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8/2024-02844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临里食安︱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3-18 14:17 浏览次数:
在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区13批次产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3446的鳊鱼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易家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5日向杭州易家百货有限公司送达编号TH2023111163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货8公斤,销售8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易家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不合格鳊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杭州易家百货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78.4元;二、罚款5050元。上述罚没款合计5128.4元,上缴国库。
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4008的牛蛙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临平翁梅农贸市场雷语蔬菜店销售的牛蛙,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4日向杭州临平翁梅农贸市场雷语蔬菜店送达编号No:2310959590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进货5公斤,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临平翁梅农贸市场雷语蔬菜店销售的不合格牛蛙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也不知道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临平翁梅农贸市场雷语蔬菜店作出免于处罚决定。
三、抽样编号为XBJ23320506281637680的甘草梅饼(蜜饯)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得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梅饼(蜜饯),霉菌项目不符合GB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2日向杭州得力食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S202308085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生产20公斤,销售20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得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甘草梅饼(蜜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杭州得力食品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40.0元,上缴国库;2.处罚款人民币21000.0元,上缴国库。以上罚没款合计2164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四、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5048的话梅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何芬副食品店销售的话梅,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2日向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何芬副食品店送达编号No:SC23179000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1.9公斤,销售1.9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何芬副食品店销售的不合格话梅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也不知道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何芬副食品店作出免于处罚决定。
五、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3333的泥鳅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东湖北路第二分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3日向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东湖北路第二分公司送达编号No:TH20231111133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16.95公斤,销售16.95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东湖北路第二分公司销售的不合格泥鳅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也不知道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物美东汇百货有限公司东湖北路第二分公司作出免于处罚决定。
六、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5034的白芷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张龙干货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3日向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张龙干货店送达编号No:SC231784007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2.5公斤,销售2.5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张龙干货店销售的不合格白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也不知道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张龙干货店作出免于处罚决定。
七、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5028的白芷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汪小萍干货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3日向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汪小萍干货店送达编号No:SC23178400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2.5公斤,销售2.5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汪小萍干货店销售的不合格白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也不知道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余杭乔司农贸市场汪小萍干货店作出免于处罚决定。
八、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5052的白芷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童丽干货摊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3日向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童丽干货摊送达编号No:SC23179101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2.5公斤,销售2.5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童丽干货摊销售的不合格白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也不知道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临平乔司农贸市场童丽干货摊作出免于处罚决定。
九、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5062的白芷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临平乔司街道张战食品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3日向杭州临平乔司街道张战食品店送达编号No:SC231800008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5公斤,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临平乔司街道张战食品店销售的不合格白芷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也不知道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临平乔司街道张战食品店作出免于处罚决定。
十、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3408的黄鳝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临平乔司胜稼农贸市场周益青水产店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5日向杭州临平乔司胜稼农贸市场周益青水产店送达编号No:SC231806005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5公斤,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临平乔司胜稼农贸市场周益青水产店销售的不合格黄鳝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杭州临平乔司胜稼农贸市场周益青水产店作出如下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90元;二、处罚3000.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3190元,上缴国库。
十一、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3335的酸豆角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刘静静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酸豆角,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9日向杭州刘静静蔬菜有限公司送达编No:2310961832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10公斤,销售10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刘静静蔬菜有限公司销售的不合格酸豆角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也不知道其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刘静静蔬菜有限公司作出免于处罚决定。
十二、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3339的干辣椒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东湖忠刚粮油店销售的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9日向杭州余杭区东湖忠刚粮油店送达No:2310961836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5公斤,销售5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余杭区东湖忠刚粮油店销售的不合格干辣椒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杭州余杭区东湖忠刚粮油店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十三、抽样编号为XBJ23330183327033923的鳊鱼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卫姐水产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21日向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卫姐水产摊送No:23JF1205031的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购进4公斤,销售4公斤,库存0公斤。
(三)核查处置情况
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卫姐水产摊销售的不合格鳊鱼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杭州余杭区塘栖镇卫姐水产摊作出如下处罚:处罚款人民币31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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