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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3-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5-03-10 16:34 浏览次数:

区委、区政府:

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坚持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重点,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总体部署,切实提高依法治统工作水平,及时制定了《2024年全区统计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内容,并将各项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使统计法治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计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紧扣全区“统心服务 数谋发展”党建品牌,以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和抓手,推进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全局干部大会、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共计5次,参与对象120余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推动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传导到各层级各部门广大统计工作人员,强化集体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法活动,为我区更好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狠抓专项治理,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1.抓紧落实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根据浙统函〔2024〕13号《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临平区迅速贯彻落实,在班子会、中心组学习会及全局干部会上分别组织了学习,针对文件中17项内容作了分析研究,明确责任科室抓好;对照文件做逐一排查统计法治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台帐,分析问题后背的原因,做好资料的整理的备案;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总结,并制定整改时限,确保工作质量。

2.圆满完成杭州市统计督察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统计督察工作要求,逐项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为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并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平台、镇街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3..顺利完成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为做好国家第二轮统计督查迎检工作,根据杭州市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重点统计调查对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函》,临平区制定《关于开展全区重点调查对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平台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摸清辖区内701家重点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状况,组织统计调查对象全面开展统计数据自查自纠。另外,为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制定《关于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着力解决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4.切实做好国家督察迎检工作。紧跟省、市局部署要求,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有关事项,扎实做好准备工作。10月底,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讨论,并成立工作小组,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地落实。

(三)严守法律红线,防治统计造假保持高压态势。

1.统计法治深入人心。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开展镇街、平台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统计法治专题培训,并通过各专业培训广泛开展统计法宣讲,普法人数达2500余人。并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区委常委会理论学习及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平台、镇街开展学习。

2.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建立健全专业审核核查问题线索发现制度,加强专业核查结果运用,压实企业数据质量管控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今年以来,已开展核查单位数708家,在核查中发现有部分企业统计口径有误,均要求企业按照计算公式填写,相关数据已修改;执法检查70家,其中简易程序警告的有3家,责令整改企业11家。

3.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积极与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企业23家,形成了执法合力,提高了执法效率。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注重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协同配合,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注重监督合力,统计协同监督形成常态长效。

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制度机制,有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协同纪检监察监督方面,依据《关于印发〈关于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的协作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区纪委监委明确以《案件移送函》的形式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移送。协同组织人事监督方面,区委组织部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函复市委组织部46余名拟任领导干部履行统计职责情况。区委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年为全区新任公务员培训班、中青班等主体班专题开设统计法治课。协同巡察监督方面,函复区巡察办5次共23家被巡察部门(单位)的统计工作有关情况。召开1次部门统计工作会议,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部门统计工作指南》,通报统计法治建设情况和工作安排。

(五)突出固本强基,统计法治基础更为夯实巩固。

推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统计监督数字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统计法治基础持续巩固提升。

1.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统计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临平区统计信用量化分级管理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统计信用评价机制,对企业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数据质量、报表及时性等进行全面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划分信用等级并予以公示,对满足市级、区级诚信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保障经费落实到位。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统计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度统计信用建设评价工作,54个行政村(社区)和99家企业评价为2024年度“临平区统计诚信单位”,10家企业被市统计局评价为“杭州市统计诚信单位”,数量居全市前列。同时,鼓励失信主体积极整改问题,重建良好信用,逐步营造出“诚信统计、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支撑与保障。

2深入推进统计数字化改革。继续协助市局做好“入库早知道”项目的提级推广,将监测向两端延伸,推进形成“项目招引—落地监测—项目纳统—达产监测—法人入库”的全链推进“项目纳统”全链监测。积极参加杭州市统计达规单位入库工作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高“入库早知道”系统的知晓度。

(六)深化普法宣传,依法统计氛围更加热烈浓厚。

认真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围绕统计“八五”普法主线,聚焦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持续加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重点人群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让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广泛传播、落地生根。

