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俞伟东、周燕、马荣伟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临平教育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以村社为基本单元统筹优化学区划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对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户籍政策、人才政策等逐步调整,近年来,我区学龄人口快速增长,导致义务教育段入学总量存有缺口。按杭州市人口规划数据测算,预计至2024年秋季招生后,我区义务段学校在校生总量达14.04万(其中小学8.4万、初中4.52万),相比上一年增加3.24万人,整体呈上升趋势。此外,因学位资源分布不均,近几年,我区义务段学校仍存在学区内“住、户一致”的学生被分流调剂的现状,如临平一小、育才教育集团等家庭住房较为集中的学校。
教育局开展招生工作实行“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策略。一方面,通过紧盯招生数据,按月排摸、统计、分析户籍生数据,研究制定义务段学校招生计划,另一方面,夯实走访在先,做好招生风险研判工作,重视街道、社区招生意见,协同探讨,确定每年招生工作方案。近两年,在区委区政府、各部门、镇街、村社的共同努力下,教育信访问题逐年减少,2023年教育系统通过浙江省民呼我为平台受理信访件同比2022年下降19.1%,其中网上信访量同比下降35.8%,公开电话同比下降12.9%,义务段招生工作实现省市“零”信访。
二、关于拆迁安置户子女教育安置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招生工作要求,学龄户籍儿童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同一表别以儿童落户先后时间排序。参加民办小学报名但未被录取的按照“同类靠后”原则排序。
结合区域实际,区教育局对“拆迁安置”未能(及时)取得房产证的家庭,根据街道、社区的拆迁协议进行教育安置。若因拆迁安置,其家庭子女的户籍地发生变更,如在同一学区内,可根据孩子本人上一次落户时间进行排序。其次,根据招生公告,临平区、余杭区户籍少年儿童,满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临平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上一年8月31日前取得房产证为依据)”符合我区二类生招生对象,在学位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家长可根据实际居住地,自愿选择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关于以社区为主体进行学区划分问题
在学区划分中,我局遵循“相对就近、不留盲区、整体稳定、个别调整”的学区划分原则,以社区(小区)、村组为基本单元,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规划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沿革等因素,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经现场察勘、各利益相关方参与、专家论证、反复讨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程序划定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学区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近年来,我区中小学招生方案除新增加的学校学区划分有变动外,其余中小学学区划分基本保持不变。从全区学区范围来看,大部分是以村社为主,但也有小部分因村社的规模大小问题,人口密度问题,学区划分时以道路为界,存在同一社区不在同一学区范围的情况。随着社区规模的调整和新投用学校的增加,后续我们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学区。2024年学区划分调整工作已完成,群众反映良好。
四、下一步打算
1.在教育资源不断增加、适龄儿童分布动态变化的情况下,区教育局会进一步统筹教育资源,逐步对学区划分进行优化。如在相应区域有新建学校规划、建设,投用后区教育局会对该区域学区进行优化调整。目前汀洲社区北附近的开发区五小、四幼(项目建设名)都在建设过程中,待项目投入使用后,将严格依照学区调整流程,做好学区优化调整工作。
2.聚焦优质均衡,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合作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等工作,发挥名优学校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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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俞伟东、周燕、马荣伟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临平教育的关心关注!您提出的《关于以村社为基本单元统筹优化学区划分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对您的提案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户籍政策、人才政策等逐步调整,近年来,我区学龄人口快速增长,导致义务教育段入学总量存有缺口。按杭州市人口规划数据测算,预计至2024年秋季招生后,我区义务段学校在校生总量达14.04万(其中小学8.4万、初中4.52万),相比上一年增加3.24万人,整体呈上升趋势。此外,因学位资源分布不均,近几年,我区义务段学校仍存在学区内“住、户一致”的学生被分流调剂的现状,如临平一小、育才教育集团等家庭住房较为集中的学校。
教育局开展招生工作实行“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策略。一方面,通过紧盯招生数据,按月排摸、统计、分析户籍生数据,研究制定义务段学校招生计划,另一方面,夯实走访在先,做好招生风险研判工作,重视街道、社区招生意见,协同探讨,确定每年招生工作方案。近两年,在区委区政府、各部门、镇街、村社的共同努力下,教育信访问题逐年减少,2023年教育系统通过浙江省民呼我为平台受理信访件同比2022年下降19.1%,其中网上信访量同比下降35.8%,公开电话同比下降12.9%,义务段招生工作实现省市“零”信访。
二、关于拆迁安置户子女教育安置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招生工作要求,学龄户籍儿童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录取,同一表别以儿童落户先后时间排序。参加民办小学报名但未被录取的按照“同类靠后”原则排序。
结合区域实际,区教育局对“拆迁安置”未能(及时)取得房产证的家庭,根据街道、社区的拆迁协议进行教育安置。若因拆迁安置,其家庭子女的户籍地发生变更,如在同一学区内,可根据孩子本人上一次落户时间进行排序。其次,根据招生公告,临平区、余杭区户籍少年儿童,满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临平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上一年8月31日前取得房产证为依据)”符合我区二类生招生对象,在学位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家长可根据实际居住地,自愿选择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三、关于以社区为主体进行学区划分问题
在学区划分中,我局遵循“相对就近、不留盲区、整体稳定、个别调整”的学区划分原则,以社区(小区)、村组为基本单元,综合考虑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规划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沿革等因素,在保持学区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经现场察勘、各利益相关方参与、专家论证、反复讨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程序划定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学区确定后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近年来,我区中小学招生方案除新增加的学校学区划分有变动外,其余中小学学区划分基本保持不变。从全区学区范围来看,大部分是以村社为主,但也有小部分因村社的规模大小问题,人口密度问题,学区划分时以道路为界,存在同一社区不在同一学区范围的情况。随着社区规模的调整和新投用学校的增加,后续我们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学区。2024年学区划分调整工作已完成,群众反映良好。
四、下一步打算
1.在教育资源不断增加、适龄儿童分布动态变化的情况下,区教育局会进一步统筹教育资源,逐步对学区划分进行优化。如在相应区域有新建学校规划、建设,投用后区教育局会对该区域学区进行优化调整。目前汀洲社区北附近的开发区五小、四幼(项目建设名)都在建设过程中,待项目投入使用后,将严格依照学区调整流程,做好学区优化调整工作。
2.聚焦优质均衡,加快推进集团化办学、合作办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等工作,发挥名优学校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