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临平区塘栖宏畔小学下设莫家桥校区和卫家埭校区。学校以“宏图远志,求真向善”为办学愿景,积极倡导“每一个落点都是新的起点”的办学理念,重点推进“一核两翼”品牌建设:即以宏雅课程为核心,以“乒乓足球、数智科创”为双翼,大力挖掘地域传统文化和校本资源,构建了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宏雅”课程体系。确立了本校课程志存高远、好学创新、身心健康、诚挚友善、责任担当五个维度的课程框架,同时对接“五育”并举的全面培养体系,构建“宏之旅、宏博院、宏图馆、宏雅园、宏耘坊”五大课程群。学校紧紧围绕“服务树形象、管理促发展、质量求生存、特色打品牌”的办学思路。牢牢抓住“质量提升”这根主线,严格落实质量提升十三条具体举措,夯实常规,聚焦课堂,加强教学指导与过程管理。培养“品行优良、学有所长、阳光向上、全面发展”的宏小学子,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奠基。
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银牌)、杭州市人民满意学校、杭州市第七届少先队“示范队室”、2024年杭州市智力共建单位、杭州市科技体育特色单位、临平区规范化管理示范学校、临平区第三批“无废学校”等。
(2023年6月11日经杭州市临平区塘栖宏畔小学第二届第一次教职工大会审议,2023年6月15日经校办公会、校支部委员会通过,经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核准、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杭州市临平区塘栖宏畔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与地址】学校全称为杭州市临平区塘栖宏畔小学,学校分莫家桥校区和卫家埭校区两个。莫家桥校区住所地址为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莫家桥村,邮政编码为 311106。卫家埭校区住所地址为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宏畔村,邮政编码为 311106。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学校由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举办,经杭州市临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为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学校为实施6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制与办学规模】学校面向服务区内招生,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学校设计规模为6个年级 26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1170 人。具体执行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每年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办学宗旨与使命】
学校以“宏图远志,求真向善”为办学愿景,积极倡导“每一个落点都是新的起点”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服务树形象、管理促发展、质量求生存、特色打品牌”的办学思路,弘扬“人和、善学、崇实、创新”的校风,“务实、团结、协作、奉献”的教风和“勤学、守纪、自信、向上”的学风。牢牢抓住“质量提升”这根主线,致力于全面的教育质量,培养“品行优良、学有所长、阳光向上、全面发展”的宏小学子,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奠基。
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
学校以创建规范化管理学校为契机,规范管理行为,科学制定和梳理学校管理制度,推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和办学品位。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争取早日落实校区的整体建设。以“提升教学质量,振兴宏畔教育”为主线,继续抓实抓细“凝心聚力”、“能力提升”、“夯实常规”三项工程,确保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第七条 【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为培养学生尊敬国旗、国徽,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红领巾,热爱家乡,热爱大自然。积极参与学校生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文明礼貌,诚实勇敢,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积极主动的学习兴趣和态度,认真学习养成基本的阅读、表达、运算、观察、比较、辨别、概括等能力,养成爱动脑、勤提问、喜探究、多动手的良好学习习惯和一定的同伴之间沟通能力,学会与同学合作、交流和分享。认真参加体育健身、文艺活动,形成初步的欣赏、表现美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重视身心健康、用眼卫生。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和家务劳动。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和初步生活能力,快乐生活。畅梦想、知节约、守规则、勤劳动、会健体、乐交往、讲安全、爱读书、懂感恩、讲诚信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
教师发展目标为加强师德师能建设,以“党建+”的模式引领教师,创建区党建示范点。分层培养教师,重点抓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探索青年教师目标导向的链式梯次发展培养机制。利用校内外优秀教师资源,组织开展师徒结对、系列岗位演练,“起点”工作坊和“名师工作室”等活动,提升中青年教师专业素养。
第八条 【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学校以“宏德、宏智、宏毅”校训,以“宏图远志 求真向善”为办学愿景,弘扬人和、善学、崇实 创新的校风,培养勤学、守纪、自信、向上的学风以及树立务实、团结、协作、奉献的教风。
积极推进宏雅课程体系建设,形成“宏之旅、银球飞舞、科技悦动等”特色项目,营造“人人会打乒乓、个个喜爱科技”的氛围,以“传承创新,练球励志,健康发展,全面育人”为宗旨,逐步形成学校的教育品牌。积极开展科技特色活动,逐渐形成双特色品牌。发展优势教育资源,积极拓宽特色项目。
第九条 【学校标识】
校徽名称:《宏 愿》
宏愿,乃远大的抱负。LOGO创意紧扣了本校“宏文化”的核心内涵。“宏愿”的主题浓缩了学校的宏伟规划,昭示着师生宏大梦想。
LOGO画面是“美丽乡村”一隅,由一组江南水乡的民居构成,它是一个抽象的“宏”字,也是一个写意的“家”字。上半部分的笔触勾勒出抽象“家”的屋顶,图中黄色圆点与蓝色笔触,分别写意了本校乒乓球运动与科技启蒙的特色课程,与下半部分果绿色的田野相整合更代表奋力奔跑的“宏小人”。此设计突出了“宏畔田园”的地域特征和“宁静家园”的文化意境。一切美好的愿望和无尽的求索都将在这片土地上静静地生长、悄悄地发生。
LOGO以简约的笔触诠释了宏畔小学对“宏文化”的理解:无论科技经济、文化艺术乃至读书学习、健康运动,使其坚持不懈的一定是人的远大抱负,使其梦想成真的一定是人的勤奋付出。
校标:宏宏和盼盼
这个阶段的孩子们正是天真活泼的时候,他们就像是初升的太阳,充满着朝气。用荸荠、茨菇的可爱手绘代表他们也正合适,都是萌萌哒。荸荠、茨菇都是洁白的果肉,代表孩子们纯洁的心灵。我们学校注重打造田园风,绿色代表田园,所以小女孩的衣服设计成绿色的,衣服上的荷花代表学校希望孩子们能出淤泥而不染。学校在科技方面有不小的成就,而蓝色代表科技,所以将小男孩的衣服设计成蓝色的,衣服上的花纹用塘栖的特产——枇杷来点缀,恰到好处。希望宏小的每一个孩子能像这一对吉祥宝宝“红红”和“盼盼”一样,永远可可爱爱、欢欢喜喜,健康快乐地成长!