1.加强组织部署。制定统计宣传工作要点、统计普法宣传计划和全局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中央统计重要文件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

2.注重分层分类。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积极推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4月和11月2次走进区委党校专题授课。各镇街、平台党委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全部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区、镇街(平台)两级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30余场2500余人次,其中区本级开展17场2000余人次。将统计普法宣传融入五经普、“统心服务 数谋发展”活动、统计基层单元管理工作,利用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督察、统计服务、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嵌入式”、“面对面”对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

3.强化集中宣传。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现场普法宣传,举办网上知识竞赛,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深度和精准度不足。尽管在宣传形式和覆盖面有所提升,但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宣传缺乏针对性。例如,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宣传内容和方式未能充分考虑其经营特点和接受能力,导致部分群体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不深。二是统计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倾向,对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在统计工作中出现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个别镇街和部门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统计法律法规缺乏深入学习和透彻理解,在日常统计工作中,未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开展数据收集、整理与上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大框架下,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关键使命。其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举措,致力于强化统计领域法治建设,为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与统计工作科学开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夯实法治根基建设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局党委中心组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推进统计工作深化融合,构建法治统计体系

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持把法治建设贯彻进各项统计工作中,与局全面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促进全年各项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融合有序开展。

四、2025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电子屏播放等,制作发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 活动,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个性化的宣传方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定期举办领导干部统计法治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水平,杜绝行政干预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

(二)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一是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班,二是邀请司法专业人员、签约律师等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三)建立健全统计法治长效机制

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和追溯问责制度,加强对数据源头的管控,严格执行数据质量审核流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统计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共享应用。加大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落地,提高统计违法成本,营造诚实守信的统计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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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9/2025-20505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统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3-1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区委、区政府:

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坚持以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重点,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总体部署,切实提高依法治统工作水平,及时制定了《2024年全区统计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内容,并将各项工作目标进行了细化,使统计法治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统计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紧扣全区“统心服务 数谋发展”党建品牌,以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和抓手,推进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全局干部大会、固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共计5次,参与对象120余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不断推动贯彻落实工作取得新成效。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传导到各层级各部门广大统计工作人员,强化集体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法活动,为我区更好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狠抓专项治理,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1.抓紧落实专项治理排查工作。根据浙统函〔2024〕13号《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临平区迅速贯彻落实,在班子会、中心组学习会及全局干部会上分别组织了学习,针对文件中17项内容作了分析研究,明确责任科室抓好;对照文件做逐一排查统计法治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台帐,分析问题后背的原因,做好资料的整理的备案;通过自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总结,并制定整改时限,确保工作质量。

2.圆满完成杭州市统计督察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统计督察工作要求,逐项落实相关工作任务,为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并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平台、镇街对督察反馈的问题开展整改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3..顺利完成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为做好国家第二轮统计督查迎检工作,根据杭州市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重点统计调查对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函》,临平区制定《关于开展全区重点调查对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平台结合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摸清辖区内701家重点企业统计数据质量状况,组织统计调查对象全面开展统计数据自查自纠。另外,为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制定《关于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着力解决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4.切实做好国家督察迎检工作。紧跟省、市局部署要求,及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有关事项,扎实做好准备工作。10月底,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讨论,并成立工作小组,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地落实。

(三)严守法律红线,防治统计造假保持高压态势。

1.统计法治深入人心。制定年度普法宣传计划,开展镇街、平台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统计法治专题培训,并通过各专业培训广泛开展统计法宣讲,普法人数达2500余人。并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列入区委常委会理论学习及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平台、镇街开展学习。

2.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建立健全专业审核核查问题线索发现制度,加强专业核查结果运用,压实企业数据质量管控和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今年以来,已开展核查单位数708家,在核查中发现有部分企业统计口径有误,均要求企业按照计算公式填写,相关数据已修改;执法检查70家,其中简易程序警告的有3家,责令整改企业11家。

