停发网格员夜餐补助。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党委副书记曹威进行提醒谈话。
(三)工程管理欠规范
针对“星桥社区商业中心已于2021年送审,至巡察期间还未有结算审计报告,故未能结转固定资产,实际已于2021年3月出租使用。”问题。
一是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学习《临平区村级小额工匠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文件。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准备审计需要的相关材料,已于8月21日完成商业办公楼工程终审审计报告。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张迪敏进行提醒谈话。
(四)下属公司账务处理欠规范
1.针对“下属公司悦泽物业收入确认不准确,未按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收入,例如:2022年3月6#凭证,确认2021年物业费收入572087元。”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加强《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财务知识的学习。二是健全完善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公司悦泽物业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合规意识。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汪东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成本入账不准确,将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年终奖等均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加强《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财务知识的学习,从2024年9月1日起,所有人员工资福利费均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结转。二是厘清下属子公司业务成本,并做好年度预算。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汪东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准确成本入账,确保财务规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针对“社区党委没有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工作制度不够健全,结合基层治理中出现的社情舆情和加强管控的意识不强,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的工作力度不大。2021-2024年度社区重点工作和计划安排没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防控等相关内容。社区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开展情况。”问题。
一是召开社区党委会议,专题汇报半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履行情况,并研究部署社区意识形态和社情舆情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完善年度社区重点工作。三是会议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终社区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四是街道组团团长盛富根对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提醒谈话,要求班子成员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做好社区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没有执行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党委会议,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计划。二是增强社区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结合社区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三是严格落实年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四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党委委员俞惠芳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足,全面从严治党压力逐级弱化,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的思想,缺乏所在岗位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问题。
一是7月15日召开专题党委学习会,学习研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各班子成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增强党委成员对“一岗双责”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其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管。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党委委员俞惠芳进行提醒谈话。
(三)党支部工作不够规范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肃。2023年度党支部纪检委员与其他委员兼任,小凉家园小区党支部书记委员没有本届任期时间,各个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计划雷同,2023民主评议党员合格人数写错,入党积极分子名册中沈燕飞积极分子确定时间写错,陈亦诚职务没写,流动党员名册没有记录在本子上,个别组织生活会互相批评的角色互换且未按最新要求进行其他党员逐一对某党员提出批评意见,悦恺公寓小区党支部1月党员数量不对(少算一个2月7日去世的党员俞正法)导致党委总党员数和支部党员合计数对不上,党委党员名册也漏写俞正法,2023年12月党委党费收缴记录时间为2024年11月。2024年居委会工作记事本中余丽君的政治面貌有误。”问题。
一是加强党支部工作学习,规范并做好记录。加强下属支部监督管理,确保党支部纪检委员与其他委员不兼任,对2023年度小凉家园小区党支部书记委员本届任期时间核实并补充完整,确保记录完整规范。二是召开党委会议,开展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利用7月15日“主题党日”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三是严格党员信息管理与信息核对,对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党员名册等信息进行全面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对沈燕飞积极分子确定时间、陈亦诚职务、2023年12月党委党费收缴时间、2024年居委会工作记事本中余丽君的政治面貌等问题,进行核实并更正。四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党委委员王莹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肃党内生活,确保制度执行到位,细节无误,维护党组织纪律性和准确性。
2.针对“党员发展不够严实。入党积极分子陈亦诚的发展党员工作纪实表无审核人签名,入党申请谈话记录中单位职务没写,入党申请审批表没有街道组织委员签名和党工委意见及盖章和落款时间,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缺少党员推荐情况和党员、群团投票单,《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联系人职务没写,培养考察情况缺少支部盖章;入党积极分子沈燕飞的积极分子党员推荐数量和备案表党员数量不一致,思想汇报无人审核。”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督促各支部书记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思想认识、务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对所有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进行逐一审查把关,发现缺失或不符合规定的,立即按要求补充或更正,确保党员发展工作严谨规范。对陈亦诚的入党材料进行全面梳理,补充缺失的审核人签名、单位职务信息、街道组织委员签名及党工委意见、盖章和落款时间等。同时,补充党员推荐情况和党员、群团投票单,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在《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中补充培养联系人的职务信息,并确保培养考察情况有支部盖章确认。对沈燕飞的积极分子党员推荐数量和备案表党员数量不一致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调整,确保两者一致。同时,对其思想汇报进行逐一审核,并添加审核人签名。三是对党委下属二级支部书记、委员、党委工作者等开展党员发展规范业务专题学习培训,强化党员发展流程业务熟知度,确保后续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四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党委委员王莹进行提醒谈话,要求严格规范党员发展流程,确保材料完整审核,强化责任意识。
3.针对“党费收缴不够严谨。1月份少收一个党员(俞正法)党费;党费保留2位小数,党费计算不准确,个别普通党员党费收缴错误(丁友福、沈敛波和徐义伟党费基数分别为3660元、4000元和4960元,按照要求应按照1%比例交纳党费,实际却按照0.5%党费收取);党费公开不规范,未按要求在党务公开栏中党费公示到个人。”问题。
一是学习《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要求》知识,提高各支部规对党费收缴工作的 重视程度,将收缴党费作为增强党员党性观念的重要措施来抓。二是加强对党费收缴账目记录的规范化,提高党费收缴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对2024年7月份及以往的党费收缴记录进行全面核查,确保无遗漏,对2月7日已去世党员俞正法少收党费情况进行核实,已在6月19日补缴至街道党费专户。对丁友福、沈敛波和徐义伟党费基数及人员状态(在职或退休)进行核实,3名党员均为退休党员,党费基数在5000元以下应按0.5%交纳党费。三是严格党费公示管理,对照党费公示制度要求,将个人党费收缴明细在党务公开栏中公示。四是社区党委书记姚华平对社区党委委员王莹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务必严谨细致,确保党费收缴准确无误,公开透明。
经过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星桥社区党委深知,党风廉政建设依旧道阻且长,在作风建设方面与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距离。下一步,星桥社区党委将以持续优化巡察整改问题为切入点,切实增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与责任担当,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全力构建优良的政治生态,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促使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扎根,推进星桥社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社区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4: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贾家社区委员会
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3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贾家社区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贾家社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贾家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立即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归并和责任分解,明确了24项具体整改任务。整改方案正式行文后上报区委巡察办,并经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三巡察组审定,社区党委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逐项落实整改。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贾家社区坚持整改工作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边巡边改,已取得明显的成效,2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项,进行谈心谈话8次,追回资金44300元。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发挥党总支堡垒作用不够明显
