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2/2024-17841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11-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对《临平区东湖新城单元LP110601-04等地块选址暨控规局部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的说明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发布时间: 2024-11-18 16:40 浏览次数:

一、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临平区东湖新城单元内,东侧为望梅路,南侧为红梅东路,西侧为唐梅路,北侧为五洲路,总用地范围面积37.74公顷。其中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面积223.17公顷,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市政设施用地0.28公顷,防护绿地面积5.71公顷,城镇道路用地面积4.41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4.17公顷。

(1)LP110601-01-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1/M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24m,绿地率≥15%,用地面积为31327平方米;

(2)LP110601-01-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840平方米;

(3)LP1106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9496平方米;

(4)LP110601-03-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1/M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60m,绿地率≥15%,用地面积为24418平方米;

(5)LP110601-03-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831平方米;

(6)LP110601-04-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市政设施用地(M1/M2/U),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60m,绿地率≥15%,用地面积为2849平方米;;

(7)LP110601-04-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2121平方米;

(8)LP110601-04-3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203平方米;

(9)LP110601-05-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8744平方米;

(10)LP110601-05-2地块: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1/M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60m,绿地率≥15%,用地面积为21087平方米;

(11)LP110601-05-3地块: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1/M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60m,绿地率≥15%,用地面积为154836平方米;

(12)LP110601-06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20831平方米;

(13)LP110601-07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2059平方米。

具体选址位置和调整对比图见附图。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现对选址论证报告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件和邮件形式参与。信件请寄:杭州市临平区超峰东路2号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收,邮编:311199,电话:0571-89150135,邮件请发送至:lpkfqgjj@126.com,信件及邮件请注明“临平区东湖新城单元LP110601-04等地块选址暨控规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字样。同时,本告示和有关详细图纸在临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时公布。表格可以下载,网址:http://www.linping.gov.cn/。

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意见表.doc附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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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平区东湖新城单元LP110601-04等地块选址暨控规局部调整论证报告》进行公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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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11-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一、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临平区东湖新城单元内,东侧为望梅路,南侧为红梅东路,西侧为唐梅路,北侧为五洲路,总用地范围面积37.74公顷。其中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面积223.17公顷,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市政设施用地0.28公顷,防护绿地面积5.71公顷,城镇道路用地面积4.41公顷,非建设用地面积4.17公顷。

(1)LP110601-01-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1/M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24m,绿地率≥15%,用地面积为31327平方米;

(2)LP110601-01-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840平方米;

(3)LP1106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9496平方米;

(4)LP110601-03-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1/M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60m,绿地率≥15%,用地面积为24418平方米;

(5)LP110601-03-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831平方米;

(6)LP110601-04-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市政设施用地(M1/M2/U),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60m,绿地率≥15%,用地面积为2849平方米;;

(7)LP110601-04-2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2121平方米;

(8)LP110601-04-3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203平方米;

(9)LP110601-05-1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8744平方米;

(10)LP110601-05-2地块: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1/M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60m,绿地率≥15%,用地面积为21087平方米;

(11)LP110601-05-3地块:用地性质为一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1/M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60m,绿地率≥15%,用地面积为154836平方米;

(12)LP110601-06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20831平方米;

(13)LP110601-07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G2),用地面积为12059平方米。

具体选址位置和调整对比图见附图。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现对选址论证报告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件和邮件形式参与。信件请寄:杭州市临平区超峰东路2号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收,邮编:311199,电话:0571-89150135,邮件请发送至:lpkfqgjj@126.com,信件及邮件请注明“临平区东湖新城单元LP110601-04等地块选址暨控规局部调整论证报告”字样。同时,本告示和有关详细图纸在临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同时公布。表格可以下载,网址:http://www.linping.gov.cn/。

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意见表.doc附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