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2/2025-2009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商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商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2-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进一步征集2025年临平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来源:临平区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5-02-08 16:43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和《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25〕10号)精神,依照《杭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杭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面向全区征集有意愿参与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门店)。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0日—2月14日

二、申报范围

临平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临平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资质,取得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企业(门店);

2.经营场地地址与注册地址必须一致;

3.申报企业(门店)法人(负责人)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4.申报企业(门店)近3年内无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消防、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处罚和违法记录;

5.申报企业(门店)应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政策相关情况,并准确填报信息,必须承诺活动期间诚信经营,不得弄虚作假、提高车价,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6.申报企业(门店)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综合服务能力;

7.申报企业(门店)在活动期间必须具有补贴资金先行垫付能力;

8.申报企业(门店)必须严格按照换购要求填写资料,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数据来申请补贴。

四、申报材料

1.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申报表(附件1盖公章);

2.企业(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门店)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025年临平区销售企业(门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2销售企业(门店)及代理商盖公章,销售企业(门店)提供);

5.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附件3盖公章);

6.企业(门店)法人(负责人)无不良记录证明(可至“信用中国”官网查询并附页面截图,盖公章);

7.2025年临平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门店)申报汇总表(附件4街道填写)。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企业可自行下载申报表,填写完整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稿(Word版)于2025年2月14日17时前报送至所属街道,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

请各镇街及时通知辖区有意向参与活动企业(门店),并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以街道为单位将电子及纸质材料汇总至区商务局吴文燕(89532923),电子版发至浙政钉(除收集各企业电子材料外,另汇总附件4)。

 

属地
对接人咨询电话地址

东湖街道

黄华

0571-89533533

东湖街道办事处顺达路3号

南苑街道

陆燕芸

0571-89533619

南苑街道办事处

临平街道

陈宁

0571-86227439

临平街道办事处

星桥街道

高迎

0571-89533750

远展街6号星桥街道办事处

乔司街道

朱晶金

0571-89192668

乔司街道办事处

塘栖镇

钱豪杰

0571-89533320

塘栖镇人民路300号

崇贤街道

徐丽莉

0571-86275355

崇贤街道府新街107号

运河街道

刘扬

0571-89533100

运河街道办事处


附件1: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申报表.doc

附件2:2025年临平区销售企业(门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doc

附件3: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wps

附件4:2025年临平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汇总表.doc


临平区商务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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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征集2025年临平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的公告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2/2025-20097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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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2-0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和《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25〕10号)精神,依照《杭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杭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我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现面向全区征集有意愿参与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销售企业(门店)。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0日—2月14日

二、申报范围

临平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

三、申报条件

1.具有临平区范围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资质,取得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企业(门店);

2.经营场地地址与注册地址必须一致;

3.申报企业(门店)法人(负责人)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4.申报企业(门店)近3年内无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消防、应急管理等执法部门处罚和违法记录;

5.申报企业(门店)应向消费者如实介绍政策相关情况,并准确填报信息,必须承诺活动期间诚信经营,不得弄虚作假、提高车价,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6.申报企业(门店)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综合服务能力;

7.申报企业(门店)在活动期间必须具有补贴资金先行垫付能力;

8.申报企业(门店)必须严格按照换购要求填写资料,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信息数据来申请补贴。

四、申报材料

1.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申报表(附件1盖公章);

2.企业(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3.企业(门店)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2025年临平区销售企业(门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附件2销售企业(门店)及代理商盖公章,销售企业(门店)提供);

5.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附件3盖公章);

6.企业(门店)法人(负责人)无不良记录证明(可至“信用中国”官网查询并附页面截图,盖公章);

7.2025年临平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门店)申报汇总表(附件4街道填写)。

 

五、报名方式

有意向企业可自行下载申报表,填写完整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稿(Word版)于2025年2月14日17时前报送至所属街道,逾期视作放弃申报资格。

请各镇街及时通知辖区有意向参与活动企业(门店),并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以街道为单位将电子及纸质材料汇总至区商务局吴文燕(89532923),电子版发至浙政钉(除收集各企业电子材料外,另汇总附件4)。

 

属地
对接人咨询电话地址

东湖街道

黄华

0571-89533533

东湖街道办事处顺达路3号

南苑街道

陆燕芸

0571-89533619

南苑街道办事处

临平街道

陈宁

0571-86227439

临平街道办事处

星桥街道

高迎

0571-89533750

远展街6号星桥街道办事处

乔司街道

朱晶金

0571-89192668

乔司街道办事处

塘栖镇

钱豪杰

0571-89533320

塘栖镇人民路300号

崇贤街道

徐丽莉

0571-86275355

崇贤街道府新街107号

运河街道

刘扬

0571-89533100

运河街道办事处


附件1: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门店)申报表.doc

附件2:2025年临平区销售企业(门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报备表.doc

附件3: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企业承诺书.wps

附件4:2025年临平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企业)申报汇总表.doc


临平区商务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