1.针对“党组织队伍不够稳定,社区班子团队协作有待加强,作用发挥有待提升”问题。
一是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加强班子整体建设,自巡察反馈以来每月开展一次理论学习,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等内容进行交流分享,实施班子成员集体谈心谈话1次,充分掌握班子成员思想工作状态。二是严格落实两委联席会议制度,通过线上工作汇报、任务安排落实、活动计划开展等方面,切实强化班子日常沟通,提升整体协作能力。三是结合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组织观看学习线上时代先锋《一起学条例》、《党纪学习教育—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等课程,开展线下专题党课集中学习,通过组团领导专题党课《强化纪律建设 走稳全面从严治党长征路》及社区书记专题党课《筑牢思想防线 争做守纪之人》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解读等进一步抓好党员理论学习,同时引导党员积极认领先锋任务开展消防安全、反诈宣传等志愿服务。四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基层联系服务群众还不够,群众反映社区书记及工作人员联系走访群众少”问题。
一是2024年7月8日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学习关于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实践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二是结合三百走访开展每周一次“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专项活动。7至8月期间收集并及时处理居民关于沿街商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邻里纠纷矛盾等24个问题。三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
(二)解决居民关注问题办法不够有效
针对收缴物业费问题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社区对物业公司的指导、协调措施不足、约束力不强,桐鹤名苑一区小区早就满5年免收物业费,目前已拖欠二年物业费问题,社区没有及时介入处置”问题。
一是经2024年4月11日星桥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召集会议指导,社区已于2024年5月17日提交社员代表决议已拖欠二年物业费解决方案,并形成物业补助决议。社区于2024年6月24日支付桐鹤名苑一区和二区(贾家社区部分)物业费1006070.58元。二是加强社区与业委会、小区物业的日常沟通协同,共同推进小区地下室公共区域杂物清理行动,实施小区充电棚增设民生实事项目。三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对社区党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三)落实民主决策工作不到位
1.针对“部分重大事项组团联村干部未列席会议。如2022年10月28日班子会议讨论关于集体资产房屋星乐小区二区24号房产租赁流拍事宜、2023在接到年5月9日班子会议讨论综合楼更换电梯事,组团干部未出席”问题。
一是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共同学习文件《临平区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规范》,提高班子人员规范认识。二是根据文件要求加强前置审核把关制,8月26日围绕社区第三季度重大事项,组团干部参与社区班子会议并给予指导。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党委委员朱敏燕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未执行回避制度。讨论与本人相关事项时本人未回避,2021年2月10日、2023年1月9日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关于资产管理员沈建强同志年终奖及工资事宜,本人参会”问题。
一是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组织学习文件《临平区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规范》,对“会议讨论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事项时,本人应回避”这一条作重点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实行回避制度,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事项落实回避,在商讨社区财务三资管理人员签订合同事宜上做好本人回避工作。三是由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党委委员朱敏燕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社区居民(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不到位。居民(股东)代表大会未按要求每季度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如2021年仅召开一次居民代表大会;会议表决事项一事一议,会议签到、表决签名、会议表决盖章未记录完善,如2022年1月8日新定《小区公约》、2023年6月2日将依法信访内容纳入居民公约,均无居民代表决议表,仅有会议签到单”问题。
一是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组织学习《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对关于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居民公约修订和执行工作的相关内容和程序进行重点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居民代表会议议事程序,经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商议需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有关事宜。8月26日通过两委联席会议商议第三季度重大事项,并于8月28日召开第三季度社员(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三是规范做好居民代表会议记录,已整理第三季度代表会议资料。四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
(四)安全生产工作布置落实不到位
针对“2020年-2024年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及年度计划,未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不足1次,2022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仅2次、2023年仅5次,存在以消防演习代替安全生产检查的现象,社区小型微型消防站设备维护不到位,部分设备存在破损”问题。
一是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组织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论述精神学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认识。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关注。三是结合网格巡查落实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机制,并对社区微型消防站设备落实检查维护。四是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居委会委员张晨萧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三资”管理不严格
1.针对“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如:2022年11.17#凭证收到星乐小区24号租金(租赁期2022.11.20-2023.11.19)共计87074.4元,全额计入2022年收入,导致2023年收入减少”问题。
一是7月14日召开两委班子联席会议,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学习,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着重根据第一章总则里第九条落实权责发生制。二是全面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凭证处理,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情况。三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三资管理人员沈建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村社聘用人员均未签订合同且存在身兼多职情况。如:2019年聘用贾家社区退休干部陈永青为安置房监督管理小组组长,工资3500元/月(全职),直至项目结束(2022年底);存在身兼多职的情况,退休干部陈永青既是居监会成员也承担营业房抄电费工作(2020年7月至今,营业房抄电费误工450元/月)。且2021年1月社区已聘用电工一名(工资1000元/月)”问题。
一是2024年6月25日经两委联席会议商讨决定,7月起重新签订电工聘用用工协议,其工作内容包括社区集体资产租赁用房水电表抄录工作,停止陈永青承担营业房抄电费工作,不再发放该误工费用。二是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组织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文件落实劳务用工、合同管理。三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村会计沈建强参照社工委员职务工资发放,未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一是2024年7月20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并拟定三资管理人员沈建强劳动合同;二是2024年8月28日召开社员(居民)代表会议,大会通报讨论沈建强劳动合同事宜后签订合同事项;三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
(二)违规发放误工补贴
1.针对“该村文化宣传员郑林娟已领取文化宣传员补贴7000元/年,又在文体活动中领取误工费。例如:2023年7月14#发放拔河比赛误工100元,2023年7月25#发放乒乓球比赛误工100元”问题。
一是已经停发对郑林娟文体活动中相关误工费。二是2024年7月17日对2023年7月14日发放拔河比赛误工100元以及2023年7月25日发放乒乓球比赛误工100元(合计200元)进行追回。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党委委员唐玉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2023年1月6#凭证支付征迁清零经费42900元,街道会议纪要明确拨到股份经济合作社,实际由股份制划拨到社区发放到个人”问题。
一是核查发放清单,退回发放的征迁清零工作经费。二是按照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支出审核。三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三资管理人员沈建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村社干部存在住院重复慰问。2022年12月25#凭证支付费文忠住院慰问1200元,社区干部已接受街道工会住院慰问,又接受社区慰问,属于重复慰问”问题。
一是8月28日费文忠社区经联社发放的住院慰问已经退回。二是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组织学习财务制度、支出审核,加强对规范开支范围与标准的认识。三是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明确社区工作者不再额外领取社区经联社慰问补贴,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党委副书记马琦霞进行提醒谈话。
