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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7-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临里食安︱2024年6月临平区食品安全状况分析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7-01 09:2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我区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根据抽样检测计划要求,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415批次,合格397批次,合格率95.66%。定性抽检424批次,合格424批次,合格率100%。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源头环节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产品120批次,合格120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食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水果制品等14类产品42批次,合格4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顶鲜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银杏路11-1号1幢一层101室)生产的1批次卤汁福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共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糕点、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等16类产品199批次,合格18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余杭天万农贸市场张磊蔬菜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双范东村50号2幢(杭州余杭天万农贸市场10号))销售的1批次尖椒噻虫胺不合格;杭州余杭翁梅农贸市场巧荣蔬菜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翁梅街131号一层、二层(杭州翁梅农贸市场二层83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杭州临平翁梅农贸市场好果子水果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翁梅街131号一层、二层(杭州临平翁梅农贸市场15号))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戊唑醇、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合格;杭州余杭张洪食品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广厦天都城天泉苑38幢38-3室)销售的1批次芒果吡唑醚菌酯不合格、1批次芹菜噻虫胺不合格、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杭州临平区星桥街道馨源水果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街道欢乐大道8号紫韵公寓9幢9-4-2)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吡唑醚菌酯、噻虫胺、噻嗪酮不合格;杭州临平上银贸易商行(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广厦天都城苏荷苑7幢1层101室)销售的1批次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杭州临平区星桥街道祥俊蔬菜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太平路97号)销售的1批次小泥姜毒死蜱不合格、1批次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杭州临平陈飞便利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太平路31、33号)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合格;杭州临平区乔司街道李伟明副食品店(个体工商户)(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南城隍弄35-1号)销售的1批次盐汽水饮料二氧化碳气容量、菌落总数不合格;杭州南菠万果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沿山路46、48、50号)销售的1批次爆汁乌梅(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1批次水仙芒噻嗪酮不合格;杭州余杭鑫永涛商贸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北路497号)销售的1批次小黄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来前水果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顺达路158#-19、20号)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合格;杭州临平王仁锋副食品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葛家车村吴家车265号)金丝果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食品餐饮环节共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酒类、调味品、糕点等10类产品53批次,合格53批次。

餐饮具环节共抽检餐饮具2批次,合格2批次。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83批次,合格83批次,合格率100%。各属地镇街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基地、水产养殖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341批次,合格341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种植基地抽检262批次,合格率100%,水产养殖基地抽检79批次,合格率100%。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三、戊唑醇

戊唑醇,具有保护、治疗和铲除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迅速被植物营养部位吸收,主要向顶传导至各营养部位。戊菌唑作拌种剂使用,可有效防治谷物上各种黑穗病和腥黑穗病。有机杂环类杀菌剂,经口毒性低,一般对皮肤有刺激性,若引起中毒,其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面色潮红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戊唑醇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戊唑醇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四、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是指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过氧化物,该指标不合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过多食用,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一般情况下,如果食品氧化变质,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五、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会引起像推迟衰老、叶片变绿、对生物和非生物胁迫耐受性更好等生理效应,能更有效地利用水和氮,用于防治主要的植物病害。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六、苯醚甲环唑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但长期反复接触是否有蓄积作用和远期效应,尚无明确科学证据。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苯醚甲环唑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七、噻嗪酮

噻嗪酮,残效型杀虫、杀螨剂,有触杀和胃毒活性,无内吸性。抑制幼虫换皮致其死亡,也抑制成虫排卵,导致昆虫产下无活性的卵。属于苯甲酰脲类杀虫剂,一般不易引起急性中毒。若中毒,症状一般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物模糊、纳差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嗪酮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嗪酮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八、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毒死蜱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九、二氧化碳气容量

