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4/2024-1409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公安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公安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09-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4年第8期)

来源: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   发布时间: 2024-09-14 16:15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启用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具体违法行为

1

富塘路塘盛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

怀希路华鹤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

汀兰街锦良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

荷禹路昌达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5

红丰路北沙东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6

红丰路超峰东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7

疏港大道拱康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8

华丰北路大农港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9

桑埠街东湖南路西卡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0

桑埠街三卫路北卡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1

红丰路星光街南卡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2

玩月街临东路卡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3

丁塘大桥西侧卡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4

永玄大桥西侧卡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5

华丰北路大农港路卡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6

留石高架路和睦桥村主线卡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7

望梅高架路运溪路下匝道卡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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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公告(2024年第8期)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4/2024-1409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公安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公安分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09-1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启用1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具体违法行为

1

富塘路塘盛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

怀希路华鹤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

汀兰街锦良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

荷禹路昌达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5

红丰路北沙东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6

红丰路超峰东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7

疏港大道拱康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8

华丰北路大农港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9

桑埠街东湖南路西卡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0

桑埠街三卫路北卡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1

红丰路星光街南卡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2

玩月街临东路卡口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3

丁塘大桥西侧卡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4

永玄大桥西侧卡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5

华丰北路大农港路卡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6

留石高架路和睦桥村主线卡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7

望梅高架路运溪路下匝道卡口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