(三)社区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例如:2023年6月6#凭证,在往年工作结余科目中列支网格员招标代理费9000元,应在专项应付款-网格员补助中列支”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结余科目已调整,即2023年6月6#凭证,在往年工作结余科目中列支网格员招标代理费9000元,应在专项应付款-网格员补助中列支,已在2024年3月调整至专项应付款-网格员补助中列支科目;二是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财务人员学习财务制度,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三是由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由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三资管理人员沈建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科目不一致。例如:2022年9月8#收到2022.1-6月夜餐补助25720元,10月2#支付1-7月夜餐费28440元,计入联防治安费用,应调整为夜餐补贴科目;2022年12月43#凭证收到街道下拨社区工作人员8-11月夜餐补贴15360元,2023年1月11#凭证支付7-11月夜餐补贴18080元,计入夜餐补贴科目”问题。
一是上述涉及费用金额已经按照要求做好科目调整;二是2024年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组织社区全体人员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三是由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谈话,由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三资管理人员沈建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审计整改不到位。其他应收款中有收到网格员补助-200493.78元,根据相关规定应在专项资金-其他应付款中核算。2023年3月32#凭证调整错误”问题。
一是其他应收款中有收到网格员补助-200493.78元,根据相关规定应在专项资金-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在2024年3月已计入应付款科目;二是2024年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组织社区全体人员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三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三资管理人员沈建强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购买负面清单中事项。2019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贾家社区与杭州余保签订网格员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所有工资待遇及福利由余保公司发放,且协议未约定服务内容和工资金额。2021年11月30日-2022年9月,网格员服务外包合同未见。2019年7月-2020年1月额外提供餐补共计8570元;2021年夜餐费补贴19600元(直接发到个人),2022年1-10月夜餐费补贴19920元(直接发到个人)”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起社区不再使用劳务派遣服务。二是2020年2月起已停止提供额外餐补,2022年11月起停发网格夜餐补贴;三是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组织社区全体人员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内容,提高班子人员财务知识,规范财务支出;四是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居委会委员黄治伟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抓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和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针对“社区党委没有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基层治理中出现的社情舆情加强管控的意识不强,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的工作力度不大。2021-2023年度社区重点工作和计划安排没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防控等相关内容。社区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除分管宣传的班子成员外,其他班子成员都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开展情况”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7月3日召开党委会议,结合社区基层治理出现的社情舆情管控等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每月开展中心理论组学习活动,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的学习;三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全体班子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不够到位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未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没有执行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多数以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为主,会议记录一句话表述,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年初部署、专题研究及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的内容”问题。
一是7月3日召开党委会议,学习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等社区四项责任清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二是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开展半年度总结工作,并商讨研究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计划;三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面从严治党压力逐级弱化,个人谈话内容有雷同,存在模板套用的现象。部分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存在雷同现象”问题。
一是7月14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组织学习社区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社区书记从严从实抓好班子建设,班子人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体谈话,要求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意识,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三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全体班子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社区党委监督责任意识弱化,党支部纪检委员兼任其他委员”问题。
一是7月3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班子会议,学习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对监督工作的责任内容,提高监督责任意识;二是日常工作中支持和监督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加强分管职责范围内的职能监督,结合监察联络站工作等落实对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进度等监督;三是7月12日社区各二级支部召开支委会议,讨论并确定纪检委员;四是社区组团联社团长张岚对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进行提醒谈话,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党委班子人员进行集体谈话。
(三)党支部工作不够规范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肃。2023年贾家社区党总支中纪检委员与其他委员兼任,桂花星座小区党支部本届任期时间没有,桐鹤二区(西区)党支部没有2023年工作总结,党员大会主题过于简单,2023年5月书记上党课以领学方式代替,2023年7月党员大会“第一议题”学习没有放在第一条,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没有应到和实到人数,民主评议没有书记签名,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中没有2023年流动党员名单”问题。
一是7月8日社区党委专题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党建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二是7月8日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好党员大会,讨论各支部纪检委员情况,避免兼任情况;三是8月30日小区支部进行交叉检查整改;四是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党委副书记马琦霞以及二级支部书记进行集体谈话。
2.针对“党员发展不够严实。同意街道编外人员在户籍地社区申请入党,党员档案审核纪实表中缺少街道复核签名和落款时间,入党积极分子张晨萧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的个人主要经历漏填错填”问题。
一是2024年7月8日召开党委班子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临平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操指南》,强化党建工作理论学习;二是严格按照发展流程把好党员发展关,做好党员发展资料的梳理审核;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党委副书记马琦霞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党费收缴不够严谨。党费未保留一位小数,党费计数相同的党员收取党费金额不同(如2021年袁军和曹嘉伦的党费基数一样,但收取党费金额不同),没有向上取数(如方宝福党费基数1990,按照0.5%的比例收取党费,保留一位小数,向上取数是10.0元,而不是9.9元),计算不准确”问题。
一是对社区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核实,按照要求做好党费计算,并对社区班子人员党费进行调整。二是7月8日召开社区党委会议学习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7月12日二级支部召开支委会学习该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党费收缴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三是社区党委书记冯益明对社区党委副书记马琦霞进行提醒谈话。
经过2个月的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贾家社区党委也清醒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仍然任重道远,作风建设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贾家社区党委将以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切实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和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形成风清气正的氛围,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基层,推动贾家社区高质量发展。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贾家社区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5: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安乐社区总支部
