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0/2025-2154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杭州市临平区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5-05-27 15:09 浏览次数: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安全维稳、森林防火等工作为重点,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措施到位,快速、妥善处理清明节群众祭扫突发事件。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清明扫墓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农业农村局(林水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改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各有关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
三、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一)火灾。墓区内草木旺盛,可燃物多,容易引发火灾。
(二)交通事故。清明节期间,车流量大,车辆与人流混杂,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拥挤踩踏事件。清明节期间,人流量大,高峰时段的狭窄地区容易引发拥挤踩踏事件。
(四)群众斗殴事件。清明节期间,很多家庭举家扫墓,一些小的摩擦容易引发为群体性的斗殴事件。
(五)祭扫人员突发疾病。由于公墓墓区基本都建在山坡上,容易导致一些祭扫人员在攀爬过程中引发身体不适。
(六)其它突发事件。
四、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民政局
加强对各殡葬服务单位的业务指导,督促各公墓(陵园)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开展清明节前殡葬服务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和督促殡葬服务单位制定群众祭祀应急预案;负责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区委宣传部
负责清明节期间的宣传,倡导祭祀方式和手段的文明、环保、健康,努力创造平安和谐的祭奠环境。在今日临平、临平发布等区级新闻媒体刊登扫墓管理公告,发布祭扫路线、交通疏导等信息,引导群众主动错峰祭扫。
(三)区公安分局
督促殡葬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协助维持秩序,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交警部门负责道路畅通和机动车管理,结合交通整治,确保道路顺畅,情况紧急时,划定临时停车点。
(四)区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祭扫期间的消防应急工作,保证24小时备勤。
(五)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
组织配合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开展森林火灾预防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隐患排查、防火设施建设等,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专业队伍建设、宣传教育、预警监测、督促检查等工作。
(六)区应急管理局
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负责全区森林消防责任制的落实,对各镇(街道)墓地及周边的森林消防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及时发布森林火情监测预警信息和火灾信息。
(七)区市场监管局
加强对殡葬服务机构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明码标价等问题;加强对扫墓点及周边重点地区经营户的巡访,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八)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加强对市区城市化管理地区范围内经营摊点的管理,禁止占道经营,取缔无证销售香烛、纸钱等用品的流动摊点;加强周边环境卫生监管,及时督促垃圾清运单位清运殡葬服务单位垃圾;为祭扫期间宣传引导设施的设置提供便利。
(九)区发改局
负责对殡葬服务机构的价格管理和指导。
(十)区卫生健康局
负责做好防疫指导工作和医疗救援准备工作,祭扫活动中突发病人和突发事件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
(十一)区交通运输局
清明节期间,区公交公司要增派车辆,公交车应尽量开进公墓(陵园),以方便扫墓群众。
(十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本地的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抓好本辖区群众扫墓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清明节期间的祭扫活动安全有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区领导小组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各单位要以“树立文明新风、保障祭祀安全”为工作落脚点,充分预测清明节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预案,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二是确保人员到位,清明祭扫高峰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到岗到位,尽职尽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区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
(二)建立相关制度,做好祭扫监测。建立完善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制度;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各镇(街道)要落实专人负责统计祭扫情况,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清明节期间,区民政局必须每天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当日的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区领导小组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祭祀新风。充分利用清明节的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重点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继续发挥文明祭祀的主力军作用,积极开展以烟花炮竹、香烛、纸币换鲜花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市民摒弃香烛、纸币、烟花炮竹祭祀的陋习,树立丧葬文明祭祀新风。
冬至期间的祭扫应急预案,参照本预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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