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14:57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从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平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进公积金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一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依托“杭州·临平”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组织人事、部门预决算、规划计划等信息11条;以“临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为载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502条;3篇信息被浙江省住建厅网站、“浙江建设”微信公众号、《浙江建设》杂志录用。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进社区、进园区、进广场、进楼宇活动,其中面向高层次人才、灵活就业人员针对性解读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6场次,不断提高公积金惠民政策的知晓度。本年度2篇信息被“杭州”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多样化政策解读”栏目录用。三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38条,非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有效申请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确保发布内容有保障。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开展政务微信平台系统日常运维工作,确保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

认真对照政务公开测评指标,全面细致做好自查整改;明确专人接收回复政务微信留言,做到“条条有回音”;落实公开电话接听AB岗,保证测评电话及时接听。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社会评议,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务新媒体推送信息以公积金业务政策为主,内容较为单一,运营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要贴近公众需求,进一步丰富推送内容,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提升临平公积金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从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平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进公积金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一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依托“杭州·临平”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组织人事、部门预决算、规划计划等信息11条;以“临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为载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502条;3篇信息被浙江省住建厅网站、“浙江建设”微信公众号、《浙江建设》杂志录用。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进社区、进园区、进广场、进楼宇活动,其中面向高层次人才、灵活就业人员针对性解读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6场次,不断提高公积金惠民政策的知晓度。本年度2篇信息被“杭州”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多样化政策解读”栏目录用。三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主动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38条,非政府采购项目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有效申请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流程,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确保发布内容有保障。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开展政务微信平台系统日常运维工作,确保稳定运行。

(五)监督保障

认真对照政务公开测评指标,全面细致做好自查整改;明确专人接收回复政务微信留言,做到“条条有回音”;落实公开电话接听AB岗,保证测评电话及时接听。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及社会评议,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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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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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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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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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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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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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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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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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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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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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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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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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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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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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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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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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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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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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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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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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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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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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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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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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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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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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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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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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务新媒体推送信息以公积金业务政策为主,内容较为单一,运营水平有待提升。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要贴近公众需求,进一步丰富推送内容,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提升临平公积金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临平分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