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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34/2025-2113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4-2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 2025-04-21 09:01 浏览次数:
2025年4月21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审批决定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71-89163927
传真:0571-86222056
电子邮箱:yhlwh@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31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年产玻璃门10万扇项目 | 杭州水成塑业有限公司 |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杭州水成塑业有限公司年产玻璃门10万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的函 | 杭环临平评批〔2025〕11号 | 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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