委员会关于一届区委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安乐社区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安乐社区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安乐社区党总支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总支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八个方面19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归并和责任分解,明确了70余项项具体整改任务。整改方案正式行文后上报区委巡察办,并经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三巡察组审定,社区党总支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逐项落实整改。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安乐社区坚持整改工作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边巡边改,已取得明显的成效。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共19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提醒谈话21人次,建立健全机制2个,追回不符合规定发放党员领取补贴资金7200元。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解决居民关注问题不够有力。
1.针对“星乐小区一区、二区的基础设施老化、道路问题需要改造整治”问题。
一是排摸梳理存在问题,社区组织召开工作例会,落实对星乐小区一区、二区基础设施老化排摸工作,对居民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提交班子会讨论。二是确定整治方案,根据民生需求紧迫性,广泛听取党员、居民代表骨干意见建议。三是社区根据目前的集体经济收入情况,合理使用资金,分步推进实施对星乐小区基础设施老化、道路改造整治的问题,对局部道路坑洼破损非常严重的区域进行局部修补。四是社区向街道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的相关民生项目。五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居委会委员钱志伟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安乐新苑过渡房需要立面整治”问题。
一是安乐新苑一期立面整治已进行。二期立面整治于3月底完成项目招投标,4月中旬正式进场施工,7月底完成安乐新苑的立面整治项目。而是于8月组织社区居监会成员对项目进行施工验收,同时对施工后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总交代,施工方进行整改。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居委会委员钱志伟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旧的社区办公大楼需要邻里中心改造满足一老一小需求”问题。
一是通过召开党员、组长、代表以及居民群众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以入户走访的形式,围绕“一老一小”调研听取居民的实际需求。二是社区通过组织工作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研究商议邻里中心以及老年食堂等空间布局,进一步满足辖区“一老一小”的服务需求。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傅晓萍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商品住宅小区新居民要求进一步加强联系走访群众、深入基层”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社区工作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具体部署“三百走访”工作任务,确定每周三为社区驻格走访日,以网格为单位,各网格长、网格员分片包干开展入户走访,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居民的服务需求,进一步拉近党群干群关系。二是组建微网格长(楼道长)联系微信群,组建社团联系群,及时发布社区工作动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鲁晨燕、居委会委员俞胜兴进行提醒谈话。
(二)民主决策工作落实不到位。
1.针对“民主决策事项程序不到位。如2022年6月17日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归还社区商业办公楼项目银行贷款事项,又如2023年9月7日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安乐股份经济合作社调整2023年财务预算(增加49.45万元)的报告缺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环节;如2021年1月7日关于70周岁以上党员体检标准、50年党龄的老党员慰问标准缺少党员大会审议环节;2021年9月8日安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增加2021年财务预算的报告缺少“两委”商议环节。”问题
一是社区于2024年8月13日召开了社区班子及社工工作会议,会上就“五议两公开”业务知识进行了认真学习,确保工作人员加强业务能力学习。二是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做到重大事项需提交两委班子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等环节,对各阶段会议内容记录完整;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傅晓萍、鲁晨燕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两委’联席会议记录时未写明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如2022年12月19日‘两委’联席会议无应到实到参加人员签名,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如2023年2月8日‘两委’联席会议内容记录仅一句话;未按要求按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如2022年4月、2021年3月、7月、9月、10月、12月仅召开1次会议,2024年1月、2月仅召开2次会议。”问题。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对两委联席会议机制的业务知识的学习。二是明确专人落实两委联席会议的记录工作,确保记录内容的完整性,并及时归档。三是严格执行联席会议规范。每月按时按期召开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商议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傅晓萍进行提醒谈话。
(三)安全生产工作布置落实不到位。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20年-2024年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及年度计划”问题。
一是及时召开社区工作人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安全检查工作,专题研究制定了2024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及年度计划,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社区重点工作。二是明确专人定岗。明确由社区治保主任负责落实对每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及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提交两委研究商议,及时保存归档。三是落实安全检查。对年初商议制定的社区安全生产年度计划及检查方案,执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四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居委会委员俞胜兴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1.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比如:2023年5月31#支付2022年国免补助200元,计入专项应付款—新生儿补助中,应该为专项应付款—国免补助;2023年9月28#凭证支付红领巾假日学校活动费29720元,计入社区文化家园奖补,应为专项应付款—社区暑假学校补助。2023年7月25#支付六一儿童节活动费用2500元,计入社区文化家园奖补,应为专项应付款—儿童运营经费。”问题。
一是社区集体资产专管员及时完成了财务科目调整,2024年6月30日将国免补助200元科目调整至专项应付款-国免补助,将支付红领巾假日学校活动费29720元科目调整至专项应付款-社区暑假学校补助,将六一儿童节活动费用2500元科目调整至专项应付款-儿童运营经费。二是组织社区人员学习三资管理制度,明确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化意识;三是合理科学安排社区专项资金使用,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张庆伟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专项应付款中科目重复,且均有余额。比如:专项应付款—智能门禁和—专项应付款智能门禁系统维护费。”问题。
一是社区集体资产专管员及时完成了财务科目调整,2024年6月30日将专项应付款智能门禁系统维护费6000元已转入专项应付款-智能门禁科目中。二是组织社区人员学习三资管理制度,明确有关规定和要求,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化意识;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张庆伟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购买负面清单中事项。2019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与杭州余保签订网格员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所有工资待遇及福利由余保公司发放,且协议未约定服务内容和工资金额。2021年12月-2022年9月合同缺失。”问题。
一是2022年11月起,社区不再使用劳务派遣服务。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规范服务采购合同的签订,明确服务内容,加强合同保管工作,规范财务支出。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居委会委员俞胜兴进行提醒谈话。
(二)“三资”管理不严格。
1.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19年专项审计报告中已经提出未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折旧问题,2020年12月19日在代表大会中已经通过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相关事宜,却没有及时落实。直到2022年5月才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同月计提折旧。2023年1月89#支付新办公场所空气治理费用29860元(含净化器两台,计5000元),未做固定资产。2023年1月81#支付新办公桌、椅费用3500元,未做固定资产。”问题。
一是即查即改,按整改要求对未及时做固定资产的2台空气净化器及时转做成固定资产,新办公桌椅于2023年10月31日已转入固定资产。二是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及时完成集体资产入账。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张庆伟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附件不齐全。2023年1月77#凭证支付2022年零星误工450元,未付清单明细。”问题。
一是2022年零星误工其中450元清单为社区端午节、腊八节、过年为居民送福利物资,叫陈小虎电瓶三轮车及帮忙运送物资,三次每次150元,合计450元,该笔误工于2023年1月12日发放,但由于陈小虎提供的账号户名不符,故被退回,退回后陈小虎450元误工重新发起支付,清单已作为附件。二是加强三资管理。按照村社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资金的审批支付流程,完善支付凭证,确保资金支付有据可查。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张庆伟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党员领取补贴。2023年1月82#凭证支付2022年二级支部委员工作补贴3600元,每人600元,领取人均为党员。”问题。
一是社区已收回2022年、2023年发放的二级支部委员工作补贴7200元,并已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二是社区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班子及社工工作会议,会议听取并同意傅晓萍同志提出的关于安乐社区二级支部委员工作补贴于2024年停止发放相关事宜。三是今后严格按照文件标准发放补贴。四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鲁晨燕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合同管理不够规范。该社从2017年贷款至今,未按合同调整贷款利率,只在2022年10月调整过一次利率(调整为年利率5.6%),其中有106万未进行调整(年利率为6.48%)。”问题。
