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9/2025-2056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统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3-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建立杭州市临平区“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机制的通知

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5-03-17 09:45 浏览次数:

各镇街、平台,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工作,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杭州市“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机制的通知》精神,现就建立临平区“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四上”企业是全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建立“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机制,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切实提升“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质效,合力夯实我区经济发展基本盘,对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压实行业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按照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考核细则》要求,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业务范围内“四上”企业的及时入库纳统和检查督促工作,牵头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对口开展常态化的助企服务,适时会同镇街(平台)召集拟升规企业解读政策。区发改局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区经科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区住建局负责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区商务局负责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区文广旅体局负责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各镇街(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定期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入库纳统工作,压实属地责任,落实有关政策,加大培育服务企业力度,积极开展走楼访企,核实“入库早知道”应用系统派发的拟达规企业名单,积极挖掘可入库企业,全力做好辖区内“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

(二)实现各部门间数据共享。

积极运用“入库早知道”平台,通过部门联动、镇街核实,推进形成“项目招引—落地监测—项目纳统—达产监测—法人入库”的全链推进“项目纳统”全链监测,形成准纳统入规企业“扫码申报入库—在线智能联审”的区、镇街(平台)、企业全链式管理系统,提高“四上”企业排查的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有效解决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四上”企业未纳统或纳统不及时等问题。各镇街(平台)及相关部门要信息互通、分工协作,动态建立并跟踪好各专业拟入规企业培育库,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

(三)加强职能部门联动协同。

按照“产业部门主导、职能部门协助、镇街平台落地”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围绕“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密切配合。

1.区经科局重点关注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协助各相关部门着力提升全区“高新企业的纳统率和规上企业的高新率”;

2.区商务局加强招商引资,协助镇街(平台)挖掘并引进优质企业落地临平,增加全区可培育入库的潜力企业,扩大“四上”企业数量规模;

3.区统计局定期对“四上”企业发展情况做好分析,为产业主管部门抓好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定期派发拟达规企业清单,协同镇街(平台)共同做好培育与入规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建立工作专班制度。全区建立由主要经济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专班工作制,组建工作群,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及时交流工作动态,确保“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机制顺利实施。

(二)建立检查督促及反馈制度。建立相应检查督促工作制度,各镇街(平台)和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向区统计局反馈“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及支持政策落实情况,分别于每年7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通过浙政钉发送区统计局。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区统计局按季度通报分地区、分行业入库纳统情况以及属地核实“入库早知道”应用系统派发数据走访核实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


2025年1月15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关于建立杭州市临平区“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机制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9/2025-20564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统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3-1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各镇街、平台,区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工作,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参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杭州市“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机制的通知》精神,现就建立临平区“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四上”企业是全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建立“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机制,充分利用各级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切实提升“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质效,合力夯实我区经济发展基本盘,对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压实行业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按照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考核细则》要求,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做好业务范围内“四上”企业的及时入库纳统和检查督促工作,牵头落实相关政策支持,对口开展常态化的助企服务,适时会同镇街(平台)召集拟升规企业解读政策。区发改局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区经科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区住建局负责资质内建筑业企业,区商务局负责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企业,区文广旅体局负责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各镇街(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定期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入库纳统工作,压实属地责任,落实有关政策,加大培育服务企业力度,积极开展走楼访企,核实“入库早知道”应用系统派发的拟达规企业名单,积极挖掘可入库企业,全力做好辖区内“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

(二)实现各部门间数据共享。

积极运用“入库早知道”平台,通过部门联动、镇街核实,推进形成“项目招引—落地监测—项目纳统—达产监测—法人入库”的全链推进“项目纳统”全链监测,形成准纳统入规企业“扫码申报入库—在线智能联审”的区、镇街(平台)、企业全链式管理系统,提高“四上”企业排查的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有效解决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四上”企业未纳统或纳统不及时等问题。各镇街(平台)及相关部门要信息互通、分工协作,动态建立并跟踪好各专业拟入规企业培育库,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

(三)加强职能部门联动协同。

按照“产业部门主导、职能部门协助、镇街平台落地”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围绕“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密切配合。

1.区经科局重点关注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协助各相关部门着力提升全区“高新企业的纳统率和规上企业的高新率”;

2.区商务局加强招商引资,协助镇街(平台)挖掘并引进优质企业落地临平,增加全区可培育入库的潜力企业,扩大“四上”企业数量规模;

3.区统计局定期对“四上”企业发展情况做好分析,为产业主管部门抓好产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定期派发拟达规企业清单,协同镇街(平台)共同做好培育与入规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建立工作专班制度。全区建立由主要经济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专班工作制,组建工作群,明确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及时交流工作动态,确保“四上”企业入库纳统检查督促机制顺利实施。

(二)建立检查督促及反馈制度。建立相应检查督促工作制度,各镇街(平台)和区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向区统计局反馈“四上”企业入库纳统工作及支持政策落实情况,分别于每年7月10日、次年1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通过浙政钉发送区统计局。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区统计局按季度通报分地区、分行业入库纳统情况以及属地核实“入库早知道”应用系统派发数据走访核实情况。

 

杭州市临平区统计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