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8/2024-18025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人力社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11-2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乔司街道乔安路133号服装加工厂及李凤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送达公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11-29 17:15 浏览次数:
乔司街道乔安路133号服装加工厂及李凤武:
我局依法调查的由你经营负责的乔司街道乔安路133号服装加工厂拖欠职工工资一案,因你及你经营的加工厂下落不明且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临平人社监令字〔2024〕333号)。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局领取《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171号三楼,联系电话:0571-89280830)。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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