第十条 【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 【党组织职责】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学校党支部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做好教师等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
(五)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清廉建设,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领导学校工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学校党支部委员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党支部重要活动,协调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支部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 【校长职权】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党组织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任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三)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五)负责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六)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支持。
(七)向学校党支部委员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等开展工作。
(八)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 【教代会制度】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内设机构】学校设置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科室、安保处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一)办公室主任负责填好学校的有关表册,记好校务会议记录;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传阅工作,并及时收集归档,负责学校的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向学校领导和支部提出工作建议,协助领导协调各处室工作。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二)政教处负责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及家长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德育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抓好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务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四)教科室负责制订切合学校实际的教育科学研究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有计划地开展校本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青年教师成长规划工作负责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规划、申报、实施、指导、结题、成果申报等工作,并做好课题的相应管理;做好全校科研成果和优秀论文的征集和评选活动集教育教学科研资料信息;同时为学校工作决策、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情报资料。教科室主任全面负责本室工作。
(五)总务处负责协助学校党、政、工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室工作。
(六)安保处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护制度,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日常性安全检查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负责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防灾减灾、禁毒、防溺水、防艾滋病、流行性病预防、防诈骗、食品安全等宣传、教育与演练,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安保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室工作。
各内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 【学术机构】学校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 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
第十七条 【重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九条 【校内维权制度】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落实年度安全风险自我评估,制定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防溺水、实验室、食品卫生、心理健康、国家安全、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等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化解机制。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办学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教育教学管理架构】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 【德育管理】学校实行全员化的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原则,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众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实行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
学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
学校德育课程基于我校的校训宏德,宏智,宏毅,以及办学愿景宏图远志,求真向善基础上,通过搭建项目流程,优化红色教育路径;构筑文化走廊,形成红色教育氛围;依托课程内容,引领红色精神传承;开展研学旅行和实践、制作、体验活动,丰富红色教育内涵来推进课程实施,运用“宏雅手册”、“多元评价”、“红色宣传册”等方式做好红色文化的渗透和传承,使学生在重温历史的过程中,体会到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坚定跟党走的信念,树立远大理想,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这是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的重要载体。
少先队工作已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总体部署为基础,发挥少先队的独有特点,制订相应的少先队工作计划。大队部成员做好示范:发扬大队干部及红领巾监督岗的榜样力量,强化日常培训及大队部例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加强阵地建设,开展假日实践活动,推广雏鹰争章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劳动节、儿童节等节日教育契机做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加强少先队内的评比活动,加强少先队自身建设。要求全体少先队员以“宏雅少年”行为规范准则为标准,在实际行动中畅梦想、知节约、守规则、勤劳动、会健体、乐交往、讲安全、爱读书、懂感恩、讲诚信,发挥少先队的活力。
第二十四条 【班级管理】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学校每学期开展“美丽班级”评比。各班要精心布置教室、美化教室,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树立班级形象,争创班级特色,为美丽学校的创建打好基础。
规范德育常规工作,从身边的小事抓起,坚持不懈,通过养成教育,培养学生文明、健康、向上的优良品质。以《宏畔小学五项竞赛规则》为评价载体,以宏畔少年行为规范十大微视频为媒介载体,充分利用《宏星积分评价管理》,落实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特别强调礼貌用语的使用、文明的课间活动、随手捡起垃圾等行为,提升全校学生的文明意识,尊敬师长蔚然成风;抓好班风塑造学生精神面貌。
第二十五条 【社团管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帮助每一位学生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享受成功、快乐、健康的学习生活,在认真总结我前期课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现根据《浙江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就深化我校教育课程改革制定本章程。
拓展课程原则
遵循学校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转变育人模式,推进因材施教,充分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努力开发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潜能,促进学生幸福成长、人人成才。
学校以常规管理为保障,以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以活动和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为契机,学校在课程建设上将以“滋养童心;呵护童真;激活童趣”为主线。以“构建田园课程,回归纯真世界,打造快乐童年”为主题,打造四大教育板块:田园书香;田园游戏;田园戏剧;田园实践。因校制宜地开展课改工作,建立温馨和谐的育人氛围,强化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开发潜能,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提高学校知名度,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努力实现“教学优质、科体特质、书香气质”的办学目标。
拓展课程目标
严格执行《浙江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引入选择性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理念,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改进课程实施,变革教学方式,深化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以实现“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学业合格、各有所长”的培养目标。
拓展课程设置
自主拓展课程是学生自主选择修习的课程。主要由基础型课程延伸的学科课程内容和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其他学习活动组成,是学校根据国家教育培养目标及本校的办学理念,为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发展需要,以学生为主体,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学校教师资源共同开发的适合学校特点和条件的拓展型课程。
第二十六条 【课程管理】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一、规范设置,开齐开足学科课程。
在教育局的正确指导下,根据自身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和计划。具体做法是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拟定课程计划,人事安排方案、落实课程总表、班级课表和教师课程表,为学期开学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科学(3-6年级)、英语(3-6年级)、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3-6年级)、地方课程。
二、根据要求,合理进行课时分配。
根据学校教师编制、专长,结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课程设置文件精神,合理的进行课时分配。
道德与法治:1-6年级每周2节。
语文:一二年级每周9节;3-4年级每周7节,5-6年级每周6节。
数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每周5节。
科学:3-4年级每周2节,5—6年级每周3节;
外语:3-6年级每周3节。
体育:1-2年级每周4节;3-6年级每周3节。
音乐:1-6年级每周各2节
美术:1-6年级每周各2节。
少先队活动:1-6年级每周1节。
实践活动课:1—6年级每周1节。