3.加强部门联合执法。积极与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企业23家,形成了执法合力,提高了执法效率。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注重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协同配合,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注重监督合力,统计协同监督形成常态长效。

建立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制度机制,有力推动各地各部门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协同纪检监察监督方面,依据《关于印发〈关于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的协作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区纪委监委明确以《案件移送函》的形式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移送。协同组织人事监督方面,区委组织部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函复市委组织部46余名拟任领导干部履行统计职责情况。区委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年为全区新任公务员培训班、中青班等主体班专题开设统计法治课。协同巡察监督方面,函复区巡察办5次共23家被巡察部门(单位)的统计工作有关情况。召开1次部门统计工作会议,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部门统计工作指南》,通报统计法治建设情况和工作安排。

(五)突出固本强基,统计法治基础更为夯实巩固。

推动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统计监督数字化建设向纵深发展,统计法治基础持续巩固提升。

1.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统计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临平区统计信用量化分级管理认定办法》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统计信用评价机制,对企业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数据质量、报表及时性等进行全面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划分信用等级并予以公示,对满足市级、区级诚信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保障经费落实到位。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统计信用建设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度统计信用建设评价工作,54个行政村(社区)和99家企业评价为2024年度“临平区统计诚信单位”,10家企业被市统计局评价为“杭州市统计诚信单位”,数量居全市前列。同时,鼓励失信主体积极整改问题,重建良好信用,逐步营造出“诚信统计、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统计支撑与保障。

2深入推进统计数字化改革。继续协助市局做好“入库早知道”项目的提级推广,将监测向两端延伸,推进形成“项目招引—落地监测—项目纳统—达产监测—法人入库”的全链推进“项目纳统”全链监测。积极参加杭州市统计达规单位入库工作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高“入库早知道”系统的知晓度。

(六)深化普法宣传,依法统计氛围更加热烈浓厚。

认真落实统计普法责任制,围绕统计“八五”普法主线,聚焦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持续加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等重点人群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让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广泛传播、落地生根。

1.加强组织部署。制定统计宣传工作要点、统计普法宣传计划和全局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中央统计重要文件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

2.注重分层分类。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积极推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4月和11月2次走进区委党校专题授课。各镇街、平台党委政府和区级有关部门全部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区、镇街(平台)两级开展各类统计业务培训30余场2500余人次,其中区本级开展17场2000余人次。将统计普法宣传融入五经普、“统心服务 数谋发展”活动、统计基层单元管理工作,利用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督察、统计服务、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嵌入式”、“面对面”对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

3.强化集中宣传。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现场普法宣传,举办网上知识竞赛,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深度和精准度不足。尽管在宣传形式和覆盖面有所提升,但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宣传缺乏针对性。例如,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宣传内容和方式未能充分考虑其经营特点和接受能力,导致部分群体对统计法律法规理解不深。二是统计法治意识仍有待提高。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倾向,对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在统计工作中出现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个别镇街和部门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统计法律法规缺乏深入学习和透彻理解,在日常统计工作中,未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开展数据收集、整理与上报。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大框架下,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关键使命。其通过多维度、全方位的举措,致力于强化统计领域法治建设,为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与统计工作科学开展筑牢法治根基。

(一)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夯实法治根基建设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局党委中心组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推进统计工作深化融合,构建法治统计体系

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持把法治建设贯彻进各项统计工作中,与局全面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促进全年各项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融合有序开展。

四、2025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电子屏播放等,制作发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提高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 活动,针对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个性化的宣传方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区委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定期举办领导干部统计法治专题培训班,提高领导干部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领导水平,杜绝行政干预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

(二)持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组织统计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一是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班,二是邀请司法专业人员、签约律师等进行授课,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鼓励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三)建立健全统计法治长效机制

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进一步优化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和追溯问责制度,加强对数据源头的管控,严格执行数据质量审核流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统计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共享应用。加大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联合惩戒措施的落实落地,提高统计违法成本,营造诚实守信的统计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