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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栖镇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4年度)

来源:党政   发布时间: 2025-03-21 09:39 浏览次数:

2024年,塘栖镇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主线,以系统性思维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成效和举措

(一)党建引领法治建设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1.健全法治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镇委员会,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落实、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全年召开委员会专题会议31次,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域发展规划核心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述职必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规定内容。班子成员法治述职报告通过政务公开栏、线上平台同步公示,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评议,促进"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责任压紧压实。

2.强化合法性审查。聚焦行政决策规范化,构建司法所牵头,党政办、综合执法队、镇聘法律顾问协同联动的“三位一体”审查机制。全年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决定及镇村合同开展全流程审查1090件,覆盖率达100%。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2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10件,其他事项审查1件,镇村合同审查1077件。延伸审查触角至村规民约修订、集体资产处置等基层治理关键环节,指导修订村规民约2项,整改法律风险点,实现“审查—反馈—整改”闭环管理。建立审查能力提升机制,组织村社干部开展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有效增强基层依法决策能力。

3.延伸依法治理触角。以省级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在全区率先推行村社书记“述职必述法”机制,将法治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29个村社书记提交法治述职报告并接受现场评议,实现基层“一把手”法治责任全覆盖。深化“法律顾问+乡贤调解”联动机制,为村社依法治理、民主议事、村规民约审查等提供专业指导和法律保障,形成“法治引领、多元善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精准赋权提升质效,改革执法综合答卷

1.权责明晰归集执法事项。聚焦民生保障、执法监管、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编制《塘栖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涵盖发改、经信、住建、应急管理、林业、水利等16个方面533项行政执法事项。同时结合基层治理实际需求,动态优化调整执法事项,目前已从533项优化调整至367项。

2.数字赋能增强执法效能。以综合信息指挥室为中心,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区综合执法平台,建立执法队与全科网格的“队网”协同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事件的协调和处置。广泛应用执法巡检、油烟在线监测、AI视频巡逻等执法场景,先行先试移动式一体化执法终端、电子送达、远程询问等执法方式,打造“数字塘栖”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

3.资源整合聚集执法力量。塘栖镇作为临平区首个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试点的镇街,“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至今已满5年。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塘栖镇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为抓手,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架构,通过完善组织体系、统筹全域社会治理、数智赋能打造执法闭环等做法,有效破解了管理与执法不相融、基层治理无法覆盖全域、基层执法力量无法形成合力等难题,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取得了实质性效果。

(三)创新调解工作机制 筑牢基层治理防线

1.构建多元调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起多方协同、立体化运作的“1+3+29+X”调解工作模式,以塘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总领,以警源治理、访源治理等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力量为依托,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多元参与的调解工作架构。健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由网格员常态化排查119个基层治理网格,村居及时响应反馈,并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高风险领域重点排查、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打造专业调解品牌。发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势,着力“栖调汇”品牌成效建设。建立起“法官+调解员”联动机制,开展调解员专业知识培训3次,新培育市级新锐调解员1名。全年化解矛盾纠纷1132件,其中诉源纠纷503件、访源纠纷71件、警源纠纷558件。继“栖调工作法”入选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典型案例之后,相关经验做法又依次获《浙江日报》宣传、获《司法所工作》杂志刊发,品牌影响力辐射全域。

3.深化诉源治理实践。以“共享法庭”建设为突破口,推动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建成村社级“共享法庭”29个、特色“共享法庭”2个。全年化解纠纷1132件,完成司法确认51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41.63%,居全区首位。万人成讼率连续第四年下降,诉源治理考核连续四年全区第一,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基层治理新格局。通过“线上+线下”双轨并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零距离、低成本、高效率”,群众法治获得感显著增强。

(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1.优化法律服务网络。围绕群众需求,建成“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设立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村社服务站29个,整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资源下沉基层,全年接受法律咨询等事项1300余次,服务满意率达95%。依托“司法所+律所”所所联合机制拓展新业态服务场景,在美团塘栖站设立法律服务点,派驻律师5名,提供劳动权益保障咨询270余次,解决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就业人员薪酬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等问题23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2.强化法律顾问效能。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基础履职清单(试行)》,明确合同审查、普法宣讲等11类职责。开展“法律顾问进网格”专项行动,围绕征地拆迁、物业纠纷等民生热点提供法律意见260件,组织线上线下普法活动150场次,群众咨询量同比增长45%,法律需求响应效率提升60%。建立法律顾问“季度考评”机制,将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推动法律顾问服务提质增效。

