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平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0141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09 19:22 来源: 办公室

章秀华、陈怡如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区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多高层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目前我区已建成交付大量的多高层安置小区,这些小区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标准不高等问题客观存在,您提出三点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近年来,我局也一直在努力探索提高安置小区物业服务品质的办法。同时,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开展以下各项工作:

(一)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完善“区、镇街、村社”三级物业管理体制,实现物业管理职责下沉、重心下移,注重发挥镇街、社区属地责任主体作用,指导镇街整合资源,增强力量,并对各镇街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推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规范化。二是完善考核和星级评定体系。在原项目考核和星级评定文件的基础上推动出台《临平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及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和《临平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引入退出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物业项目考核细则和星级评定的相关要求,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物业项目招投标相挂钩,在行业内形成争先创优、优胜劣汰的良好氛围。三是出台《临平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分类管理、物业费收缴、考核管理等事项。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指导镇街结合社区居委会履职事项研究制定社区经费、物业管理质量标准等相关办法,落实村级财务审计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二)构建多方联动考核机制。一是增加镇街社区、业委会(物管委)和业主对物业管理项目的意见建议的考核权重,并加强考核结果在物业招投标、项目评优等方面的运用。二是落实镇街将业委会(物管会)工作纳入对村社的年终考核中,考核内容包括业委会(物管会)日常工作、协商议事、财务公开、支持村(社区)工作、年终评议结果等。三是在镇街考核方面,开展年度综合反向考核,将党建、信访等等各类指标纳入考核中,提高镇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加强物业管理党建引领工作。联合临平区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临平区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进一步深化现代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平区住宅小区“三方协同”共治试点实施方案》,在21个试点小区开展三方协同治理。起草制定《关于党组织领导小区“三方协同”共治工作的操作导则》,主要涵盖“三方协同”组织建设、小区“三方联动”机制、考核评价等内容,全面构建“党建统领、三级联动、多方协同、群众参与、制度保障”的新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多高层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持续加强对我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为广大业主创造更加优质、舒心的居住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一是建立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三方协同”共治工作任务清单,并积极推进《关于党组织领导小区“三方协同”共治工作的操作导则》出台,通过制度的完善实现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常态长效。二是健全培训体系。每季度开展面物业工作人员的基础知识轮训,强化镇街、村社物业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能力,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出台《临平区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以考核评价办法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一是加快出台《临平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及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临平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引入退出的实施意见》,两大制度落地,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实现“政府监管有抓手、业主权益有保障、物业服务有提升”的目标。二是指导镇街对安置房小区加强巡查,全面摸排项目服务情况,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会同镇街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核。三是加快研究制定物业行业服务标准。包含物业管理涉及的人员、财务、服务管理、消防安全、监督投诉等服务标准。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持续推动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注重作用发挥,引导业委会规范履职。一是强化选人用人指导监管。镇街做好对小区业委会人选资格的考察、选拔、把关、联审工作,吸纳公正廉洁、实绩惠民的党员干部进入业委会任职。二是完善业委会议事流程。涉及本小区和小区内多数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由业主协商议事会议讨论,并将议事过程结果及时在“回声墙”公开,形成工作闭环。三是强化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业委会(物管委)对使用维修金和其他物业收入的支出情况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费的收取情况须及时公开,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收入应当通过杭州市物业智慧物业监管平台进行录入和公开。

(四)进一步开展宣传引导,加深“花钱买服务”理念。一是指导镇街、社区定期不定期开展文化讲堂等活动,宣传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加深业主“花钱买服务”的理念,引导安置小区业主自觉缴纳物业费,缓解物业服务企业资金压力。二是指导镇街通过社区居民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等加强对安置房小区的管理,三是加强对镇街、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人员的物业管理知识及业务培训,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吸纳本村就业人员,聘请专业物业经理人等,从而提升物管人员专业水平和归属感。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为我区的物业管理事业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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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平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0141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09 19:22 来源: 办公室

