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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32/2024-1819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12-0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杭登公字[2024]临125号)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发布时间: 2024-12-09 16:28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张鑫,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鼎和金座1幢746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43334号。
权利人:李昌龙、尤小英,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海珀雅苑13幢1单元501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4902号。
权利人:方志梅,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荷花小区15幢1单元602室,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杭余商国用(2007)第16532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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