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4/2024-1802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注销任夫乔、原轲绘、莫方芳医师执业注册并废止医师执业证书的公告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4-11-29 17:44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二)受刑事处罚;”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二)受刑事处罚的;”的规定,对注册在我区的以下医师予以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现将注销情况公告如下:
姓名 | 性别 | 执业证书编码 | 注销时间 | 注销原因 |
任夫乔 | 男 | 110330184000570 | 2024.11.29 | 受刑事处罚 |
原轲绘 | 女 | 210231024000075 | 2024.11.29 | 受刑事处罚 |
莫方芳 | 女 | 210330503000326 | 2024.11.29 | 受刑事处罚 |
杭州市临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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