章秀华、陈怡如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区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多高层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区物业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专人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目前正在开展的主要工作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推进,目前我区已建成交付大量的多高层安置小区,这些小区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标准不高等问题客观存在,您提出三点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近年来,我局也一直在努力探索提高安置小区物业服务品质的办法。同时,我局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开展以下各项工作:

(一)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完善“区、镇街、村社”三级物业管理体制,实现物业管理职责下沉、重心下移,注重发挥镇街、社区属地责任主体作用,指导镇街整合资源,增强力量,并对各镇街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推动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规范化。二是完善考核和星级评定体系。在原项目考核和星级评定文件的基础上推动出台《临平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及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施方案》和《临平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引入退出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物业项目考核细则和星级评定的相关要求,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物业项目招投标相挂钩,在行业内形成争先创优、优胜劣汰的良好氛围。三是出台《临平区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分类管理、物业费收缴、考核管理等事项。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指导镇街结合社区居委会履职事项研究制定社区经费、物业管理质量标准等相关办法,落实村级财务审计制度,从而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二)构建多方联动考核机制。一是增加镇街社区、业委会(物管委)和业主对物业管理项目的意见建议的考核权重,并加强考核结果在物业招投标、项目评优等方面的运用。二是落实镇街将业委会(物管会)工作纳入对村社的年终考核中,考核内容包括业委会(物管会)日常工作、协商议事、财务公开、支持村(社区)工作、年终评议结果等。三是在镇街考核方面,开展年度综合反向考核,将党建、信访等等各类指标纳入考核中,提高镇街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加强物业管理党建引领工作。联合临平区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临平区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进一步深化现代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平区住宅小区“三方协同”共治试点实施方案》,在21个试点小区开展三方协同治理。起草制定《关于党组织领导小区“三方协同”共治工作的操作导则》,主要涵盖“三方协同”组织建设、小区“三方联动”机制、考核评价等内容,全面构建“党建统领、三级联动、多方协同、群众参与、制度保障”的新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多高层安置小区物业服务管理的建议”,持续加强对我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为广大业主创造更加优质、舒心的居住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一是建立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三方协同”共治工作任务清单,并积极推进《关于党组织领导小区“三方协同”共治工作的操作导则》出台,通过制度的完善实现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常态长效。二是健全培训体系。每季度开展面物业工作人员的基础知识轮训,强化镇街、村社物业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能力,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制定出台《临平区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以考核评价办法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标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一是加快出台《临平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及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和《临平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引入退出的实施意见》,两大制度落地,进一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实现“政府监管有抓手、业主权益有保障、物业服务有提升”的目标。二是指导镇街对安置房小区加强巡查,全面摸排项目服务情况,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会同镇街进行调查核实,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核。三是加快研究制定物业行业服务标准。包含物业管理涉及的人员、财务、服务管理、消防安全、监督投诉等服务标准。促进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持续推动我区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注重作用发挥,引导业委会规范履职。一是强化选人用人指导监管。镇街做好对小区业委会人选资格的考察、选拔、把关、联审工作,吸纳公正廉洁、实绩惠民的党员干部进入业委会任职。二是完善业委会议事流程。涉及本小区和小区内多数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由业主协商议事会议讨论,并将议事过程结果及时在“回声墙”公开,形成工作闭环。三是强化业主委员会监督管理。业委会(物管委)对使用维修金和其他物业收入的支出情况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费的收取情况须及时公开,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收入应当通过杭州市物业智慧物业监管平台进行录入和公开。

(四)进一步开展宣传引导,加深“花钱买服务”理念。一是指导镇街、社区定期不定期开展文化讲堂等活动,宣传物业管理相关知识,加深业主“花钱买服务”的理念,引导安置小区业主自觉缴纳物业费,缓解物业服务企业资金压力。二是指导镇街通过社区居民公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等加强对安置房小区的管理,三是加强对镇街、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人员的物业管理知识及业务培训,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吸纳本村就业人员,聘请专业物业经理人等,从而提升物管人员专业水平和归属感。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为我区的物业管理事业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