信息技术:3-6年级每周各1节。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在学校课程建设中,我们坚持课堂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教师由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变为学生学习的策划者、组织者、促进者、引导者,突出两个前置,即预习前置、自学前置,体现三种意识,即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坚持以课堂为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的主阵地,加强教学管理团队及一线教师的前沿技术培训。在课堂教学结构的改进中,我们抓住当前课堂教学改革热点,力求突破课堂教学固有模式,真正实现课堂即学生多元发展的平台,课堂即学生体验成功的舞台,课堂即师生生命幸福成长的摇篮。
第二十七条 【教学管理】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教学管理目的:根据一定的质量标准组织全部教学活动,全面而有效地控制对教学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和各个环节,使之处于最佳状态,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教学质量管理应力求做到反应迅速、反馈准确、措施得力、解决及时,并坚持常规性教学管理与定期教学质量检查相结合,通过运用现代化理论和评估手段,实现教学质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校长、教导处和教研组作为教学工作的主要管理者,应经常检查和指导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批改、辅导、业务学习等教学常规工作的执行情况。
1.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课堂、深入教研组,采取听课、评课、座谈、询问、检查等形式,指导教师的课堂教学,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常规工作的有关情况。
2.校长每期至少应抽查2~4次教师的教学常规资料。平时采取随堂听课、询问学生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
3.教导处每期初、中、末应全面检查一次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情况,平时采取随堂听课、询问学生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及时检查和了解教师的教学进度,掌握教师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实施。
4.教导处要定期召开家长或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家长或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教师执行教学常规工作的情况,对工作不认真的教师,及时向校长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各学科教研组长每月应随机查阅1~2次本组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情况。
6.学校严格控制教辅资料进教室,对增加学生负担靠题海战的老师一经发现予以警告处理。
7.学校建立各项有针对性的减负制度,让每一个任课老师签订减负协议。
8.学校鼓励教师因材施教,在教学实绩考核时,将转化学困生计入考核内容。
上述各种检查都应做好相应的记录,检查结果提供给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课堂管理】让每一位教师秉承“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内涵。“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围绕着这一核心理念,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从课程观、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过程、学习方式、教师角色、学校文化等方面来破除书本知识的桎梏,构筑具有生活意义的课程内容。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强调建构性、生成性和多元性。
课堂教学要求:
1.贯彻新课标、新理念,有目的地、严密地教学,突出学生主体作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2.正确阐述教学内容,重视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抓重点、破难点,解疑点,保证完成每一堂课的教学任务但不拖堂。
3.语言规范、板书工整、教法新颖,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端正思想,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课程表。
5.教学过程中操作规范,注意突发事件的处理,做好安全教育,保证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6.教育说服学生改正不良习惯,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课堂教学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教育技术,并有效整合各类教学资源。
第二十九条 【体育健康教育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或保健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全面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 【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创新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全面深入实施“四个一”工程。一课:就是上好心理健康课,让学生获取心理健康的知识。一室:就是建设好心理咨询室,让学生拥有解答烦恼的地方。建立并运行心理健康咨询室,以此来破解心理健康教育个别辅导的难题。一本:就是设立心理倾述本,让学生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发泄出来。实施心理倾述与教育辅导活动。一队伍:就是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让心理健康教育从草根走向专业。
注重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通过家长学校这个平台,向全体家长传授家庭教育知识、技能,使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从单一地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向关心孩子的心灵成长转变,让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有更有效的教育方法,使孩子成为身体健康、行为文明、思想丰富、人格健全的一代新人。
第三十一条 【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管理】
【艺术节】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全面健康发展,展示学生艺术才华,给学生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小学生健康良好的审美情趣与艺术修养,激发其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体现小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得到全面和谐发展,学校每年举办“校园艺术节”。 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充分反映小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要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艺术节项目分为:音乐表演类、美术作品类。由教务处统筹组织,再由学校音乐组、美术组具体实施。
【科技节】
推动宏畔小学科技创新教育活动的开展为主旨,以科技创新为主题,通过举办科技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提高我校学生的科学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我校学生的科学精神,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科技氛围,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每年举办科技节。
每次科技节活动,必须要有明确的主题,通过各项创新科学实践活动,各类科幻画比赛,以及海模空模车模的竞赛等,让学生学习和掌握科技原理和知识。由体育老师和班主任老师,在手工课、体育课、体育活动课、综合实践课等相关课堂中组织活动,并每班选出优秀学生参加科技节的项目竞赛。
【读书节】 校园读书节活动是我校的特色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七届,旨在营造浓厚的书香校园氛围,让师生感受到书海之浩瀚和读书之乐趣,让读书成为习惯;让师生从书本中得到心灵的慰藉,寻找生活的榜样,净化自己的心灵。每一届读书节活动丰富多彩,“作家面对面”、“悦读”、“同读一本书”等特色活动,在活动中倡导读书明理、读书求知、读书成才的新风尚,在全校形成人人读书的良好风气。
【体育节】每年由教务处牵头,体育组组织,举办宏畔小学体育节活动,体育节以春季运动会为主,由乒乓、足球、三棋、体育素质测试达标为主要内容。
【劳动教育】宏畔小学的劳动教育以“宏博园”为载体,以“学工学农、砥砺品格”为主题,包含校内农场实践和自我服务、校园劳动,以及校外田园实践和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劳动技能等内容,旨在为学生创设劳动教育平台,培养劳动观念和生活礼仪,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磨砺意志、品质,涵养宏雅气质。
第三十二条 【数字化管理】建设数字化育人环境,推进教育信息化整体进程,创建综合网络环境下集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为特征的数字化校园。
第三十三条 【教育科研管理】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在全校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组织本校教师理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经验,每学年开展科研论文评比活动,根据教育教学研究现状和上级研究领导小组规划的研究重点,结合本校实际,抓好区、市或省级有关课题的研究,组织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对本校的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组织进行归纳整理,交流推广,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能级结构,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技能比赛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快“宏小名师”“宏小骨干教师”“宏小学科带头人”“宏小教育希望之星”能级结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以课程改革中评价体系的研究为抓手,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和校本培训活动,建构教师新型培训模式,摸索有利于学生的教育教学模式,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业务素质。
学校成立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协调负责教师专业成长的校本研修工作,研修时间保障。学校通过激励机制,保证培养资金和导师团队来培养教师学习能力,促进教师的梯队成长,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和学校工作的满意度。
第五章 学生
第三十四条 【学生入学】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生权利】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学生义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学籍管理】学校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学籍管理,规范建立学生学籍,健全学生学籍信息,严格学籍变动管理。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八条 【学生评价】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宏雅少年”评价体系是基于我校学生身心发展特征制定的,通过奖章的形式,将日常行为习惯、综合素养、学校特色活动等融合在一起的评价形式。它对学生的评价从“结果”转向“过程”,促进学生阶梯式成长发展。“宏雅少年”评价体系有完整的板块结构、有阶梯化的评价要求,它由“一少年”、“五之星”、“十争章”组合而成。其中,十争章包括争梦想章、感恩章、诚信章、交往章、健美章、节约章、规则章、劳动章、安全章、学习章等。任课老师和班主任根据学生每日表现发放“宏星积分卡”,每月统计“宏雅手册”上的积分数量,积分最高的前5名分别评为宏志、宏毅、宏儒、雅行、雅信之星,并颁发徽章和奖状作为奖励。每学期末,班级前5位获得五之星的学生被评选为校级宏雅少年,学生可以根据积分兑换不同等级的奖品。
第三十九条 【学生奖惩】学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每学期评出宏志之星、宏毅之星、宏儒之星、雅行之星、雅信之星和宏雅少年,并进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予以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 【学生膳食】学生的营养午餐,由教育局统一招标的供应商通过平台竞价优选后提供送菜上门的,根据营养师给我们的配菜原则:食材尽量选用多种、颜色力争丰富,做到荤素搭配合理,深色与浅色协调,粗粮与主食搭配均衡。结合学生的口味,提供给孩子符合营养标准的午餐,可以让孩子健康成长。
