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9日14时30分许,蒋中国驾驶一辆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塘栖镇道09省道与塘栖路路口处,因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未达200%的,被临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塘栖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2020年12月10日,蒋中国到临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塘栖中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记录,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记6分)。
经查询,蒋中国已缴纳罚款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该违法信息已达3年3个月,期间在我大队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信息修复。
特此公示。
临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8日
分享到: |
2020年12月9日14时30分许,蒋中国驾驶一辆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塘栖镇道09省道与塘栖路路口处,因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未达200%的,被临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塘栖中队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2020年12月10日,蒋中国到临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塘栖中队处理该起交通违法记录,被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同时记6分)。
经查询,蒋中国已缴纳罚款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至申请日,该违法信息已达3年3个月,期间在我大队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进行信息修复。
特此公示。
临平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