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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2-10 11:32 浏览次数: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围绕工作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思维,从学法、执法、普法等法治要素全链条发力,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系统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充分发挥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学法、用法、述法、考法”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法律知识竞赛、“法法说法”等活动,全面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二)规范行权履职,健全制度体系。对新实施的新法新规、修订的新法新规进行梳理、汇总、宣贯,并及时认领、调整监管事项,确保更新的及时性、适用的准确性。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100%全覆盖,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可行性,有效降低决策风险。编制、公开、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为精准履职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建立“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轻罚免罚”制度。根据企业高频违法事项,探索进一步扩大免罚范围,扩充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事项内容。提高行政行为质量,对纠纷高发多发事项复盘深挖,找出症结对策,举一反三,整改措施到位,重视源头预防,控制行政争议增量。

截至12月底累计收到行政复议252件,行政诉讼10件(--/月)。复议结案209件,纠错案件23件,纠错率11.00%;诉讼结案7件,无败诉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保持100%。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发挥市场监管数字化集成改革先发优势,统筹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专业执法优势,变革提升系统性作战力,着重突破新领域、破除行业潜规则,强化案件标准、自由裁量、程序流程管控,全力打造执法标杆。二是突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执法活动公示内容和要求、建立执法装备配备和使用规范制度,配齐执法装备、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融合执法指导、执法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意见、风险提醒等载体,提升监督及时性、有效性。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与公安部门执法大协作,加强与检法执法协作,加强行纪、行刑协同贯通,实施大案交办、督查、督办各项执法制度,构建业务统领、规范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四是开展民生领域执法行动,聚焦社会关切、群众期盼的民生问题,立足“守底线、稳秩序、保民生”,重点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持续强化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频发高发的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网络广告、侵权假冒等执法力度。五是突出重要时点、重点商品,关注社会舆情和投诉举报多发领域,聚焦医疗、教育、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元旦春节等重大节点的价格防控工作,强化粮油肉禽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宾馆住宿、交通运输等住行游,以及电商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联合相关部门聚焦美容美发行业价格违法、化妆品违法和虚假宣传等市场乱象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虚构原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024年共查办案件575件,罚没款852.40万元,其中大要案107件,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案件5起。

(四)强化法治赋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开办、变更、准营、退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进一步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健全“一站式”开办机制,实现企业注册登记“零干预”,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证照互通共享应用。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告知承诺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市场主体年报“综合报一次”集成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健全年报精细化管理机制,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高质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提质扩面,迭代深化互联网+监管,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广事前提醒提示、事中无事不扰、事后免罚轻罚的柔性监管工作机制,优化以信用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规范、统一自由裁量,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裁决、调解、司法保护和信用治理的协同配合,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知识产权领域产业链安全。创新直播电商领域“沙盒监管”新模式,针对72家盒内企业采取包容审慎、触发式监管,激发平台经济新动能。

(五)加强普法宣传,浓厚法治氛围。清单化落实普法责任制,精准化定制普法模式。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强化普法责任意识,细化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持续深挖“普法+科普”的专业普法新模式,利用各业务条线专业领域资源,构建更为丰富的普法平台和载体。重点围绕市场监管领域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聚焦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维度,研判分析各类人群不同法治需求,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呈现新亮点,提升法治素养。创新开展“两学四促”(“每月一法”)讲学活动,组织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学法考法讲法赛法”活动、全国第三届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初赛。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专题活动。完善融媒体普法机制,构建“普法+科普”特色普法新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向公众普及法律科普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有待提升;“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面临不小压力,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有所下降,行政争议案件持续高位运转,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领域推进较为滞后,群众获得感较低。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充分发挥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带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集体学法6次。执行行政处罚案件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讨论工作规则,主持集体讨论重大案件83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带头出庭应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质量,严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深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过程性监督,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专项监督,深化行政复议诉讼“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加强对系统应议应诉工作的指导。强化法制审核统筹,加强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

(二)护民生,促和谐。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上求突破。持续开展“铁拳”“亮剑”综合执法行动,持续推进行业乱象治理。加强“三品一特”监管,协同推进外卖治理、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城镇燃气、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等工作。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优化放心消费环境。

(三)两高一低整治。将法制监督时间节点提前,覆盖投诉举报处理、案件办理等各个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且对当事人权益有影响的环节。建立行政复议、诉讼办理全流程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责任,责任到人,完善复议诉讼承办、应诉、调解、恶意投诉认定、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和投诉举报处理的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努力降低复议诉讼发案和纠错(败诉)率。