第四十一条 【学生资助】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免学费、营养改善计划、生活补助、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 【学生自治】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少先队大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 【学生评教】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 【学生权益维护】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六)保障程序权利。实施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有国家规定学生享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或者其他程序权利之情形的,应当予以保障。
第六章 教职工
第四十五条 【人事制度】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 【教师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 【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条 【职工权利义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 【教师培训】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 【教职工待遇】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 【班主任】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 【教师考核】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岗位聘用、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首要考量因素。
第五十三条 【教师奖惩】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学校经费、资产
第五十四条 【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2882.22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收入。
第五十五条 【资产保护】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 【资产管理与使用】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 【资产安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重大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支出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合理编制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严格执行预算,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 【学校收费】学校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十条 【社会捐赠】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 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
会监督。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一条 【育人体系】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法治、科普、劳动、研学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 【家长委员会】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 【家长学校与家校联系机制】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 【社区服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 【综合治理】学校依靠塘栖镇人民政府、社区、派出所、城管、交警、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六条 【校友会】学校通过校友会或其他形式联系和 服务校友,鼓励校友发挥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七条 【对外合作交流】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九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终止条件】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九条 【注销登记】学校终止,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第七十条 【剩余财产处理】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一条 【制度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七十二条 【章程生效程序】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党支部委员会通过,报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核准、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三条 【法制统一原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四条 【章程修订程序】学校发生分立、合并,或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按程序进行修订。
章程修订需由校长办公会议或1/3以上教职工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修订程序和生效条件参照本章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 【章程解释】本章程由校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范围
宏畔小学(莫家桥校区)莫家桥村、三星村、西河村
宏畔小学(卫家埭校区)宏畔村、河西埭村(西大坝组除外)
收费项目:
伙食费:10元/人/天
点心水果费:3元/人/天(自愿)
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心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杭财教〔2021〕14号 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类型:(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1.城市低保家庭学生;2.特困供养学生;3.孤儿;4.烈士子女;5.持证残疾学生;6.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7.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8.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二)其他群体。9.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资助政策
(一)幼儿园幼儿资助政策及资助方式
1.保育费资助。对1-9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保育费资助,资助标准按公办幼儿园省级保育费标准执行;民办幼儿园按同级别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标准资助。
资助方式: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直接减免,教育局不再下拨,民办幼儿园由教育局下拨。
2.免餐费。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我区户籍的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在校期间餐费。餐费基准标准暂定为每生每餐7元,全学年为每生1400元。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二)义务段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方式
1.提供爱心营养餐。对1-9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爱心营养餐。实行“一日一餐”制,餐费基准标准以各校学生实际就餐标准予以资助。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我区户籍的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在校期间餐费。餐费基准标准暂定为:早餐每生每餐3元,午餐、课间餐按实际就餐金额资助,晚餐每生每餐6元,时间每学期按100天计算。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2.提供困难生生活补助。对1-9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寄宿学生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1250元。非寄宿学生基本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的一半,即:小学生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625元。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3.民办学校住宿费补助。对1-9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住宿费补助。基准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2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400元。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方式
1.免学费、代管费。对1-9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代管费。民办学校按同级公办学校标准资助。
资助方式:公办学校免学费由学校直接免收教育局不再下拨,代管费由教育局下拨;民办学校学费、代管费由教育局下拨。
2.提供住宿费、餐费补助。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我区户籍的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住宿费及在校期间餐费。餐费标准:每生每月450元,全学年为每生4500元;住宿费标准:按各校实际标准资助。
资助方式:各校在校内人民助学金中列支。
对其他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住宿费、餐费补助。补助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400元,餐费每生每学年550元。民办学校按同级公办学校标准资助。
资助方式:各校在校内人民助学金中列支。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4.校内人民助学金。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建立校内人民助学金,校内资助资金由各校结合实际用于学生资助工作经费以及所有纳入资助对象范围的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发展性资助项目等。民办学校按同级公办学校标准提取。
(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方式
1.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且非戏曲表演类专业学生除外,具体包括非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设置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曲艺表演、戏剧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木偶及皮影表演及制作和服装表演等专业)。免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各校实际收取的学费执行。民办学校按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资助。
资助方式:公办学校由学校直接减免,教育局不再下拨;民办学校由教育局下拨。
2.免住宿费、在校期间餐费。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我区户籍的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住宿费及在校期间餐费。餐费标准暂定:每生每月450元,全学年为每生4500元(汀洲学校按实际就餐金额进行补助)。住宿费的标准按各校实际标准资助。
资助方式:各校在校内人民助学金中列支(汀洲学校除外)。
3.国家助学金。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4.校内人民助学金。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建立校内人民助学金,校内资助资金由各校结合实际用于学生资助工作经费以及所有纳入资助对象范围的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发展性资助项目等。民办学校按同级公办学校标准提取。
三、资助程序
(一)提前告知。各校在发放入学通知书时,应向每位学生或家长发放《临平区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告家长书》(见附件1),同时学校通过书面通知、召开家长会、张贴公告、专题课、给毕业生的一封信等形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认定工作事项及民政等部门比对情况,定向发放《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 2),并宣传相关资助政策。
