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36/2025-20658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3-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对临平政工出〔2022〕15号地块项目批后修改进行公示的说明

来源: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5-03-21 09:57 浏览次数:

一、项目简介

临平政工出〔2022〕15号地块项目位于临平区乔司街道,东至杭海路、南至三胜街北侧公园绿地、西至角佃路、北至规划聚创街。用地面积为16659㎡,总建筑面积为80272.5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308.55㎡,地下建筑面积26964㎡,容积率3.2,绿地率20.01%,建筑密度42.55%。根据设计优化,做如下批后修改内容:

(一)总图部分修改 

1.1、将地下室一层11个快充充电桩调整设置于总图地面南侧停车位,将其中11个普通停车位调整为快充停车位; 

1.2、燃气调压站位置调整,适当往西挪; 

1.3、2#楼南侧与下沉庭院交通体连廊取消,(连廊为景观构架不计入建筑面积); 

1.4、开闭所取消,面积减少92.23平方米,场地东侧新增室外箱变,损失的绿地面积32平方米,由1.4条取消连廊后新增绿地面积32平方米进行补足,整体项目绿地面积保持不变; 

1.5、场地西侧出入口尺寸调整至11米; 

1.6、场地南侧新增与公园衔接的人行出入口。 

(二)地下部分修改 

2.1、调整地下室一层垃圾房相关风井井道位置; 

2.2、朝向下沉庭院的设备用房部分增加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且设备用房划分单元大小调整,立面相应调整; 

2.3、地下室局部门厅调整。 

(三)地上部分修改 

3.1、首层原立面一柱跨为两格子造型,现调整为一个格子造型,并居中开门,主楼1-2轴交1-A和1-B轴二层至六层,主楼1-6轴交1-E和1-F轴、2-G轴交2-11和2-13轴、2-17/1轴交2-A轴和2-B轴二至九层,及主楼2-5/1轴交2-D轴和2-E轴六至九层等位置一侧,造型调整为金属格栅带背衬铝板,且根据幕墙深化复核调整了首层排烟窗位置及大小,满足消防要求; 

3.2、首层西侧门厅增加门斗空间,北侧开门形式调整且两侧固玻调整为石材; 

3.3、首层卫生间、部分墙体、变配电房及开闭所调整,变配电房减少137.24平方米,开闭所取消不做(面积减少92.23平方米),生产性用房面积增加190.88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总计减少38.59平方米,相应商业面积增加38.59平方米; 

3.4、2#楼二至四层南侧2-5轴至2-E轴取消交通联系廊; 

3.5、汽车坡道上方增加雨棚,地下面积相应增加10.9平方米,1-7轴交1-D和1-E轴处疏散门往南移900mm; 

3.6、1#2#楼电梯机房开门及台阶位置调整,且取消2#楼出屋面水井墙体,水井屋面板相应取消; 

3.7、1#1-9层局部新增水管井,立面调整为格栅造型; 

3.8、2#楼五层2-F轴交2-5和2-6轴电梯机房开门位置调整; 

3.9、1#楼九层,1-B轴交1-1轴和1-2轴开门位置左移,1-B轴交1-5轴和1-6轴位置新增露台开门,1-7轴交1-D及1-E轴处开门位置南移; 

3.10、2#楼首层北门厅新增门斗空间,生产性用房面积新增28.85平方米,由1.3条取消交通廊减少的面积28.85平方米进行补足。

综上所述,商业面积新增38.59平方米,由原先的2621.81平方米调整至2660.40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减少38.59平方米,由原先的42685.46平方米,调整至42646.87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变;地下室建筑面积新增10.9平方米,为2697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相应增加10.9平方米,为80283.45平方米。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现对规划项目展示方案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电子邮件请寄至959457825@qq.com,请注明“临平政工出〔2022〕15号地块”,信件请寄至: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508室,邮编:311100,电话:0571-89268587。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关于对临平政工出〔2022〕15号地块项目批后修改进行公示的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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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临平政工出〔2022〕15号地块项目位于临平区乔司街道,东至杭海路、南至三胜街北侧公园绿地、西至角佃路、北至规划聚创街。用地面积为16659㎡,总建筑面积为80272.5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308.55㎡,地下建筑面积26964㎡,容积率3.2,绿地率20.01%,建筑密度42.55%。根据设计优化,做如下批后修改内容:

(一)总图部分修改 

1.1、将地下室一层11个快充充电桩调整设置于总图地面南侧停车位,将其中11个普通停车位调整为快充停车位; 

1.2、燃气调压站位置调整,适当往西挪; 

1.3、2#楼南侧与下沉庭院交通体连廊取消,(连廊为景观构架不计入建筑面积); 

1.4、开闭所取消,面积减少92.23平方米,场地东侧新增室外箱变,损失的绿地面积32平方米,由1.4条取消连廊后新增绿地面积32平方米进行补足,整体项目绿地面积保持不变; 

1.5、场地西侧出入口尺寸调整至11米; 

1.6、场地南侧新增与公园衔接的人行出入口。 

(二)地下部分修改 

2.1、调整地下室一层垃圾房相关风井井道位置; 

2.2、朝向下沉庭院的设备用房部分增加玻璃幕墙及石材幕墙,且设备用房划分单元大小调整,立面相应调整; 

2.3、地下室局部门厅调整。 

(三)地上部分修改 

3.1、首层原立面一柱跨为两格子造型,现调整为一个格子造型,并居中开门,主楼1-2轴交1-A和1-B轴二层至六层,主楼1-6轴交1-E和1-F轴、2-G轴交2-11和2-13轴、2-17/1轴交2-A轴和2-B轴二至九层,及主楼2-5/1轴交2-D轴和2-E轴六至九层等位置一侧,造型调整为金属格栅带背衬铝板,且根据幕墙深化复核调整了首层排烟窗位置及大小,满足消防要求; 

3.2、首层西侧门厅增加门斗空间,北侧开门形式调整且两侧固玻调整为石材; 

3.3、首层卫生间、部分墙体、变配电房及开闭所调整,变配电房减少137.24平方米,开闭所取消不做(面积减少92.23平方米),生产性用房面积增加190.88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总计减少38.59平方米,相应商业面积增加38.59平方米; 

3.4、2#楼二至四层南侧2-5轴至2-E轴取消交通联系廊; 

3.5、汽车坡道上方增加雨棚,地下面积相应增加10.9平方米,1-7轴交1-D和1-E轴处疏散门往南移900mm; 

3.6、1#2#楼电梯机房开门及台阶位置调整,且取消2#楼出屋面水井墙体,水井屋面板相应取消; 

3.7、1#1-9层局部新增水管井,立面调整为格栅造型; 

3.8、2#楼五层2-F轴交2-5和2-6轴电梯机房开门位置调整; 

3.9、1#楼九层,1-B轴交1-1轴和1-2轴开门位置左移,1-B轴交1-5轴和1-6轴位置新增露台开门,1-7轴交1-D及1-E轴处开门位置南移; 

3.10、2#楼首层北门厅新增门斗空间,生产性用房面积新增28.85平方米,由1.3条取消交通廊减少的面积28.85平方米进行补足。

综上所述,商业面积新增38.59平方米,由原先的2621.81平方米调整至2660.40平方米,工业建筑面积减少38.59平方米,由原先的42685.46平方米,调整至42646.87平方米,地上计容总建筑面积不变;地下室建筑面积新增10.9平方米,为2697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相应增加10.9平方米,为80283.45平方米。

二、意见提交

为拓展社会公众了解和参与城市规划的渠道,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品位,现对规划项目展示方案征询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日。电子邮件请寄至959457825@qq.com,请注明“临平政工出〔2022〕15号地块”,信件请寄至: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508室,邮编:311100,电话:0571-89268587。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关于对临平政工出〔2022〕15号地块项目批后修改进行公示的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