(四)坚持包容审慎,彰显执法温度。用好总局、省市局各类处罚裁量指导清单和意见,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信用修复。对应不同领域,分析行政处罚数据,梳理常见违法风险点,形成预警防范清单以及措施应对清单,避免经营主体踩雷、试法。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统计政策实施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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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8/2025-20105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2-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市场监管总局《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部署要求,围绕工作总体部署,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思维,从学法、执法、普法等法治要素全链条发力,不断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论述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系统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充分发挥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学法、用法、述法、考法”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培训、法律知识竞赛、“法法说法”等活动,全面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二)规范行权履职,健全制度体系。对新实施的新法新规、修订的新法新规进行梳理、汇总、宣贯,并及时认领、调整监管事项,确保更新的及时性、适用的准确性。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确保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100%全覆盖,提升行政决策科学性、可行性,有效降低决策风险。编制、公开、动态调整监管事项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为精准履职打下坚实基础。进一步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建立“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轻罚免罚”制度。根据企业高频违法事项,探索进一步扩大免罚范围,扩充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事项内容。提高行政行为质量,对纠纷高发多发事项复盘深挖,找出症结对策,举一反三,整改措施到位,重视源头预防,控制行政争议增量。

截至12月底累计收到行政复议252件,行政诉讼10件(--/月)。复议结案209件,纠错案件23件,纠错率11.00%;诉讼结案7件,无败诉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均保持100%。

(三)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一是发挥市场监管数字化集成改革先发优势,统筹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专业执法优势,变革提升系统性作战力,着重突破新领域、破除行业潜规则,强化案件标准、自由裁量、程序流程管控,全力打造执法标杆。二是突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执法活动公示内容和要求、建立执法装备配备和使用规范制度,配齐执法装备、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融合执法指导、执法监督,综合运用监督意见、风险提醒等载体,提升监督及时性、有效性。三是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与公安部门执法大协作,加强与检法执法协作,加强行纪、行刑协同贯通,实施大案交办、督查、督办各项执法制度,构建业务统领、规范高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四是开展民生领域执法行动,聚焦社会关切、群众期盼的民生问题,立足“守底线、稳秩序、保民生”,重点围绕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持续强化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关注度高、频发高发的各类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网络广告、侵权假冒等执法力度。五是突出重要时点、重点商品,关注社会舆情和投诉举报多发领域,聚焦医疗、教育、住房等重点民生领域,元旦春节等重大节点的价格防控工作,强化粮油肉禽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宾馆住宿、交通运输等住行游,以及电商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管。联合相关部门聚焦美容美发行业价格违法、化妆品违法和虚假宣传等市场乱象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虚构原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2024年共查办案件575件,罚没款852.40万元,其中大要案107件,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案件5起。

(四)强化法治赋能,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开办、变更、准营、退出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优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进一步培育和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健全“一站式”开办机制,实现企业注册登记“零干预”,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证照互通共享应用。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许可告知承诺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市场主体年报“综合报一次”集成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健全年报精细化管理机制,优化个体工商户年报。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高质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提质扩面,迭代深化互联网+监管,开展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广事前提醒提示、事中无事不扰、事后免罚轻罚的柔性监管工作机制,优化以信用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规范、统一自由裁量,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支撑。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裁决、调解、司法保护和信用治理的协同配合,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知识产权领域产业链安全。创新直播电商领域“沙盒监管”新模式,针对72家盒内企业采取包容审慎、触发式监管,激发平台经济新动能。

(五)加强普法宣传,浓厚法治氛围。清单化落实普法责任制,精准化定制普法模式。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要求,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强化普法责任意识,细化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持续深挖“普法+科普”的专业普法新模式,利用各业务条线专业领域资源,构建更为丰富的普法平台和载体。重点围绕市场监管领域热点难点堵点问题,聚焦市场监管干部、市场主体、消费者三个维度,研判分析各类人群不同法治需求,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呈现新亮点,提升法治素养。创新开展“两学四促”(“每月一法”)讲学活动,组织参加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学法考法讲法赛法”活动、全国第三届市场监督管理法律知识竞赛初赛。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12.4宪法日”等专题活动。完善融媒体普法机制,构建“普法+科普”特色普法新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向公众普及法律科普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有待提升;“三品一特”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面临不小压力,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执法案卷质量有所下降,行政争议案件持续高位运转,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领域推进较为滞后,群众获得感较低。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充分发挥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全局上下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带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集体学法6次。执行行政处罚案件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讨论工作规则,主持集体讨论重大案件83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带头出庭应诉。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质量,严监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深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大行政行为监督力度,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过程性监督,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专项监督,深化行政复议诉讼“两高一低”专项整治,加强对系统应议应诉工作的指导。强化法制审核统筹,加强法制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

(二)护民生,促和谐。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上求突破。持续开展“铁拳”“亮剑”综合执法行动,持续推进行业乱象治理。加强“三品一特”监管,协同推进外卖治理、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城镇燃气、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等工作。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优化放心消费环境。

(三)两高一低整治。将法制监督时间节点提前,覆盖投诉举报处理、案件办理等各个对外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且对当事人权益有影响的环节。建立行政复议、诉讼办理全流程管理工作规范。明确岗位责任,责任到人,完善复议诉讼承办、应诉、调解、恶意投诉认定、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和投诉举报处理的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形成合力努力降低复议诉讼发案和纠错(败诉)率。

(四)坚持包容审慎,彰显执法温度。用好总局、省市局各类处罚裁量指导清单和意见,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信用修复。对应不同领域,分析行政处罚数据,梳理常见违法风险点,形成预警防范清单以及措施应对清单,避免经营主体踩雷、试法。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统计政策实施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