(二)学生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提出申请并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作出书面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民政等部门已进行相关信息比对的,仅需提供《申请表》,无需提供辅助说明材料)。
(三)学校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认定工作组通过班主任接收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利用系统数据、大数据分析、乡镇证明、信函索证、家访、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认定。认定过程中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其中对于特殊群体,可参考系统数据,结合家庭实际收入情况认定。
(四)结果公示。学校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学生资助对象名单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不再公示。其中对于特殊群体,因其家庭情况已在民政、扶贫等部门予以认定,所在学校原则上不再公示。
(五)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汇总。同时,将名单、《申请表》及有关系统数据、说明材料等按学期整理装订成档案,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档案电子化管理。
(六)资金发放。区教育局根据上学期资助资金清算情况,按学期拨付资金。学校在收到上级资金后及时、足额发放,并造册入账,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监护人签名确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的资助管理人员。校长任组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学校分管资助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成员由资助管理人员、学籍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学校德育线相关人员等组成。学校要明确各成员职责并做好协调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学生资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社会和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各校(园)要因地制宜地利用网站、黑板报、学生社团、校务公开栏、晨会(周会)、班会课、家长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三)建立绿色通道
在新学期开学报到时,各校(园)应免收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保育费)、住宿费、餐费等有关费用。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四)规范资助管理
各校(园)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学生资助操作办法,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把关,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学生资助档案资料的保存管理工作。
五、督查工作
(一)督查内容
1.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落实学生资助管理人员情况。
2.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准确认定受资助对象,符合资助的学生全部得到资助;无虚报学生资助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3.资金发放程序及方式。严格落实学生申请及学校公示制度,按学生身份证办理相应的学生资助银行卡,银行卡发放规范,由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签字领取;通过银行卡及时足额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出现转学、退学、休学等情况时,及时做好异动处理。
4.校内人民助学金实施情况。各校要制定校内人民助学金实施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学校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助经费设立校内人民助学金,并根据校内人民助学金实施方案使用和管理助学金。
5.学生资助宣传与档案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资助政策知晓率;资助档案按年度归档,分类整理,归档材料规范齐全。
(二)督查工作组织实施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会同学籍管理、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组织集中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
(三)督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查、访等方式进行。
听。听取被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查。查看学生资助档案资料,现场核查学生人数,查看学生学籍系统和资助系统信息,查看资金财务账目。
访。随机抽取不少于5%受助学生,采用电话联系、实地走访、发函至外地受助学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等方式,核实是否精准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考虑到目前招生政策,余杭区户籍的学生仍享受地方扩面政策,相关资金由我区与余杭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本通知自2022年2月1日实施,如与上级相关文件冲突,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附件:1.临平区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告家长书
2.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杭州市临平区塘栖宏畔小学下设莫家桥校区和卫家埭校区。学校以“宏图远志,求真向善”为办学愿景,积极倡导“每一个落点都是新的起点”的办学理念,重点推进“一核两翼”品牌建设:即以宏雅课程为核心,以“乒乓足球、数智科创”为双翼,大力挖掘地域传统文化和校本资源,构建了培育学生核心素养的“宏雅”课程体系。确立了本校课程志存高远、好学创新、身心健康、诚挚友善、责任担当五个维度的课程框架,同时对接“五育”并举的全面培养体系,构建“宏之旅、宏博院、宏图馆、宏雅园、宏耘坊”五大课程群。学校紧紧围绕“服务树形象、管理促发展、质量求生存、特色打品牌”的办学思路。牢牢抓住“质量提升”这根主线,严格落实质量提升十三条具体举措,夯实常规,聚焦课堂,加强教学指导与过程管理。培养“品行优良、学有所长、阳光向上、全面发展”的宏小学子,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奠基。
学校先后被评为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银牌)、杭州市人民满意学校、杭州市第七届少先队“示范队室”、2024年杭州市智力共建单位、杭州市科技体育特色单位、临平区规范化管理示范学校、临平区第三批“无废学校”等。
(2023年6月11日经杭州市临平区塘栖宏畔小学第二届第一次教职工大会审议,2023年6月15日经校办公会、校支部委员会通过,经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核准、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杭州市临平区塘栖宏畔小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与地址】学校全称为杭州市临平区塘栖宏畔小学,学校分莫家桥校区和卫家埭校区两个。莫家桥校区住所地址为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莫家桥村,邮政编码为 311106。卫家埭校区住所地址为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宏畔村,邮政编码为 311106。
第三条 【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学校由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举办,经杭州市临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为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学校为实施6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制与办学规模】学校面向服务区内招生,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学校设计规模为6个年级 26个班级,总体不超过 1170 人。具体执行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每年下达的招生计划。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办学宗旨与使命】
学校以“宏图远志,求真向善”为办学愿景,积极倡导“每一个落点都是新的起点”的办学理念,紧紧围绕“服务树形象、管理促发展、质量求生存、特色打品牌”的办学思路,弘扬“人和、善学、崇实、创新”的校风,“务实、团结、协作、奉献”的教风和“勤学、守纪、自信、向上”的学风。牢牢抓住“质量提升”这根主线,致力于全面的教育质量,培养“品行优良、学有所长、阳光向上、全面发展”的宏小学子,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奠基。
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
学校以创建规范化管理学校为契机,规范管理行为,科学制定和梳理学校管理制度,推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竞争、激励、约束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和办学品位。加强与当地政府的沟通,争取早日落实校区的整体建设。以“提升教学质量,振兴宏畔教育”为主线,继续抓实抓细“凝心聚力”、“能力提升”、“夯实常规”三项工程,确保教学质量逐年提高。
第七条 【师生发展目标】
学生培养目标为培养学生尊敬国旗、国徽,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红领巾,热爱家乡,热爱大自然。积极参与学校生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文明礼貌,诚实勇敢,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积极主动的学习兴趣和态度,认真学习养成基本的阅读、表达、运算、观察、比较、辨别、概括等能力,养成爱动脑、勤提问、喜探究、多动手的良好学习习惯和一定的同伴之间沟通能力,学会与同学合作、交流和分享。认真参加体育健身、文艺活动,形成初步的欣赏、表现美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重视身心健康、用眼卫生。爱劳动,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和家务劳动。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和初步生活能力,快乐生活。畅梦想、知节约、守规则、勤劳动、会健体、乐交往、讲安全、爱读书、懂感恩、讲诚信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
教师发展目标为加强师德师能建设,以“党建+”的模式引领教师,创建区党建示范点。分层培养教师,重点抓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探索青年教师目标导向的链式梯次发展培养机制。利用校内外优秀教师资源,组织开展师徒结对、系列岗位演练,“起点”工作坊和“名师工作室”等活动,提升中青年教师专业素养。
第八条 【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
学校以“宏德、宏智、宏毅”校训,以“宏图远志 求真向善”为办学愿景,弘扬人和、善学、崇实 创新的校风,培养勤学、守纪、自信、向上的学风以及树立务实、团结、协作、奉献的教风。
积极推进宏雅课程体系建设,形成“宏之旅、银球飞舞、科技悦动等”特色项目,营造“人人会打乒乓、个个喜爱科技”的氛围,以“传承创新,练球励志,健康发展,全面育人”为宗旨,逐步形成学校的教育品牌。积极开展科技特色活动,逐渐形成双特色品牌。发展优势教育资源,积极拓宽特色项目。
第九条 【学校标识】
校徽名称:《宏 愿》
宏愿,乃远大的抱负。LOGO创意紧扣了本校“宏文化”的核心内涵。“宏愿”的主题浓缩了学校的宏伟规划,昭示着师生宏大梦想。
LOGO画面是“美丽乡村”一隅,由一组江南水乡的民居构成,它是一个抽象的“宏”字,也是一个写意的“家”字。上半部分的笔触勾勒出抽象“家”的屋顶,图中黄色圆点与蓝色笔触,分别写意了本校乒乓球运动与科技启蒙的特色课程,与下半部分果绿色的田野相整合更代表奋力奔跑的“宏小人”。此设计突出了“宏畔田园”的地域特征和“宁静家园”的文化意境。一切美好的愿望和无尽的求索都将在这片土地上静静地生长、悄悄地发生。
LOGO以简约的笔触诠释了宏畔小学对“宏文化”的理解:无论科技经济、文化艺术乃至读书学习、健康运动,使其坚持不懈的一定是人的远大抱负,使其梦想成真的一定是人的勤奋付出。
校标:宏宏和盼盼
这个阶段的孩子们正是天真活泼的时候,他们就像是初升的太阳,充满着朝气。用荸荠、茨菇的可爱手绘代表他们也正合适,都是萌萌哒。荸荠、茨菇都是洁白的果肉,代表孩子们纯洁的心灵。我们学校注重打造田园风,绿色代表田园,所以小女孩的衣服设计成绿色的,衣服上的荷花代表学校希望孩子们能出淤泥而不染。学校在科技方面有不小的成就,而蓝色代表科技,所以将小男孩的衣服设计成蓝色的,衣服上的花纹用塘栖的特产——枇杷来点缀,恰到好处。希望宏小的每一个孩子能像这一对吉祥宝宝“红红”和“盼盼”一样,永远可可爱爱、欢欢喜喜,健康快乐地成长!