一是关于合同管理不够规范的事项,安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巡察组提出问题后及时和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星桥支行进行对接,由原年利率5.6%降低至3.6%,其中因调整额度问题未进行调整的106万,现已同步进行调整利率为3.6%。二是进一步加强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按照业务线明确专人及时跟进落实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张庆伟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不够到位。
针对“没有执行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开展岗位风险排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足,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的意识,侧重具体业务工作,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意识不足。”问题。
一是2024年8月5日召开半年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总体目标。二是开展党风廉政学习。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开展“清廉微课堂”学习,通过观看警示片、廉政教育短视频,同时社区班子成员及社工学习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社区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和社区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意识,进一步增强社区班子廉政为民的认识。四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对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孙积慧进行提醒谈话。
(二)抓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和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针对“社区党委没有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基层治理中出现的社情舆情加强管控的意识不强。年度社区重点工作和计划安排没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防控等相关内容。社区班子成员述职报告都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开展情况”问题。
一是2024年8月12日社区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结合社区实际,分析研判当前社会宣传氛围营造工作,并就后续意识形态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加强思想队伍建设,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管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主流意识形态教育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社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抓好思想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结合实际按网格支部开展工作:重点关注城市小区舆情信息,提高对意识形态的认识和重视。四是由社区组团领导对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及社区居委会委员俞胜兴进行提醒谈话。
(三)党支部工作不够规范。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肃。2023年各个党支部委员变副书记,没有纪检委员和宣传委员,党员数量有变化(星乐一区第二小区党支部12月去世1人)没记录,活动计划没有按照要求一季度一节党课的标准,党员大会主题过于简单,星乐一区第一小区党支部没有2023年工作总结且2023年1月和2月党员大会没有应到和实到人数,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中没有2023年流动党员名单,星乐一区第一小区党支部2023年的党费情况保留两位小数。”问题。
一是落实支部整改。针对组织生活记录本上存在的问题,各网格支部开展自查,并对二级支部委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对星乐小区第二小区党支部党员人数变动进行了调整,按照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要求一季度开展一节党课,对2023年工作总结且2023年1月和2月党员大会记录了应到党员和实到党员数,党员组织生活记录本中完善了2024年度流动党员名单,星乐一区第一小区党支部2024年的党费保留一位小数。二是今后工作中增强网格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升网格支部书记的业务能力,提高对党组织记录本(红色本子)所议事项记录清晰、信息完整、结果详实,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一季度一党课等机制,及时做好离世党员人数核减。三是严肃执行到位。严肃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以网格支部为单位,及时排摸掌握社区流动党员的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基本信息表,登记造册,持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长效化。四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鲁晨燕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党员发展不够严实。预备党员俞胜兴党员档案审核纪实表中缺少街道复核签名和落款时间,没有个人事项报告单,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缺少群团推优情况,思想汇报无人审核,政审报告时间早于实际家庭成员政审时间,其中岳父身份(群众写为共产党员)有误,志愿书中介绍人单位职务有误。”问题。
一是即查即改。所在支部的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针对问题清单开展整改,严格按照党员发展要求和程序,核查俞胜兴党员发展档案审核纪实,表补充了街道复核签名和落款时间、补充了个人事项报告和群团推优、补充了思想汇报审核人签名等;二是进一步加强二级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学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高效能、高质量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杨小芬对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鲁晨燕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党费收缴不够严谨。党费保留2位小数,党费计算不准确,没有向上取数,实收小于应收(2024年滨沁小区宋一帆应收11.3元党费实收11元,余慧敏应收党费12.2元,实收12元),党费公开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巡察问题清单中提到的个别党员少收部分党费,已落实支部书记严格按照党费收取标准对不足部分补缴到位。二是确保党费公开到位。规范党费收缴登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管理教育党员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并将每位党员的应收党费和实收党费在三会一课本上如实记录,并在党务公开栏按月按实公开。三是强化网格支部书记业务知识。进一步组织网格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区委组织部党费收缴标准,提升网格支部书记履职能力。
经过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社区深刻认识政治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社区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动能。把整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进一步形成风清气正的环境,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基层,推动安乐社区高质量发展。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安乐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6: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周杨社区总支部
委员会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周杨社区党总支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周杨社区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周杨社区党总支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8个具体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纳和责任分解,明确了18项具体整改任务。整改方案正式行文后上报区委巡察办,并经区委巡察办、区委第三巡察组审定,社区党总支明确整改责任,狠抓跟踪问效,突出建章立制,逐项落实整改。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周杨社区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实地见章的工作实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进行整改,已取得明显的成效,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项,进行谈话6次。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发挥党总支堡垒作用不够明显
1.关于“党组织队伍不够稳定。社区班子缺副书记、监察联络站站长,党组织引领社区经济发展的思路不够连贯”问题的整改。
一是星都社区副书记李君自2024年8月1日起到社区进行挂职锻炼,暂代副书记职责,协同配合开展工作;社区孙佳翡同志履行监察联络站站长职责,负责监察联络站工作。二是社区于2024年8月5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根据社区实际,调整分工,优化队伍建设;2024年5月起,社区党总支推荐孙佳翡、马佳雯、沈妙英三名同志作为班子正职后备班、班子后备班力量参加街道“星雁训练营”赋能培训,提升班子整体能力。三是由社区组团联社团长钱列斌对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还有待加强。虽然在原来薄弱的社区经济基础上购买商铺,用村级留用地指标置换项目,后续计划利用四五组安置房地块中的社区集体服务用房建造社区办公楼后没有新的经济增长点,集体经济增收困难”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12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学习《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村富农”实施意见(2024—2026年)》(临平区政发〔2024〕10号)文件精神,吃透相关政策。二是2024年7月22日与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星桥街道结对帮扶项目征而未用土地托管协议”,主要涉及50.6957亩,预计收入640083.91元;根据南星综合体创收计划,目前已与杭州悦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高尚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初步合同,装修期约6个月,装修期满后即可实现收益。三是由社区组团联社团长钱列斌对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进行提醒谈话。
(二)解决居民关注问题办法不够有效
