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6/2025-21223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4-2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运河街道、乔司街道、塘栖镇、崇贤街道、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的公示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4-27 16:44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6/2025-21223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4-2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运河街道、乔司街道、塘栖镇、崇贤街道、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的公示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4-27 16:44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26/2025-21223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应急管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4-2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杭州市临平区应急管理局与运河街道、乔司街道、塘栖镇、崇贤街道、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予以公示。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