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14:42 点击率: 字体:[      ]

2024年,临平区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现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经济形势分析发布。全年及时统计公报,年度、季度、月度主要统计数据,按国家规定对外发布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和重要统计调查相关数据等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并强化重点信息公开,根据依申请公开件,“一对一”及时回复网民咨询,整合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二是定期自查做好问题整改。对标考核要求结合检查通报和内部日常自查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今年以来,已更新《临平区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临平区统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组织机构、班子成员、公开年度统计公报、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板块、内容。三是优化统计产品。按月更新发布《临平统计指标快报》《临平统计月报》,按年度发布《临平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产品。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20余篇,专题材料40篇,获区领导批示14篇次。四是完善规范数据发布载体。按月在“数据浙江”、“数据临平”上发布全区主要经济指标,提高统计数据集成、共享、查询效能,向区级部门提供数据万余条。四是做好依法统计宣传。依托“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发放宣传小册子、开展微信有奖答题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做好依法统计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4例,已按时办结。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区统计局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审核,严格按审查程序发布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提升信息发布规范,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临平统计调查”微信公众平台,围绕统计微课、统计数据、五经普等统计相关工作。2024年累计发布文章87篇,阅读量2.04万人次,截至年底粉丝数3176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大对公开信息的监督审核力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凡是要公开的信息,均先报办公室审核后再报局领导审定,确保了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二是及时传达学习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局办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掌握全面性不够。

2025年,聚焦统计局业务,按照上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媒体矩阵管理。持续配合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发挥媒体矩阵联动优势,提升统计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与引导力。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临平区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现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经济形势分析发布。全年及时统计公报,年度、季度、月度主要统计数据,按国家规定对外发布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数据和重要统计调查相关数据等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内容,并强化重点信息公开,根据依申请公开件,“一对一”及时回复网民咨询,整合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二是定期自查做好问题整改。对标考核要求结合检查通报和内部日常自查情况进行自查整改。今年以来,已更新《临平区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临平区统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组织机构、班子成员、公开年度统计公报、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板块、内容。三是优化统计产品。按月更新发布《临平统计指标快报》《临平统计月报》,按年度发布《临平统计年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产品。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20余篇,专题材料40篇,获区领导批示14篇次。四是完善规范数据发布载体。按月在“数据浙江”、“数据临平”上发布全区主要经济指标,提高统计数据集成、共享、查询效能,向区级部门提供数据万余条。四是做好依法统计宣传。依托“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发放宣传小册子、开展微信有奖答题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做好依法统计的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4例,已按时办结。本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区统计局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审核,严格按审查程序发布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提升信息发布规范,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信息在政府网站上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临平统计调查”微信公众平台,围绕统计微课、统计数据、五经普等统计相关工作。2024年累计发布文章87篇,阅读量2.04万人次,截至年底粉丝数3176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大对公开信息的监督审核力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凡是要公开的信息,均先报办公室审核后再报局领导审定,确保了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二是及时传达学习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公室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局办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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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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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掌握全面性不够。

2025年,聚焦统计局业务,按照上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一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及时更新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加强媒体矩阵管理。持续配合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的日常检查,发挥媒体矩阵联动优势,提升统计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与引导力。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