1.关于“收缴物业费问题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社区对物业公司的指导、协调措施不足、约束力不强,桐鹤名苑二区早就满5年免收物业费,目前已拖欠二年物业费问题,社区未及时介入处置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4月街道召集贾家社区、周杨社区召开会议,对桐鹤名苑物业遗留问题进行商讨。二是2024年4月15日召开社区班子(扩大)会议、2024年7月16日召开民主协商议事会会议、2024年7月17日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就物业费问题进行商议,提出解决方式,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4年9月10日支付1000000元。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何国明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社区配套设施不够健全,红白事会所与其他社区共用场地,易使双方居民产生各类相关矛盾,无法满足群众的需要”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位置,东厅、东侧厨房、东侧三间丧事用房原则上由贾家社区居民使用;西厅、西侧厨房、西侧丧事用房原则上由周杨社区居民使用。二是完善社区公益性用房管理办法,制定公益性用房使用登记手册,两社加强联系,相互调节,避免矛盾升级。三是2024年8月,通过星桥街道“传帮带”结对项目,与街道科室对接两次,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四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何国明进行提醒谈话。
(三)落实民主决策工作不到位
1.关于“会议制度落实不彻底。如“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居民(股东)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1季度没有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未按规定每季度召开居民代表大会;2022年2、3季度居委会会议记录”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12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临平区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纪要规范(试行)》,对居民(股东)代表大会制度及居委会会议记录要求等作重点学习,认真落实会议制度。二是2024年起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居民(社员)代表大会,确定专人为记录人,规范记录《村(居)委会工作记事本》。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孟丽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未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会议讨论涉及与会成员本人的事项时,本人未回避。如2023年1、3、8月“两委”联席会议中讨论三资管理员周良君的等级工资、年休假补贴、年终考核奖励、社保基数调整事宜时,周良君以列席人员和会议记录人参加会议,未回避”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12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临平区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纪要规范(试行)》,对“会议讨论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事项时,本人应回避”这一条进行重点学习。二是2024年起,按照相关规定,会议讨论涉及与会本人事项时,本人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孟丽进行提醒谈话。
(四)安全生产工作布置落实不到位
关于“居委会没有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不足一次,存在以会代检查的情况。2020年安全生产检查7次、2021年检查9次,2022年检查8次,2023年检查6次”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12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全体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生产安全检查工作各项制度,并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社区重点工作之一。二是2024年起,认真开展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检查,确保小区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并做好台账留痕。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周勤波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关于“2023年11月1.2.3#凭证支付河道保洁务工费共计10200元,标准为300元/天,用工时间为9-10月,而提高务工标准的会议在2023年11月16日才召开,存在先付后议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12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学习三资管理、居委会财务相关规定,对《杭州市临平区社区其他公用经费支出规范细则》中的第二条规范临时性劳务费用支出及《关于推行村级公务“零招待”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第五条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补贴及各类务工补贴发放进行重点学习。二是明确用工范围、对象、标准等事项,如河道清理等涉及河中作业危险性较高的参照2023年11月16日股东代表大会用工标准,在今后杜绝先付后议事项。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孟丽进行提醒谈话。
(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关于“存在科目记账错误。例如:2023年9月39#,11月44#凭证科目记账方向错误”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6月在社区账内进行调账处理,凭证号为30号。二是2024年7月12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及社区财务人员一同学习《杭州市临平区社区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临平政办〔2022〕85 号),对会计科目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提高严谨性。三是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孟丽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存在三年以上往来账未处理:例如个人餐费挂账1980元”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6月,结合街道沉淀资金清理工作,对业务线无明确支付计划的往来款进行清理,上交沉淀资金402430元。二是针对社区全体社工个人工资内扣除的个人餐费部分1980元,于2024年7月已进行账务处理,凭证号为43。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孟丽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社区经费支付票据不规范。例如:2021年8月16#支付隔离酒店费用2380元,2021年9月16#支付酒店费用2155,均支付给个人,且无酒店发票等相关凭据”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12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和社区财务人员一同学习《杭州市临平区社区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临平政办〔2022〕85 号),明确社区经费的使用规范。二是提升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规范审核各条线的报销票据,社区监察联络站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孟丽进行提醒谈话。
4.关于“购买负面清单中事项。2019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与杭州余保签订网格员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所有工资待遇及福利由余保公司发放,且协议未约定服务内容和工资金额。2021年12月-2022年9月合同缺失。2021年发放夜餐费补贴26320元(直接发到个人),2022年发放夜餐费补贴28560元(直接发到个人)”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12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全体班子成员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对其中采购规范、合同履行规范、工资和补助的规范发放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避免后续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2022年11月起,社区不再使用劳务派遣服务,停发网格员夜餐补助。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周勤波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抓意识形态工作思想认识和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关于“社区党委没有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基层治理中出现的社情舆情加强管控的意识不强,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的工作力度不大。2021-2024年度社区重点工作和计划安排没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防控等相关内容。社区班子成员述职报告也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开展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月中召开一次专题学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抓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7月16日社区班子成员召开半年度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社会舆情等工作,提升社情舆情加强管控的意识。二是2024年7月11日召开两委会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社区2024年下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强调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三是由社区组团联社团长钱列斌对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进行提醒谈话;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全体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不够到位
关于“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没有执行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多数以主题党日活动安排为主,会议记录一句话表述,流于形式,没有实质性年初部署、专题研究及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的内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足,全面从严治党压力逐级弱化,谈心谈话不走心,个人谈话内容有雷同,存在模板套用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6月29日召开党总支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结合巡察反馈意见,部署下半年工作重点。二是2024年7月11日召开党总支会议,组织全体班子认真学习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社区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和社区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三是结合巡察整改,扎实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和政治家访工作,社区组团团长对社区集体班子成员进行关心关爱谈话,并对党总支书记冯荷蓉进行提醒谈话,切实统一社区整体的思想和行动。四是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孙佳翡进行提醒谈话。
(三)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挥发不足