二氧化碳气容量是评价碳酸饮料质量的重要理化指标,其高低影响产品风味,充足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能使碳酸饮料具有清爽的口感。碳酸饮料中的二氧化碳需要达到一定的含量,才能使碳酸饮料保持一定的酸度,还具有一定的杀菌和抑菌功能,人饮用后可以通过蒸发带走热量起到降温作用。

十、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无色结晶或稍带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微有香气,甜度为蔗糖的200~700倍。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不改变体内酶系统的活性。但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使用量过大时有金属苦味。

十一、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大鼠急性经口毒性为实际无毒级,无遗传毒性、无致畸性和致癌性,主要引起耳廓软骨的变性性改变和睾丸毒性(精子形态学改变、生精小管萎缩等),并可造成雄性大鼠不育。长期使用或者过度使用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

十二、噻虫嗪

噻虫嗪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防治蚜虫、粉虱、蓟马、稻飞虱、稻褐蝽、粉蚧、蛴螬、科罗拉多马铃薯甲虫、跳甲、金针虫、步行虫、潜叶虫和一些鳞翅目害虫。可用于茎叶和土壤处理的主要农作物有芸薹属作物、叶菜类和果菜类、马铃薯、水稻、棉花、落叶果树、咖啡、柑橘、烟草和大豆;种子处理主要用于玉米、高粱、谷物、甜菜、油料油菜、棉花、豌豆、蚕豆、向日葵、水稻和马铃薯。也可用于动物和公共卫生,防治蝇类(如家蝇、厕蝇和果蝇)。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十三、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sulfur dioxide)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遇水以后形成亚硫酸。二氧化硫被氧化时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剂又是防腐剂。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仅供市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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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8/2024-11136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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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07-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我区食品安全,构建食品安全无忧消费环境,根据抽样检测计划要求,全区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全区共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抽检415批次,合格397批次,合格率95.66%。定性抽检424批次,合格424批次,合格率100%。

一、定量抽检情况

农产品源头环节共抽检食用农产品1类产品120批次,合格120批次;

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食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水果制品等14类产品42批次,合格4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顶鲜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崇贤街道银杏路11-1号1幢一层101室)生产的1批次卤汁福袋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共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糕点、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等16类产品199批次,合格181批次。不合格产品为杭州余杭天万农贸市场张磊蔬菜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双范东村50号2幢(杭州余杭天万农贸市场10号))销售的1批次尖椒噻虫胺不合格;杭州余杭翁梅农贸市场巧荣蔬菜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翁梅街131号一层、二层(杭州翁梅农贸市场二层83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杭州临平翁梅农贸市场好果子水果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翁梅街131号一层、二层(杭州临平翁梅农贸市场15号))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戊唑醇、吡唑醚菌酯、噻虫胺不合格;杭州余杭张洪食品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广厦天都城天泉苑38幢38-3室)销售的1批次芒果吡唑醚菌酯不合格、1批次芹菜噻虫胺不合格、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杭州临平区星桥街道馨源水果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街道欢乐大道8号紫韵公寓9幢9-4-2)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吡唑醚菌酯、噻虫胺、噻嗪酮不合格;杭州临平上银贸易商行(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广厦天都城苏荷苑7幢1层101室)销售的1批次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杭州临平区星桥街道祥俊蔬菜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太平路97号)销售的1批次小泥姜毒死蜱不合格、1批次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合格;杭州临平陈飞便利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太平路31、33号)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合格;杭州临平区乔司街道李伟明副食品店(个体工商户)(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南城隍弄35-1号)销售的1批次盐汽水饮料二氧化碳气容量、菌落总数不合格;杭州南菠万果品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沿山路46、48、50号)销售的1批次爆汁乌梅(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合格、1批次水仙芒噻嗪酮不合格;杭州余杭鑫永涛商贸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北路497号)销售的1批次小黄鱼恩诺沙星不合格;杭州余杭区东湖街道来前水果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顺达路158#-19、20号)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胺、噻虫嗪不合格;杭州临平王仁锋副食品店(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葛家车村吴家车265号)金丝果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

