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3/2025-00386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文广旅体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文广旅体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杭州临平酒点半歌厅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的社会公示及2025年文体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准入清单(1月23日)
来源: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 2025-01-24 11:3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兹有杭州临平酒点半歌厅向本局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现向社会公示如下:
申请事项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
场所名称 | 杭州临平酒点半歌厅 | |||||
场所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藕花洲大街303号2-8室 | |||||
经济性质 | 个体工商户 | 经营范围 | 歌舞娱乐活动 | |||
职 务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籍 贯 | ||
经营者 | 唐慧叶 | 女 | 1992.02 | 湖南新宁 | ||
对杭州临平酒点半歌厅申请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有下列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12日)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反映的意见调查核实并予保密。
一、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
二、违反《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相关人员可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受理单位:杭州市临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受理电话:0571-89263022 0571-86223231
2025年文体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准入清单(1月23日)
序号 | 申请人(单位) | 申请事项 | 文号 | 准予许可时间 | 备注 |
1 | 吕宏翔、沈智强、俞文豪、陈晨 |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 | 330113202510514C | 2025.1.22 | 机构名称:杭州附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嘉凯成商业中心 1幢 1-4、1-29、1-30号 法人属性:营利性法人 培训类别:艺术类(音乐) |
2 | 高超、高忠连 |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 | 330113202510520C | 2025.1.23 | 机构名称:杭州敦庐之星文化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雪海路9号1幢301室-3 法人属性:营利性法人 培训类别:艺术类(美术) |
杭州市临平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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