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2/2024-1421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商务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商务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征集2024年临平区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参与企业的公告
来源: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4-09-24 14:5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大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4〕26 号)、《杭州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智能家居以旧换新,经研究,我区将实施2024年度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在临平区登记注册从事智能家居行业的销售企业。
(2)参加活动销售的商品须符合智能家居标准,产品范围:智能门锁(含智能防盗门)、智能窗帘、智能晾衣架、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照明、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智能桌椅(含智能按摩椅、智能沙发)、智能健身设备、智能语音设施(含智能音箱)、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地机、拖地机)、智能洗碗机、智能蒸(烤)机13大类智能家居,详细标准见说明1(参与商品品类以国家或当地政策为准,后期如有变更,按照新政策调整执行)。
(3)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4)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5)具备一定账期的资金垫付能力。
(6)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7)未被临平区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
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按照政策要求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应自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服务。
入选企业需全力配合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实施相关套利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消费者的参与资格,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8日。
三、报名材料
(一)承诺书(附件1)。
(二)申请表(附件2)。
(三)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有多个门店申请参加活动请提供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附件4)。
(五)2024年临平区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5)。
以上材料请按照各镇街要求寄送至相应地址,各镇街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四、名单公示
区商务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通过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或临平商务投促粮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五、参与要求
企业应按照要求参与政策实施,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商务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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