第十条 【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 【党组织职责】学校党支部委员会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学校党支部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做好教师等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
(五)领导学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清廉建设,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领导学校工会、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
学校党支部委员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党支部重要活动,协调党委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支部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支部与校长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 【校长职权】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党组织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任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
(三)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五)负责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六)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支持。
(七)向学校党支部委员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等开展工作。
(八)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 【教代会制度】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内设机构】学校设置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科室、安保处和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一)办公室主任负责填好学校的有关表册,记好校务会议记录;做好上级文件的收发、传阅工作,并及时收集归档,负责学校的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向学校领导和支部提出工作建议,协助领导协调各处室工作。承办校领导交办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二)政教处负责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及家长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德育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三)教务处负责抓好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大纲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务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四)教科室负责制订切合学校实际的教育科学研究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有计划地开展校本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青年教师成长规划工作负责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规划、申报、实施、指导、结题、成果申报等工作,并做好课题的相应管理;做好全校科研成果和优秀论文的征集和评选活动集教育教学科研资料信息;同时为学校工作决策、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情报资料。教科室主任全面负责本室工作。
(五)总务处负责协助学校党、政、工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室工作。
(六)安保处负责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护制度,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日常性安全检查工作,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负责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防灾减灾、禁毒、防溺水、防艾滋病、流行性病预防、防诈骗、食品安全等宣传、教育与演练,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安保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室工作。
各内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 【学术机构】学校建立学术委员会,在学校教育科研 的规划制定、项目策划与督导、成果评定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咨询、评议作用。
第十七条 【重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九条 【校内维权制度】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 【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落实年度安全风险自我评估,制定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防溺水、实验室、食品卫生、心理健康、国家安全、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等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断完善安全风险化解机制。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 【办学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教育教学管理架构】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三条 【德育管理】学校实行全员化的德育管理。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原则,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众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实行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
学校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
学校德育课程基于我校的校训宏德,宏智,宏毅,以及办学愿景宏图远志,求真向善基础上,通过搭建项目流程,优化红色教育路径;构筑文化走廊,形成红色教育氛围;依托课程内容,引领红色精神传承;开展研学旅行和实践、制作、体验活动,丰富红色教育内涵来推进课程实施,运用“宏雅手册”、“多元评价”、“红色宣传册”等方式做好红色文化的渗透和传承,使学生在重温历史的过程中,体会到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坚定跟党走的信念,树立远大理想,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这是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的重要载体。
少先队工作已以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总体部署为基础,发挥少先队的独有特点,制订相应的少先队工作计划。大队部成员做好示范:发扬大队干部及红领巾监督岗的榜样力量,强化日常培训及大队部例会,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加强阵地建设,开展假日实践活动,推广雏鹰争章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劳动节、儿童节等节日教育契机做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加强少先队内的评比活动,加强少先队自身建设。要求全体少先队员以“宏雅少年”行为规范准则为标准,在实际行动中畅梦想、知节约、守规则、勤劳动、会健体、乐交往、讲安全、爱读书、懂感恩、讲诚信,发挥少先队的活力。
第二十四条 【班级管理】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学校每学期开展“美丽班级”评比。各班要精心布置教室、美化教室,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树立班级形象,争创班级特色,为美丽学校的创建打好基础。
规范德育常规工作,从身边的小事抓起,坚持不懈,通过养成教育,培养学生文明、健康、向上的优良品质。以《宏畔小学五项竞赛规则》为评价载体,以宏畔少年行为规范十大微视频为媒介载体,充分利用《宏星积分评价管理》,落实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特别强调礼貌用语的使用、文明的课间活动、随手捡起垃圾等行为,提升全校学生的文明意识,尊敬师长蔚然成风;抓好班风塑造学生精神面貌。
第二十五条 【社团管理】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帮助每一位学生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享受成功、快乐、健康的学习生活,在认真总结我前期课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现根据《浙江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就深化我校教育课程改革制定本章程。
拓展课程原则
遵循学校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转变育人模式,推进因材施教,充分调动每一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努力开发每一位学生的学习潜能,促进学生幸福成长、人人成才。
学校以常规管理为保障,以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口,以活动和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为契机,学校在课程建设上将以“滋养童心;呵护童真;激活童趣”为主线。以“构建田园课程,回归纯真世界,打造快乐童年”为主题,打造四大教育板块:田园书香;田园游戏;田园戏剧;田园实践。因校制宜地开展课改工作,建立温馨和谐的育人氛围,强化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开发潜能,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发展。提高学校知名度,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努力实现“教学优质、科体特质、书香气质”的办学目标。
拓展课程目标
严格执行《浙江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引入选择性教育和个性化教育理念,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改进课程实施,变革教学方式,深化评价改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以实现“品行优良、身心健康、学业合格、各有所长”的培养目标。
拓展课程设置
自主拓展课程是学生自主选择修习的课程。主要由基础型课程延伸的学科课程内容和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的其他学习活动组成,是学校根据国家教育培养目标及本校的办学理念,为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发展需要,以学生为主体,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学校教师资源共同开发的适合学校特点和条件的拓展型课程。
第二十六条 【课程管理】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一、规范设置,开齐开足学科课程。
在教育局的正确指导下,根据自身的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和计划。具体做法是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拟定课程计划,人事安排方案、落实课程总表、班级课表和教师课程表,为学期开学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国家课程: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科学(3-6年级)、英语(3-6年级)、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3-6年级)、地方课程。
二、根据要求,合理进行课时分配。
根据学校教师编制、专长,结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课程设置文件精神,合理的进行课时分配。
道德与法治:1-6年级每周2节。
语文:一二年级每周9节;3-4年级每周7节,5-6年级每周6节。
数学:一年级到六年级每周5节。
科学:3-4年级每周2节,5—6年级每周3节;
外语:3-6年级每周3节。
体育:1-2年级每周4节;3-6年级每周3节。
音乐:1-6年级每周各2节
美术:1-6年级每周各2节。
少先队活动:1-6年级每周1节。
实践活动课:1—6年级每周1节。
信息技术:3-6年级每周各1节。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在学校课程建设中,我们坚持课堂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教师由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变为学生学习的策划者、组织者、促进者、引导者,突出两个前置,即预习前置、自学前置,体现三种意识,即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坚持以课堂为国家课程校本化实施的主阵地,加强教学管理团队及一线教师的前沿技术培训。在课堂教学结构的改进中,我们抓住当前课堂教学改革热点,力求突破课堂教学固有模式,真正实现课堂即学生多元发展的平台,课堂即学生体验成功的舞台,课堂即师生生命幸福成长的摇篮。
第二十七条 【教学管理】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教学管理目的:根据一定的质量标准组织全部教学活动,全面而有效地控制对教学质量可能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和各个环节,使之处于最佳状态,保证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教学质量管理应力求做到反应迅速、反馈准确、措施得力、解决及时,并坚持常规性教学管理与定期教学质量检查相结合,通过运用现代化理论和评估手段,实现教学质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校长、教导处和教研组作为教学工作的主要管理者,应经常检查和指导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批改、辅导、业务学习等教学常规工作的执行情况。
1.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课堂、深入教研组,采取听课、评课、座谈、询问、检查等形式,指导教师的课堂教学,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常规工作的有关情况。
2.校长每期至少应抽查2~4次教师的教学常规资料。平时采取随堂听课、询问学生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
3.教导处每期初、中、末应全面检查一次教师教学常规工作情况,平时采取随堂听课、询问学生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及时检查和了解教师的教学进度,掌握教师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保证教学计划的贯彻实施。