3.深化精准普法宣传。聚焦重点群体需求,推出“情景剧+直播”普法新模式。针对老年人开展防诈骗专题宣讲12场,覆盖群众2000人次;为新业态从业者举办劳动权益保护讲座3场,惠及从业人员200人次;在中学校园举办“法治清风进校园”主题讲座,参与师生2500人次。创新线上“法治直播间”,围绕反诈、劳动法等主题直播18场,累计观看超10万人次。重点领域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18%,群众法治素养测评合格率达89.5%,普法宣传实效性显著提升。

(五)厚植法治文化根基 打造特色治理样板

1.创建特色法治品牌。引导各村因地制宜,推动法治品牌“多点开花”。围绕服务群众“零距离”,矛盾化解“零积压”的目标,成功培育塘栖村“红船法治”、丁河村“鱼鹰精神”、河西埭村“五和十美”等特色品牌,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带动村风民风持续向好、村级事务有序规范。

2.培育示范村社集群。巩固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果,健全示范村社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对照民主法治村社建设标准,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强化动态跟踪指导,推动示范村社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加强经验总结推广,组织全镇村社开展观摩交流活动,通过现场会、案例集等形式,复制推广示范村在依法决策、村务公开、矛盾化解等方面的先进做法。2024年,丁山河村成功新建省级民主法治村。

3.构建全域宣传矩阵。持续展开民法典主题公园、宪法广场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丁山河村落地全国首个村级法律援助主题公园。打造“法治文化节”,开展法治书画展、知识竞赛等活动20场次,吸引群众参与3万余人次。创新“法治+非遗”融合模式,将法治元素融入皮影戏等本土文化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润物无声、寓教于乐”。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行政行为规范性不足。当前行政争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仍呈高发态势,2024年虽未发生败诉案件,但出现3起行政纠错案件,暴露出行政执法环节存在薄弱环节。其中征迁领域矛盾较为突出,个别部门片面追求工作进度,忽视法定程序履行,因强制拆除等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呈上升趋势,存在矛盾上行风险。

2.行政法治监督较为薄弱。工作人员法治观念不够强、法律素质不够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行政决策还不够科学、民主、规范。对政府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法治监督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监督主体虽多,但除了上级党政部门监督外,其他监督都往往形同虚设。

三、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1. 强化法治履职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书记、镇长带头履行“述职必述法”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全年主持召开依法治镇委员会专题会议4次,研究部署合法性审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关键任务,推动法治责任层层压实。

2. 统筹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聚焦“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村社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等重点工作,建立镇村两级法治任务交办机制。将法治成效纳入村社年度考核,通过定期督查、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推动法治责任落实落地。

3.破解基层法治难题。针对征地拆迁、村务管理等高频涉法问题,建立镇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全年协调解决重大行政争议17件,推动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妥善处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发声,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当前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短板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和监督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违法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积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尤其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做到程序到位、决策合理、规范运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

2.聚焦品牌提档,推动调解体系升级。强化宣传推广,依托村社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调解典型案例,提升群众对“栖调汇”品牌的知晓率和信任度。争创省级标杆,积极申报浙江省“金口碑”区域调解品牌,推动村级调解工作室标准化建设。定期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完善调解员考核激励机制,提升专业能力,为提高调解成功率奠定基础。

3.突出标准引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以民主法治村社创建为抓手,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打造示范样板,整合法治文化广场、村民议事厅等载体,形成可复制的创建经验。完善创建机制,制定民主法治村社建设标准,细化法治服务、村务公开等指标,推动现有2个国家级示范村、8个省级示范村动态管理。结合莫家桥村、三星村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将法治元素融入村庄环境提升工程,通过道路整修、景观整治等措施,打造法治与生态融合的示范样板。

4.优化服务网络,实现法治全域覆盖。构建高效便捷的法治服务体系,完善服务阵地,持续优化“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村社法律顾问站点全覆盖,动态更新“塘栖法治地图”,确保群众就近获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延伸服务触角,建立“镇—村社—新业态群体”三级服务网络,在物流园区等新业态聚集区新增法治服务点,针对劳动权益、合同纠纷等高频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支持,消除服务盲区,让公共法律服务移步可至、触手可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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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栖镇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024年度)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40/2025-20657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塘栖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塘栖镇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3-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2024年,塘栖镇在镇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主线,以系统性思维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主要成效和举措

