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34/2025-2164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对案涉废白土在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5月期间内共计408.45吨的处置费用进行评估的价格鉴证评估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6-03 15:06 浏览次数:
首页 |
|
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34/2025-2164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关于对案涉废白土在2020年9月1日到2021年5月期间内共计408.45吨的处置费用进行评估的价格鉴证评估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6-03 15:06 浏览次数:
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34/2025-21647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6-03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为确保涉案危废合法处置费用计算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委托杭州中知鉴证科技有限公司,对杭州天丰润滑油有限公司2020年9月至2021年期间涉案废白土合法处置所需费用进行价格鉴证评估。根据杭州中知鉴证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价格鉴证评估报告(杭中知[2025]价评字第4号),该单位2020年9月至2021年期间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处置的408.45吨废白土依法处置所需费用为人民币946333.72元。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平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