4.教导处要定期召开家长或学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家长或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教师执行教学常规工作的情况,对工作不认真的教师,及时向校长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各学科教研组长每月应随机查阅1~2次本组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情况。
6.学校严格控制教辅资料进教室,对增加学生负担靠题海战的老师一经发现予以警告处理。
7.学校建立各项有针对性的减负制度,让每一个任课老师签订减负协议。
8.学校鼓励教师因材施教,在教学实绩考核时,将转化学困生计入考核内容。
上述各种检查都应做好相应的记录,检查结果提供给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晋升、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课堂管理】让每一位教师秉承“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内涵。“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围绕着这一核心理念,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从课程观、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过程、学习方式、教师角色、学校文化等方面来破除书本知识的桎梏,构筑具有生活意义的课程内容。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强调建构性、生成性和多元性。
课堂教学要求:
1.贯彻新课标、新理念,有目的地、严密地教学,突出学生主体作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2.正确阐述教学内容,重视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抓重点、破难点,解疑点,保证完成每一堂课的教学任务但不拖堂。
3.语言规范、板书工整、教法新颖,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端正思想,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和课程表。
5.教学过程中操作规范,注意突发事件的处理,做好安全教育,保证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6.教育说服学生改正不良习惯,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7.课堂教学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教育技术,并有效整合各类教学资源。
第二十九条 【体育健康教育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或保健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全面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 【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学生鲜明的个性特征,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创新心理健康教育运行机制,全面深入实施“四个一”工程。一课:就是上好心理健康课,让学生获取心理健康的知识。一室:就是建设好心理咨询室,让学生拥有解答烦恼的地方。建立并运行心理健康咨询室,以此来破解心理健康教育个别辅导的难题。一本:就是设立心理倾述本,让学生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发泄出来。实施心理倾述与教育辅导活动。一队伍:就是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让心理健康教育从草根走向专业。
注重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通过家长学校这个平台,向全体家长传授家庭教育知识、技能,使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从单一地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向关心孩子的心灵成长转变,让家长在教育孩子的时候,有更有效的教育方法,使孩子成为身体健康、行为文明、思想丰富、人格健全的一代新人。
第三十一条 【艺术、科技、劳动教育管理】
【艺术节】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全面健康发展,展示学生艺术才华,给学生搭建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培养小学生健康良好的审美情趣与艺术修养,激发其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体现小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得到全面和谐发展,学校每年举办“校园艺术节”。 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充分反映小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要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和谐统一。
艺术节项目分为:音乐表演类、美术作品类。由教务处统筹组织,再由学校音乐组、美术组具体实施。
【科技节】
推动宏畔小学科技创新教育活动的开展为主旨,以科技创新为主题,通过举办科技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活动的蓬勃发展,提高我校学生的科学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我校学生的科学精神,在全校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科技氛围,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校每年举办科技节。
每次科技节活动,必须要有明确的主题,通过各项创新科学实践活动,各类科幻画比赛,以及海模空模车模的竞赛等,让学生学习和掌握科技原理和知识。由体育老师和班主任老师,在手工课、体育课、体育活动课、综合实践课等相关课堂中组织活动,并每班选出优秀学生参加科技节的项目竞赛。
【读书节】 校园读书节活动是我校的特色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七届,旨在营造浓厚的书香校园氛围,让师生感受到书海之浩瀚和读书之乐趣,让读书成为习惯;让师生从书本中得到心灵的慰藉,寻找生活的榜样,净化自己的心灵。每一届读书节活动丰富多彩,“作家面对面”、“悦读”、“同读一本书”等特色活动,在活动中倡导读书明理、读书求知、读书成才的新风尚,在全校形成人人读书的良好风气。
【体育节】每年由教务处牵头,体育组组织,举办宏畔小学体育节活动,体育节以春季运动会为主,由乒乓、足球、三棋、体育素质测试达标为主要内容。
【劳动教育】宏畔小学的劳动教育以“宏博园”为载体,以“学工学农、砥砺品格”为主题,包含校内农场实践和自我服务、校园劳动,以及校外田园实践和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劳动技能等内容,旨在为学生创设劳动教育平台,培养劳动观念和生活礼仪,让学生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磨砺意志、品质,涵养宏雅气质。
第三十二条 【数字化管理】建设数字化育人环境,推进教育信息化整体进程,创建综合网络环境下集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为特征的数字化校园。
第三十三条 【教育科研管理】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在全校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组织本校教师理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组织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经验,每学年开展科研论文评比活动,根据教育教学研究现状和上级研究领导小组规划的研究重点,结合本校实际,抓好区、市或省级有关课题的研究,组织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对本校的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组织进行归纳整理,交流推广,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能级结构,组织教师开展各项技能比赛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快“宏小名师”“宏小骨干教师”“宏小学科带头人”“宏小教育希望之星”能级结构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以课程改革中评价体系的研究为抓手,积极开展校本教研活动和校本培训活动,建构教师新型培训模式,摸索有利于学生的教育教学模式,更新教育观念,提高业务素质。
学校成立教师研修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协调负责教师专业成长的校本研修工作,研修时间保障。学校通过激励机制,保证培养资金和导师团队来培养教师学习能力,促进教师的梯队成长,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教师对自己工作和学校工作的满意度。
第五章 学生
第三十四条 【学生入学】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生权利】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 【学生义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学籍管理】学校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实行学籍管理,规范建立学生学籍,健全学生学籍信息,严格学籍变动管理。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八条 【学生评价】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宏雅少年”评价体系是基于我校学生身心发展特征制定的,通过奖章的形式,将日常行为习惯、综合素养、学校特色活动等融合在一起的评价形式。它对学生的评价从“结果”转向“过程”,促进学生阶梯式成长发展。“宏雅少年”评价体系有完整的板块结构、有阶梯化的评价要求,它由“一少年”、“五之星”、“十争章”组合而成。其中,十争章包括争梦想章、感恩章、诚信章、交往章、健美章、节约章、规则章、劳动章、安全章、学习章等。任课老师和班主任根据学生每日表现发放“宏星积分卡”,每月统计“宏雅手册”上的积分数量,积分最高的前5名分别评为宏志、宏毅、宏儒、雅行、雅信之星,并颁发徽章和奖状作为奖励。每学期末,班级前5位获得五之星的学生被评选为校级宏雅少年,学生可以根据积分兑换不同等级的奖品。
第三十九条 【学生奖惩】学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每学期评出宏志之星、宏毅之星、宏儒之星、雅行之星、雅信之星和宏雅少年,并进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予以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 【学生膳食】学生的营养午餐,由教育局统一招标的供应商通过平台竞价优选后提供送菜上门的,根据营养师给我们的配菜原则:食材尽量选用多种、颜色力争丰富,做到荤素搭配合理,深色与浅色协调,粗粮与主食搭配均衡。结合学生的口味,提供给孩子符合营养标准的午餐,可以让孩子健康成长。
第四十一条 【学生资助】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免学费、营养改善计划、生活补助、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 【学生自治】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少先队大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 【学生评教】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 【学生权益维护】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六)保障程序权利。实施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有国家规定学生享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或者其他程序权利之情形的,应当予以保障。
第六章 教职工
第四十五条 【人事制度】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自主用人。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 【教师权利】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 【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条 【职工权利义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 【教师培训】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 【教职工待遇】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 【班主任】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 【教师考核】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岗位聘用、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方面的首要考量因素。
第五十三条 【教师奖惩】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章 学校经费、资产
第五十四条 【开办资金与经费来源】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 2882.22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收入。
第五十五条 【资产保护】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 【资产管理与使用】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健康发展。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 【资产安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重大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建立健全财务预算、支出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构建以绩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合理编制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严格执行预算,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 【学校收费】学校建立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收费,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十条 【社会捐赠】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 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
会监督。