(一)党建引领法治建设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1.健全法治领导机制。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镇委员会,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落实、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全年召开委员会专题会议31次,将法治建设纳入镇域发展规划核心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党委班子成员"述职必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规定内容。班子成员法治述职报告通过政务公开栏、线上平台同步公示,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监督评议,促进"关键少数"法治建设责任压紧压实。

2.强化合法性审查。聚焦行政决策规范化,构建司法所牵头,党政办、综合执法队、镇聘法律顾问协同联动的“三位一体”审查机制。全年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决定及镇村合同开展全流程审查1090件,覆盖率达100%。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2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10件,其他事项审查1件,镇村合同审查1077件。延伸审查触角至村规民约修订、集体资产处置等基层治理关键环节,指导修订村规民约2项,整改法律风险点,实现“审查—反馈—整改”闭环管理。建立审查能力提升机制,组织村社干部开展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有效增强基层依法决策能力。

3.延伸依法治理触角。以省级法治化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在全区率先推行村社书记“述职必述法”机制,将法治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29个村社书记提交法治述职报告并接受现场评议,实现基层“一把手”法治责任全覆盖。深化“法律顾问+乡贤调解”联动机制,为村社依法治理、民主议事、村规民约审查等提供专业指导和法律保障,形成“法治引领、多元善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精准赋权提升质效,改革执法综合答卷

1.权责明晰归集执法事项。聚焦民生保障、执法监管、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编制《塘栖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事项目录》,涵盖发改、经信、住建、应急管理、林业、水利等16个方面533项行政执法事项。同时结合基层治理实际需求,动态优化调整执法事项,目前已从533项优化调整至367项。

2.数字赋能增强执法效能。以综合信息指挥室为中心,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区综合执法平台,建立执法队与全科网格的“队网”协同机制,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事件的协调和处置。广泛应用执法巡检、油烟在线监测、AI视频巡逻等执法场景,先行先试移动式一体化执法终端、电子送达、远程询问等执法方式,打造“数字塘栖”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

3.资源整合聚集执法力量。塘栖镇作为临平区首个行政执法事项赋权试点的镇街,“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至今已满5年。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塘栖镇以“一支队伍管执法”为抓手,不断完善基层治理架构,通过完善组织体系、统筹全域社会治理、数智赋能打造执法闭环等做法,有效破解了管理与执法不相融、基层治理无法覆盖全域、基层执法力量无法形成合力等难题,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取得了实质性效果。

(三)创新调解工作机制 筑牢基层治理防线

1.构建多元调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起多方协同、立体化运作的“1+3+29+X”调解工作模式,以塘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总领,以警源治理、访源治理等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力量为依托,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多元参与的调解工作架构。健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由网格员常态化排查119个基层治理网格,村居及时响应反馈,并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婚姻家庭等高风险领域重点排查、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打造专业调解品牌。发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势,着力“栖调汇”品牌成效建设。建立起“法官+调解员”联动机制,开展调解员专业知识培训3次,新培育市级新锐调解员1名。全年化解矛盾纠纷1132件,其中诉源纠纷503件、访源纠纷71件、警源纠纷558件。继“栖调工作法”入选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典型案例之后,相关经验做法又依次获《浙江日报》宣传、获《司法所工作》杂志刊发,品牌影响力辐射全域。

3.深化诉源治理实践。以“共享法庭”建设为突破口,推动诉源治理向纵深发展。建成村社级“共享法庭”29个、特色“共享法庭”2个。全年化解纠纷1132件,完成司法确认510件,诉前调解成功率41.63%,居全区首位。万人成讼率连续第四年下降,诉源治理考核连续四年全区第一,形成“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基层治理新格局。通过“线上+线下”双轨并进,实现矛盾纠纷化解“零距离、低成本、高效率”,群众法治获得感显著增强。

(四)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1.优化法律服务网络。围绕群众需求,建成“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设立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村社服务站29个,整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资源下沉基层,全年接受法律咨询等事项1300余次,服务满意率达95%。依托“司法所+律所”所所联合机制拓展新业态服务场景,在美团塘栖站设立法律服务点,派驻律师5名,提供劳动权益保障咨询270余次,解决外卖骑手等新业态就业人员薪酬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等问题23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2.强化法律顾问效能。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基础履职清单(试行)》,明确合同审查、普法宣讲等11类职责。开展“法律顾问进网格”专项行动,围绕征地拆迁、物业纠纷等民生热点提供法律意见260件,组织线上线下普法活动150场次,群众咨询量同比增长45%,法律需求响应效率提升60%。建立法律顾问“季度考评”机制,将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指标,推动法律顾问服务提质增效。