食品餐饮环节共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酒类、调味品、糕点等10类产品53批次,合格53批次。

餐饮具环节共抽检餐饮具2批次,合格2批次。

二、定性抽检情况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加强对农产品种养殖单位的监督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开展自检83批次,合格83批次,合格率100%。各属地镇街加强对农产品种植基地、水产养殖基地的定性抽检,共抽检341批次,合格341批次,合格率100%。其中种植基地抽检262批次,合格率100%,水产养殖基地抽检79批次,合格率100%。

三、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

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是一种广谱高效杀菌剂。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咪鲜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三、戊唑醇

戊唑醇,具有保护、治疗和铲除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迅速被植物营养部位吸收,主要向顶传导至各营养部位。戊菌唑作拌种剂使用,可有效防治谷物上各种黑穗病和腥黑穗病。有机杂环类杀菌剂,经口毒性低,一般对皮肤有刺激性,若引起中毒,其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面色潮红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戊唑醇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戊唑醇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四、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是指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过氧化物,该指标不合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过多食用,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一般情况下,如果食品氧化变质,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五、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是具有保护、治疗和传导作用的杀菌剂。会引起像推迟衰老、叶片变绿、对生物和非生物胁迫耐受性更好等生理效应,能更有效地利用水和氮,用于防治主要的植物病害。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六、苯醚甲环唑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但长期反复接触是否有蓄积作用和远期效应,尚无明确科学证据。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苯醚甲环唑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七、噻嗪酮

噻嗪酮,残效型杀虫、杀螨剂,有触杀和胃毒活性,无内吸性。抑制幼虫换皮致其死亡,也抑制成虫排卵,导致昆虫产下无活性的卵。属于苯甲酰脲类杀虫剂,一般不易引起急性中毒。若中毒,症状一般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物模糊、纳差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嗪酮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嗪酮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八、毒死蜱

毒死蜱又名氯吡硫磷,是一种硫代磷酸酯类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良好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毒死蜱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相关研究未见遗传毒性和致癌性。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九、二氧化碳气容量

二氧化碳气容量是评价碳酸饮料质量的重要理化指标,其高低影响产品风味,充足的二氧化碳气容量能使碳酸饮料具有清爽的口感。碳酸饮料中的二氧化碳需要达到一定的含量,才能使碳酸饮料保持一定的酸度,还具有一定的杀菌和抑菌功能,人饮用后可以通过蒸发带走热量起到降温作用。

十、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无色结晶或稍带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微有香气,甜度为蔗糖的200~700倍。糖精钠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剂。糖精钠在人体内不被吸收,不产生热量,大部分经肾排出而不损害肾功能,不改变体内酶系统的活性。但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使用量过大时有金属苦味。

十一、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大鼠急性经口毒性为实际无毒级,无遗传毒性、无致畸性和致癌性,主要引起耳廓软骨的变性性改变和睾丸毒性(精子形态学改变、生精小管萎缩等),并可造成雄性大鼠不育。长期使用或者过度使用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

十二、噻虫嗪

噻虫嗪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防治蚜虫、粉虱、蓟马、稻飞虱、稻褐蝽、粉蚧、蛴螬、科罗拉多马铃薯甲虫、跳甲、金针虫、步行虫、潜叶虫和一些鳞翅目害虫。可用于茎叶和土壤处理的主要农作物有芸薹属作物、叶菜类和果菜类、马铃薯、水稻、棉花、落叶果树、咖啡、柑橘、烟草和大豆;种子处理主要用于玉米、高粱、谷物、甜菜、油料油菜、棉花、豌豆、蚕豆、向日葵、水稻和马铃薯。也可用于动物和公共卫生,防治蝇类(如家蝇、厕蝇和果蝇)。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十三、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sulfur dioxide)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遇水以后形成亚硫酸。二氧化硫被氧化时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剂又是防腐剂。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以上食品安全状况分析,仅供市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