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4:12 点击率: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公开。

(一)主动公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依法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每月定期发布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情况,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开,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一般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及时更新组织机构相关信息,定期做好重点排污单位信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公开4件,1件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畴已依法告知,未有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管理,编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和高效性。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进行。三是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完成政府门户网站的各项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按要求及时更新负责人信息、机构设置、部门简介、职能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积极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发布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内部监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保持公开电话、传真、邮箱等渠道实时畅通有效,有效回应公众的信息公开诉求。同时,将政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单位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日益迫切的需求,仍有许多不适应之处。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仍有待加强,需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拓宽公开渠道;三是主动公开的错敏词检查力度还需加强。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用好《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办法》,发挥管理效能,持续做好环境质量、环评审批、环境信访、环境问题整改等领域信息公开,作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篇文章,以信息公开能力现代化推动美丽临平建设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得到及时准确公开。

(一)主动公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依法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每月定期发布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情况,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开,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一般信访件整改销号公示,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及时更新组织机构相关信息,定期做好重点排污单位信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公开4件,1件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畴已依法告知,未有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管理,编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和高效性。二是加强组织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进行。三是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完成政府门户网站的各项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平台,按要求及时更新负责人信息、机构设置、部门简介、职能范围、联系方式等信息,积极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发布相关行政处罚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内部监督,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保持公开电话、传真、邮箱等渠道实时畅通有效,有效回应公众的信息公开诉求。同时,将政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单位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2024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日益迫切的需求,仍有许多不适应之处。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仍有待加强,需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平台,拓宽公开渠道;三是主动公开的错敏词检查力度还需加强。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用好《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办法》,发挥管理效能,持续做好环境质量、环评审批、环境信访、环境问题整改等领域信息公开,作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篇文章,以信息公开能力现代化推动美丽临平建设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