关于“2021年收集居民意见建议6条、街道信访举报交办件31件、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问题交办单0张;2022年收集居民意见建议5条、街道信访举报交办件(含市、区长公开电话)33件、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问题交办单0张;2023年收集居民意见建议10条、街道信访举报交办件(含市、区长公开电话)24件、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问题交办单0张”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11日召开党总支会议,学习星监办〔2022〕3号《关于建立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履职清单(试行)的通知》,明确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十项任务清单和九条工作方式,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对社区信访和居民提出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及时通过基层公权力系统进行督办提醒,已督办事项9件,同时做好交办跟进,真正的发挥联络站监督作用。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分管负责人孙佳翡进行提醒谈话。
(四)党支部工作不够规范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肃。党总支和各个支部的活动计划雷同,2023年党支部纪检委员与其他委员兼任,党总支党员总数变化记录格式不规范,周杨社区邹家角网格党支部书记漏写和2024年2月党员大会主持人漏写,党员大会主题过于简单”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将23年党支部委员情况、党总支党员总数变化及邹家角网格党支部书记漏写等情况进行整改,同时检查并整改其他支部类似情况。二是2024年7月11日召开党总支会议,组织党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学习《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操作手册》,要求严格落实记录格式、记录规范和记录要求。三是根据会议学习精神,要求各支部书记结合网格支部实际,紧跟总支要求,不断改进工作内容、提升记录质量。四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支部书记孙佳翡、何国明、孟丽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党员发展不够严实。沈妙英和张文芝的党员档案审核纪实表中街道复核处没有任何签名和落款时间,积极分子沈妙英党员推荐情况报告单缺少书记签字和培养教育考察情况缺少落款时间”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对沈妙英和张文芝的党员档案中涉及的档案审核纪实表等内容进行补充和整改。二是2024年7月11日召开党总支会议,组织党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学习《临平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操指南》,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委员对于发展资料及时进行检查和归档。三是结合街道年度发展计划,及时将党员发展资料交至街道,对材料的进一步检查和完善,保证党员发展工作的严谨性。四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冯荷蓉对支部书记孙佳翡、何国明、孟丽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党费收缴不够严谨。党费保留2位小数,大部分党员按照10元每月来计算,存在一刀切情况”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7月11日召开党总支会议,组织党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学习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对党费保留1位小数,党费交纳标准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严格落实党员党费按月收缴,党组织按季度上缴至街道账户的收缴政策。二是2024年7月15日按照党费交纳标准对党员党费进行整改,避免一刀切的情况,同时将收缴情况在各网格支部活动室及时进行公示。三是由社区党总支书记等会让对支部书记孙佳翡、何国明、孟丽进行提醒谈话。
经过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周杨社区党总支清醒地认识到,解决民生重大问题的效率还有待提高,对于两社混居、跨区混居等问题的管理有待进一步探索。下一步,周杨社区党总支将以继续提升巡察整改问题为契机,社区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党内生活经常化,提升班子凝聚力。切实将民生问题作为社区发展的重点工作之一,认真探索两社混居、跨区混居治理新手段,真真切切的让居民不分社不分区,进一步提升归属感,形成良好的小区氛围,推动周杨社区朝着现代社区方向更好的发展。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周杨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附件7: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民乐社区总支部
委员会关于一届区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
情况报告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8日至4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民乐社区进行了政治巡察。2024年6月27日,巡察组向民乐社区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民乐社区党总支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按照责任制、项目化、时间表的要求逐项落实。坚持整改工作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和具体问题协调会,已取得明显成效。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完成17个具体问题整改,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项,开展提醒谈话8次,追回资金29600元。
一、聚焦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一)落实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中心工作推进力度不够,对垃圾分类、五水共治、全域美丽等工作推进缺少有效措施和有力抓手,村庄内整体卫生环境一般,小微水体水质较差”问题。
一是民乐社区于7月8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环境整治工作,深入研讨垃圾分类、五水共治、全域美丽工作新举措,由班子成员带队,组织60余人次,以便民服务、党员志愿服务、节假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垃圾分类、五水共治、全域美丽等工作的宣教活动。二是于7月9日,社区分管负责人朱小辉与保洁公司进行对接,要求保洁单位增强巡逻频次,同时在垃圾分类、小微水体、环境卫生方面加强自查自改力度。三是组织网格巡查小组,每日对辖区环境进行巡查,定期组织人员开展卫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四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朱小辉、居委会委员高萍进行提醒谈话。
(二)解决居民关注的民生问题的举措还不够多
1.针对“社区无文化礼堂,现有的老年活动室不能满足老百姓的需求”问题。
一是社区在2018年成功创建文化家园,目前在铁铺埭二期红事馆扩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面积约700平方米,包括娱乐、健身、阅览、康复等功能,进一步丰富居民精神文化需求。二是以党群活动中心、铁铺埭架空层老小活动场所、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等为阵地,制定全年文娱活动计划,为居民开展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传统越剧表演2场、居民跳绳活动1场,同时有效搭载鹤民同乐党建联建开展系列活动4场,参与居民200余人,进一步丰富了居民精神文化需求。三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居委会委员周漪宁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安置房多层小区收缴的物业费不足以支付物业公司各类开支”问题。
一是7月8日社区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班子成员学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星桥街道满五年多层公寓回迁安置小区物业费收缴实施细则》等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二是结合民乐安置房小区规模小、住户少等影响物业收支和管理维护的实际情况,社区与街道科室专题会商5次,推动小区物业费用实际所需补助。三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居委会委员高萍进行提醒谈话。
(三)民主决策工作不到位
1.针对“应议未议。存在应提交居民(社员)代表大会决策而未经居民(社员)代表大会讨论表决的现象,如2020年4月20日社区班子会议通过关于铁铺埭二期建设监督员误工补贴发放事宜,未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问题。
一是于7月29日组织社区人员学习民主议事协商制度、股东代表大会章程、五议两公开、《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相关制度,明确规定与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意识和业务能力。二是结合三清一促行动,健全误工费发放制度,于7月26日,将《民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试行)提交居民代表大会,并表决通过。三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党总支副书记魏芳、居委会委员周漪宁、居委会委员高萍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部分决策程序环节缺失。如2021年1月14日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民乐社区停车管理方案、2020届民乐社区有关政策调整(慰问标准)事宜,又如2023年10月15日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铁铺埭家苑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事宜缺少党员大会审议环节。如2022年10月12日居民代表大会表决关于清廉村居创建项目、婚丧喜事用房等资产报废事宜,缺少两委商议环节”问题。
一是于7月29日组织社区人员认真学习“五议两公开”规定内容,明确民主决策的程序环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党员群众提议、社区党组织提议、居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决议,表决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的程序。二是对反馈问题中缺少的5条内容进行查找,结合当时召开实际,对记录进行完善。三是定期对五议两公开记录进行检查审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党总支副书记魏芳、居委会委员周漪宁、居委会委员高萍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会议制度不落实、不规范问题。如未按要求按时召开两委联席会议,2020年2月、4月仅召开1次会议,2023年5月、8月仅召开2次会议;如2021年四季度、2022年一季度未召开居民(社员)代表大会;2022年8月5日、2023年2月24日居民(社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为提纲式、条目式列举,缺少实质性内容;又如存在小组长会议、民主议事协商会议参加人员签字存在笔迹统一现象”问题。
一是于7月29日召开两委联席会议,认真学习《临平区(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规范(试行)》条例和村(居)委会工作记事本记录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按实并详细记录会议内容。二是举一反三,于8月5日组织杨伟斌、魏芳、朱小辉、黄文伟、周漪宁、高萍六名班子成员对两委联席及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开展自查,对会议记录内容是否完整、参会人员签字是否代签等问题进行检查。三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居民(社员)代表大会,会议事项由周漪宁负责详细记录,并做好签到及表决情况记录。四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党总支副书记魏芳、居委会委员周漪宁、居委会委员高萍进行提醒谈话。
(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
