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8/2025-21900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人力社保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6-2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关于通知杭州硕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的公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6-23 17:17 浏览次数:

杭州硕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受理投诉人肖燕等4人投诉杭州硕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一案,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通知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以下至临平区劳动保障监察中心接受调查询问:

1:肖燕、仵佳慧、范兴鹏、王阿飞也的劳动合同书;

2:肖燕、仵佳慧、范兴鹏、王阿飞也的考勤记录;

3:肖燕、仵佳慧、范兴鹏、王阿飞也工资表及支付凭证(2025年1-3月);

4:肖燕、仵佳慧、范兴鹏、王阿飞也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171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1-892808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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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知杭州硕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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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硕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受理投诉人肖燕等4人投诉杭州硕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一案,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通知你单位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携带以下至临平区劳动保障监察中心接受调查询问:

1:肖燕、仵佳慧、范兴鹏、王阿飞也的劳动合同书;

2:肖燕、仵佳慧、范兴鹏、王阿飞也的考勤记录;

3:肖燕、仵佳慧、范兴鹏、王阿飞也工资表及支付凭证(2025年1-3月);

4:肖燕、仵佳慧、范兴鹏、王阿飞也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171号三楼

联系电话:0571-892808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