3.深化精准普法宣传。聚焦重点群体需求,推出“情景剧+直播”普法新模式。针对老年人开展防诈骗专题宣讲12场,覆盖群众2000人次;为新业态从业者举办劳动权益保护讲座3场,惠及从业人员200人次;在中学校园举办“法治清风进校园”主题讲座,参与师生2500人次。创新线上“法治直播间”,围绕反诈、劳动法等主题直播18场,累计观看超10万人次。重点领域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18%,群众法治素养测评合格率达89.5%,普法宣传实效性显著提升。

(五)厚植法治文化根基 打造特色治理样板

1.创建特色法治品牌。引导各村因地制宜,推动法治品牌“多点开花”。围绕服务群众“零距离”,矛盾化解“零积压”的目标,成功培育塘栖村“红船法治”、丁河村“鱼鹰精神”、河西埭村“五和十美”等特色品牌,把法治融入乡村治理各环节,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带动村风民风持续向好、村级事务有序规范。

2.培育示范村社集群。巩固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果,健全示范村社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对照民主法治村社建设标准,定期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强化动态跟踪指导,推动示范村社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加强经验总结推广,组织全镇村社开展观摩交流活动,通过现场会、案例集等形式,复制推广示范村在依法决策、村务公开、矛盾化解等方面的先进做法。2024年,丁山河村成功新建省级民主法治村。

3.构建全域宣传矩阵。持续展开民法典主题公园、宪法广场等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在丁山河村落地全国首个村级法律援助主题公园。打造“法治文化节”,开展法治书画展、知识竞赛等活动20场次,吸引群众参与3万余人次。创新“法治+非遗”融合模式,将法治元素融入皮影戏等本土文化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润物无声、寓教于乐”。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行政行为规范性不足。当前行政争议及行政诉讼案件仍呈高发态势,2024年虽未发生败诉案件,但出现3起行政纠错案件,暴露出行政执法环节存在薄弱环节。其中征迁领域矛盾较为突出,个别部门片面追求工作进度,忽视法定程序履行,因强制拆除等行为引发的行政争议呈上升趋势,存在矛盾上行风险。

2.行政法治监督较为薄弱。工作人员法治观念不够强、法律素质不够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行政决策还不够科学、民主、规范。对政府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法治监督关系尚未完全理顺,监督主体虽多,但除了上级党政部门监督外,其他监督都往往形同虚设。

三、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情况

1. 强化法治履职担当。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书记、镇长带头履行“述职必述法”要求,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工作。全年主持召开依法治镇委员会专题会议4次,研究部署合法性审查、矛盾纠纷化解等关键任务,推动法治责任层层压实。

2. 统筹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治建设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聚焦“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村社法律顾问制度完善等重点工作,建立镇村两级法治任务交办机制。将法治成效纳入村社年度考核,通过定期督查、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推动法治责任落实落地。

3.破解基层法治难题。针对征地拆迁、村务管理等高频涉法问题,建立镇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全年协调解决重大行政争议17件,推动历史遗留问题依法妥善处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发声,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当前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短板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和监督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违法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积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尤其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做到程序到位、决策合理、规范运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

2.聚焦品牌提档,推动调解体系升级。强化宣传推广,依托村社宣传栏、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调解典型案例,提升群众对“栖调汇”品牌的知晓率和信任度。争创省级标杆,积极申报浙江省“金口碑”区域调解品牌,推动村级调解工作室标准化建设。定期组织调解员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完善调解员考核激励机制,提升专业能力,为提高调解成功率奠定基础。

3.突出标准引领,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以民主法治村社创建为抓手,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打造示范样板,整合法治文化广场、村民议事厅等载体,形成可复制的创建经验。完善创建机制,制定民主法治村社建设标准,细化法治服务、村务公开等指标,推动现有2个国家级示范村、8个省级示范村动态管理。结合莫家桥村、三星村特色精品村建设项目,将法治元素融入村庄环境提升工程,通过道路整修、景观整治等措施,打造法治与生态融合的示范样板。

4.优化服务网络,实现法治全域覆盖。构建高效便捷的法治服务体系,完善服务阵地,持续优化“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村社法律顾问站点全覆盖,动态更新“塘栖法治地图”,确保群众就近获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延伸服务触角,建立“镇—村社—新业态群体”三级服务网络,在物流园区等新业态聚集区新增法治服务点,针对劳动权益、合同纠纷等高频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支持,消除服务盲区,让公共法律服务移步可至、触手可及。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