第八章 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六十一条 【育人体系】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法治、科普、劳动、研学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 【家长委员会】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 【家长学校与家校联系机制】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 【社区服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 【综合治理】学校依靠塘栖镇人民政府、社区、派出所、城管、交警、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六条 【校友会】学校通过校友会或其他形式联系和 服务校友,鼓励校友发挥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七条 【对外合作交流】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九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终止条件】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举办单位决定解散;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九条 【注销登记】学校终止,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第七十条 【剩余财产处理】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七十一条 【制度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七十二条 【章程生效程序】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党支部委员会通过,报杭州市临平区教育局核准、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自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三条 【法制统一原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四条 【章程修订程序】学校发生分立、合并,或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按程序进行修订。
章程修订需由校长办公会议或1/3以上教职工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修订程序和生效条件参照本章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第七十五条 【章程解释】本章程由校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范围
宏畔小学(莫家桥校区)莫家桥村、三星村、西河村
宏畔小学(卫家埭校区)宏畔村、河西埭村(西大坝组除外)
收费项目:
伙食费:10元/人/天
点心水果费:3元/人/天(自愿)
区各中小学(幼儿园)、中心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2020〕1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0〕39号)、杭财教〔2021〕14号 转发《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区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类型:(一)特殊群体。主要包括1.城市低保家庭学生;2.特困供养学生;3.孤儿;4.烈士子女;5.持证残疾学生;6.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7.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8.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二)其他群体。9.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通过家访、个别访谈、信函索证、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二、资助政策
(一)幼儿园幼儿资助政策及资助方式
1.保育费资助。对1-9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保育费资助,资助标准按公办幼儿园省级保育费标准执行;民办幼儿园按同级别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标准资助。
资助方式: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直接减免,教育局不再下拨,民办幼儿园由教育局下拨。
2.免餐费。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我区户籍的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在校期间餐费。餐费基准标准暂定为每生每餐7元,全学年为每生1400元。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二)义务段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方式
1.提供爱心营养餐。对1-9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爱心营养餐。实行“一日一餐”制,餐费基准标准以各校学生实际就餐标准予以资助。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我区户籍的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在校期间餐费。餐费基准标准暂定为:早餐每生每餐3元,午餐、课间餐按实际就餐金额资助,晚餐每生每餐6元,时间每学期按100天计算。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2.提供困难生生活补助。对1-9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寄宿学生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1250元。非寄宿学生基本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的一半,即:小学生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625元。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3.民办学校住宿费补助。对1-9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住宿费补助。基准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学年2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400元。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方式
1.免学费、代管费。对1-9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和代管费。民办学校按同级公办学校标准资助。
资助方式:公办学校免学费由学校直接免收教育局不再下拨,代管费由教育局下拨;民办学校学费、代管费由教育局下拨。
2.提供住宿费、餐费补助。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我区户籍的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住宿费及在校期间餐费。餐费标准:每生每月450元,全学年为每生4500元;住宿费标准:按各校实际标准资助。
资助方式:各校在校内人民助学金中列支。
对其他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住宿费、餐费补助。补助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400元,餐费每生每学年550元。民办学校按同级公办学校标准资助。
资助方式:各校在校内人民助学金中列支。
3.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4.校内人民助学金。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建立校内人民助学金,校内资助资金由各校结合实际用于学生资助工作经费以及所有纳入资助对象范围的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发展性资助项目等。民办学校按同级公办学校标准提取。
(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方式
1.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且非戏曲表演类专业学生除外,具体包括非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设置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曲艺表演、戏剧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木偶及皮影表演及制作和服装表演等专业)。免学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各校实际收取的学费执行。民办学校按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资助。
资助方式:公办学校由学校直接减免,教育局不再下拨;民办学校由教育局下拨。
2.免住宿费、在校期间餐费。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我区户籍的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住宿费及在校期间餐费。餐费标准暂定:每生每月450元,全学年为每生4500元(汀洲学校按实际就餐金额进行补助)。住宿费的标准按各校实际标准资助。
资助方式:各校在校内人民助学金中列支(汀洲学校除外)。
3.国家助学金。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纳入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资助方式:由教育局下拨。
4.校内人民助学金。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建立校内人民助学金,校内资助资金由各校结合实际用于学生资助工作经费以及所有纳入资助对象范围的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发展性资助项目等。民办学校按同级公办学校标准提取。
三、资助程序
(一)提前告知。各校在发放入学通知书时,应向每位学生或家长发放《临平区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告家长书》(见附件1),同时学校通过书面通知、召开家长会、张贴公告、专题课、给毕业生的一封信等形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认定工作事项及民政等部门比对情况,定向发放《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 2),并宣传相关资助政策。
(二)学生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供必要辅助说明材料,提出申请并由已成年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作出书面承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民政等部门已进行相关信息比对的,仅需提供《申请表》,无需提供辅助说明材料)。
(三)学校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认定工作组通过班主任接收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利用系统数据、大数据分析、乡镇证明、信函索证、家访、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认定。认定过程中应当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其中对于特殊群体,可参考系统数据,结合家庭实际收入情况认定。
(四)结果公示。学校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学生资助对象名单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公示期结束及时去除相关公示信息不再公示。其中对于特殊群体,因其家庭情况已在民政、扶贫等部门予以认定,所在学校原则上不再公示。
(五)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学生资助对象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汇总。同时,将名单、《申请表》及有关系统数据、说明材料等按学期整理装订成档案,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档案电子化管理。
(六)资金发放。区教育局根据上学期资助资金清算情况,按学期拨付资金。学校在收到上级资金后及时、足额发放,并造册入账,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监护人签名确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的资助管理人员。校长任组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学校分管资助工作的校级领导担任,成员由资助管理人员、学籍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学校德育线相关人员等组成。学校要明确各成员职责并做好协调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加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学生资助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社会和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各校(园)要因地制宜地利用网站、黑板报、学生社团、校务公开栏、晨会(周会)、班会课、家长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
(三)建立绿色通道
在新学期开学报到时,各校(园)应免收1-8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保育费)、住宿费、餐费等有关费用。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四)规范资助管理
各校(园)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学生资助操作办法,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认真把关,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做好学生资助档案资料的保存管理工作。
五、督查工作
(一)督查内容
1.学校设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落实学生资助管理人员情况。
2.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准确认定受资助对象,符合资助的学生全部得到资助;无虚报学生资助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3.资金发放程序及方式。严格落实学生申请及学校公示制度,按学生身份证办理相应的学生资助银行卡,银行卡发放规范,由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签字领取;通过银行卡及时足额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出现转学、退学、休学等情况时,及时做好异动处理。
4.校内人民助学金实施情况。各校要制定校内人民助学金实施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学校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助经费设立校内人民助学金,并根据校内人民助学金实施方案使用和管理助学金。
5.学生资助宣传与档案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资助政策知晓率;资助档案按年度归档,分类整理,归档材料规范齐全。
(二)督查工作组织实施
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会同学籍管理、财务、纪检等相关部门组织集中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
(三)督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查、访等方式进行。
听。听取被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查。查看学生资助档案资料,现场核查学生人数,查看学生学籍系统和资助系统信息,查看资金财务账目。
访。随机抽取不少于5%受助学生,采用电话联系、实地走访、发函至外地受助学生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等方式,核实是否精准资助,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考虑到目前招生政策,余杭区户籍的学生仍享受地方扩面政策,相关资金由我区与余杭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结算。本通知自2022年2月1日实施,如与上级相关文件冲突,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附件:1.临平区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告家长书
2.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