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1/2024-18375 文件编号 临平农发〔2024〕144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11-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区级现代农业园区调整与增补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规审批科   发布时间: 2024-12-20 10:30 浏览次数: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现代农业园区整体发展层次和水平,根据《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试行)》(临平农发〔2021〕20号)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现代农业园区调整与增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依据

本次园区调整和增补须按照《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其中,申请新增园区,要求实际流转规模已达到300亩(含)以上;涉及调整园区,主要是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如出现园区名称或经营主体变更、实际建设面积或产业发展定位调整等情况的,由园区所在镇街上报备案;退出布点的园区,应由所在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并就退出理由予以说明。

二、相关要求

各镇街作为该项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属地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培育,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区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同时,对部分达到退出条件的园区也应加大核实清理力度,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调整增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行文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三、相关材料

园区准入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增补(备案)申请表(附件1);

    2.园区现状与规划建设基本情况介绍和图片;

    3.经营主体工商登记等证照;

    4.土地流转合同(须经镇街审核盖章)及支付凭证;

    5.园区CAD测绘红线图(须经镇街审核盖章);

    6.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为切实强化企业服务,减轻资料整理负担,上一年度申报资料中,经属地镇街审核,园区名称、经营主体、实际建设面积、产业发展定位、租赁关系等无变化,本年度计划保留的,只需提供申请表进行年度备案,无需重复提交其他准入附件材料。本次涉及调整、退出园区由所在镇街提交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调整报备表(附件2)及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退出申请表(附件3)。

    以上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件作为附件,与镇街申请文件一并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联系人:孟进,联系电话:1525812325)


    附件:1.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增补申请表

    2.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调整报备表

    3.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退出申请表


    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1日

    临平农发〔2024〕144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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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区级现代农业园区调整与增补工作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1/2024-18375 文件编号 临平农发〔2024〕1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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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现代农业园区整体发展层次和水平,根据《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试行)》(临平农发〔2021〕20号)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现代农业园区调整与增补工作通知如下:

一、管理依据

本次园区调整和增补须按照《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其中,申请新增园区,要求实际流转规模已达到300亩(含)以上;涉及调整园区,主要是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如出现园区名称或经营主体变更、实际建设面积或产业发展定位调整等情况的,由园区所在镇街上报备案;退出布点的园区,应由所在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并就退出理由予以说明。

二、相关要求

各镇街作为该项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属地农业经营主体的指导培育,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区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工作。同时,对部分达到退出条件的园区也应加大核实清理力度,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调整增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行文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三、相关材料

园区准入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增补(备案)申请表(附件1);

    2.园区现状与规划建设基本情况介绍和图片;

    3.经营主体工商登记等证照;

    4.土地流转合同(须经镇街审核盖章)及支付凭证;

    5.园区CAD测绘红线图(须经镇街审核盖章);

    6.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为切实强化企业服务,减轻资料整理负担,上一年度申报资料中,经属地镇街审核,园区名称、经营主体、实际建设面积、产业发展定位、租赁关系等无变化,本年度计划保留的,只需提供申请表进行年度备案,无需重复提交其他准入附件材料。本次涉及调整、退出园区由所在镇街提交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调整报备表(附件2)及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退出申请表(附件3)。

    以上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件作为附件,与镇街申请文件一并上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联系人:孟进,联系电话:1525812325)


    附件:1.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增补申请表

    2.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调整报备表

    3.临平区现代农业园区退出申请表


    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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