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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6/2025-21491 | 文件编号 | 临平司法〔2025〕2号 |
责任部门 | 区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司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ALPD11-2025-0002 | 有效性: | 有效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关于《关于公布临平区司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5-23 10:21:18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临平区司法局对本部门2024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已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主要内容
该规范性文件共分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文件正文,对梳理的结果及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
第二部分为附件。为本次清理范围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文号、名称及结果。
四、施行时间
该规范性文件自2025年6月25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解读人:张嘉聪
联系电话:0571-8622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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