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2/2024-18458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商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商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12-2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征集2025年临平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的公告

来源: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24-12-26 15:3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经研究,我区将实施2025年度智能家电、3C、家居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临平区登记注册从事智能家电、3C、家居产品销售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开具数电发票能力,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消费者。

(3)参加活动销售的商品须符合政策要求,如能效、水效等要求,具体以国家政策文件为准。  

(4)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补贴服务机构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备的结算系统功能。

(6)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7)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商标授权函。

(8)未被临平区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能够配合解决在活动过程中各自企业产生的客户投诉和纠纷等问题。

(10)具备完整的发货、安装、物流等信息系统,能够跟踪追溯付款交易后续的服务过程,提供物流信息、发货单、签收单、安装凭证等文件。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符合政策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

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按照政策要求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因涉及审计与资金拨付,参与企业请尽快完成发货与开票,原则上不接受消费者延迟送货的要求。

入选企业需全力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实施相关套利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首次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发出至12月29日,后续如补充报名,请以有关部门通知为准。

三、报名材料

(一)承诺书(附件1)。

(二)申请表(附件2)。

(三)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四)商标授权推荐函(附件4)

(五)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附件5)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企业和区商务局各执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全套材料原件和扫描件邮寄以上材料请按照各镇街要求寄送至相应地址,各镇街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9日17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可视情况另行受理)。

四、名单公示

区商务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通过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或临平商务投促粮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五、参与要求

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临平区商务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1-5:承诺书、申请表、企业门店目录表、商标授权推荐函、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以上附件分线上与线下,请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下载并填写。

2025(线下)附件1-5:承诺书、申请表、企业门店目录表及其他.wps

2025(线上)附件1-5:承诺书、申请表、企业门店目录表及其他.wps

附件6:消费品以旧换新镇街平台对接人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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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5年临平区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的公告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2/2024-18458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商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商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12-26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充分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经研究,我区将实施2025年度智能家电、3C、家居产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临平区登记注册从事智能家电、3C、家居产品销售的独立法人企业。 

(2)具备开具数电发票能力,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消费者。

(3)参加活动销售的商品须符合政策要求,如能效、水效等要求,具体以国家政策文件为准。  

(4)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5)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补贴服务机构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备的结算系统功能。

(6)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7)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商标授权函。

(8)未被临平区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能够配合解决在活动过程中各自企业产生的客户投诉和纠纷等问题。

(10)具备完整的发货、安装、物流等信息系统,能够跟踪追溯付款交易后续的服务过程,提供物流信息、发货单、签收单、安装凭证等文件。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符合政策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

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按照政策要求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因涉及审计与资金拨付,参与企业请尽快完成发货与开票,原则上不接受消费者延迟送货的要求。

入选企业需全力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实施相关套利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首次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发出至12月29日,后续如补充报名,请以有关部门通知为准。

三、报名材料

(一)承诺书(附件1)。

(二)申请表(附件2)。

(三)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四)商标授权推荐函(附件4)

(五)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附件5)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企业和区商务局各执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全套材料原件和扫描件邮寄以上材料请按照各镇街要求寄送至相应地址,各镇街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9日17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有特殊情况的企业可视情况另行受理)。

四、名单公示

区商务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通过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或临平商务投促粮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五、参与要求

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临平区商务局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1-5:承诺书、申请表、企业门店目录表、商标授权推荐函、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

以上附件分线上与线下,请企业根据自身情况下载并填写。

2025(线下)附件1-5:承诺书、申请表、企业门店目录表及其他.wps

2025(线上)附件1-5:承诺书、申请表、企业门店目录表及其他.wps

附件6:消费品以旧换新镇街平台对接人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