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平区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4:54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密结合新时代公安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开展信息收集、规范信息发布、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3条,主要涵盖部门预决算、人事任免、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人大和政协提案议案答复意见、公示公告、其他工作等,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及上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要求,我局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信息处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4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件25件,均已办结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流到责任单位办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审定重要政务公开文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文件要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全面梳理各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规范公开流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网页内容,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办件的交办工作。同时,通过临平公安微信公众号、数字警察“警小爱”等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打击犯罪、重大警情、维护稳定、警务动态、热点政策等信息,回应群众新期待,增强了群众对公安信息公开的了解和对公安工作的认识。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积极配合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上级定期考核、评议进行反省,研究问题所在,探索解决方法;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培训,并将所学经验传授至各责任部门;规范编制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9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8385

行政强制

309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59.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拓展公开平台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提升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形式还可进一步丰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政策的解读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2025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力度,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升,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尽量满足群众的需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规范调整和补充公开内容,提高公布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力度。

二是优化信息公开方式。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受众短平快的阅读特点,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数字警察“警小爱”平台,生动解读公安各大重要举措与重要决定,提升信息公开的群众吸引力和亲和力。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让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能准确理解政策法规要求、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临平区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临平区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紧密结合新时代公安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开展信息收集、规范信息发布、强化宣传引导等措施,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3条,主要涵盖部门预决算、人事任免、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人大和政协提案议案答复意见、公示公告、其他工作等,根据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及上级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要求,我局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信息处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4年,我局共收到申请公开件25件,均已办结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流到责任单位办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审定重要政务公开文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工作,实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文件要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全面梳理各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规范公开流程、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网页内容,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办件的交办工作。同时,通过临平公安微信公众号、数字警察“警小爱”等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打击犯罪、重大警情、维护稳定、警务动态、热点政策等信息,回应群众新期待,增强了群众对公安信息公开的了解和对公安工作的认识。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机制,积极配合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上级定期考核、评议进行反省,研究问题所在,探索解决方法;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培训,并将所学经验传授至各责任部门;规范编制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49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8385

行政强制

309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59.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0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0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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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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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拓展公开平台渠道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提升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的形式还可进一步丰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政策的解读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2025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力度,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升,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尽量满足群众的需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规范调整和补充公开内容,提高公布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力度。

二是优化信息公开方式。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受众短平快的阅读特点,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数字警察“警小爱”平台,生动解读公安各大重要举措与重要决定,提升信息公开的群众吸引力和亲和力。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让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能准确理解政策法规要求、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临平区公安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