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20-2024年没有制定年度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方案,未提供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台账材料,包括安全生产培训、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和消防防演练等”问题。
一是7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生产安全工作,落实班子成员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方案。二是专人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规范台资料整理,对培训、安全检查、消防演练和房东大会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和照片进行归档和整理。三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黄文伟进行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
针对“购买负面清单中事项。2019年12月1日-2021年11月30日与杭州余保签订网格员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所有工资待遇及福利由余保公司发放,且协议未约定服务内容和工资金额。2021年12月-2022年9月合同缺失。2020年4月15#支付网格员餐补1760元,5月16#支付网格员餐补1020元”问题。
一是自2022年11月起,社区不再使用劳务派遣服务,网格员餐补已于2020年5月起停发。二是7月15日组织社区全体人员学习《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杭州市临平区村(社区)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提高采购规范管理,严格合同履行规范,加强合同管理,规范财务支出,特别是严格规范工资、补助等的发放,避免后续再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党总支书记对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黄文伟、居委会委员高萍进行提醒谈话。
(二)社区违规发放误工或补贴
1.针对“该村文化宣传员胡妙凤(退休村会计)已领取文化宣传员补贴7000元/年,又在文体活动中领取误工费。例如:2022年5月支付舞蹈比赛中领取误工800元”问题。
一是7月15日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杭州市临平区社区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及误工费发放相关规定,明确发放要求。二是根据三清一促行动,健全误工费发放制度,于7月26日,将《民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试行)提交居民代表大会,并表决通过。三是于8月30日对已发放的800元误工,进行退回。四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朱小辉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社区自2012年聘用胡妙凤为村统计人员至今,发放补贴7200元/年,2020年-2023年,共计发放2.88万元。(无文件依据)”问题。
一是于7月15日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村(社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临统〔2023〕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查劳务费、调查用品发放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统计经费的使用要求,加强财务规范管理。二是8月30日对2020年-2023年发放的统计人员补贴2.88万元,进行费用退回。今后统计经费使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居委会委员高萍进行提醒谈话。
(三)工程项目管理欠规范
针对“工程审批程序不规范。如民乐社区公益配套用房(白事用房工程)工程于2022年4月8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竣工验收,但于2022年7月7日召开工程变更班子会议”问题。
一是于7月15日,组织社区人员学习《临平区小额建设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熟悉工程项目审批的相关程序规定与要求,增强项目审批规范意识。二是切实发挥公权平台监督作用,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督促经办人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及时做好公权平台的信息录入,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规范项目过程变更事项。三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党总支委员杨伟斌进行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一)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针对“社区党委没有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足,工作制度不够健全,结合基层治理中出现的社情舆情和加强管控的意识不强,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的工作力度不大。2021-2024年度社区重点工作和计划安排没有涉及意识形态工作和舆情防控等相关内容。社区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没有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开展情况”问题。
一是于8月5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党组织班子成员、居委会班子成员重要工作内容,并体现在述职报告中。二是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总支重要日常,定期开展意识形态课程,加强学习教育。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社区重点工作计划。四是街道组团联社团长谢林锋对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兰兰进行提醒谈话。
(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没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没有执行每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问题。
一是于8月5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二是在7月15日组织生活会期间,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向,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强化党总支主体责任,7月至8月的铁匠课堂上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要求廉政教育学习在社区班子述职报告中进行体现。四是街道组团联社团长谢林锋对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兰兰进行提醒谈话,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社区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
2.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足,全面从严治党压力逐级弱化,班子成员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的思想,侧重对所在岗位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意识不足”问题。
一是于8月5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社区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和社区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等,督促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进重点难题解决。二是在7月至8月的铁匠课堂上,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作为重点学习内容,提高社区班子廉政意识,严抓班子廉政作风,提高班子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社区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
(三)党支部工作不够规范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肃。各个支部的活动计划雷同,2024年度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没有按照要求一季度一节党课的标准或者无计划,2023年度没有宣传委员,钟家浜网格党支部 2024年1月党员大会漏写内容,岳庙渡网格党支部 2024年3月支委会漏写记录人,党员名册中党总支书记和委员职务没写,党费上缴时间没写全”问题。
一是针对问题反馈中漏写内容、漏写记录人、职务、党费上缴时间未写全等问题,四个支部书记按实补全。二是于8月15日组织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党内组织生活记录本党支部(党小组)操作手册》,纠正一季度未做到一节党课的标准或者无计划,重新调整全年学习计划。三是开展自查,组建自查小组,定期检查。四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魏芳、杨伟斌、朱小辉、黄文伟四个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党员发展不够严实。入党积极分子朱恩光入党申请谈话记录表没有党支部盖章,个别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缺少群团推优情况和投票单,入党积极分子邵嵩发展党员纪实表没有审核人签名,谈话记录表缺人名,积极分子备案表缺意见内容,缺思想汇报,个人简历断档”问题。
一是于8月12日,召开社区党总支会议,对发展党员业务进行培训,网格支部书记共同学习《发展党员工作操作手册》。二是根据问题开展自查,以发展党员手册指导,对发展党员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对缺少的记录、签字、资料等按实补全,做到档案资料齐全,表格填写、签字及盖章符合规范。三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党总支副书记魏芳、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副主任黄文伟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党费收缴不够严谨,党费保留2位小数,党费公开不规范”问题。
一是于8月12日,召开社区党总支会议,对党费收缴业务进行培训,网格支部书记共同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记录详实。二是开展自查,根据党员应计入收缴党费比例的具体数值,逐个计算每名党员的应缴党费,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三是长效整改,规范党员党费的收缴登记,每月按时对党员的党费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开,且公示到个人。四是党总支书记王兰兰对党总支副书记魏芳进行提醒谈话。
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民乐社区党总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地整改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并非一蹴而就,仍存在优化提升的空间。我们将继续努力,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巡察后半段工作,推动社区面貌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刻反思巡察整改过程中的短板,深入剖析,举一反三;二是强化党的引领力,加强党员队伍党性教育,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加强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民乐社区党总支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提升整改效果,推动社区政治生态向上,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共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民乐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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