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8/2025-22033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市场监管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5-07-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公告(杭州临平志敏生鲜店)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5-07-02 11:03 浏览次数:

杭州临平志敏生鲜店,经营者:邹**,按照 2025年浙江杭州临平食用农产品专项有关要求,于2025年5月27日对你单位经销的河虾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为25JF0528084。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通知你限期提供证据材料配合调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或对被抽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或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复检的,视为认可检验结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无异议。其余规定请阅读附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 同时,请于2025年8月18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远展街6号,临平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调查,联系电话:0571-86108707。

如你(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或对被抽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有异议的,请联系以下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71-86137720, 地址、邮编:杭州市临平区世纪大道西928号、311100;承检机构联系方式:电话:4008618585、0571-85291117,地址、邮编: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688号3号楼3楼、310052。


附件:1、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

           2、监督抽检报告(河虾)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doc

附件2.监督抽检报告(河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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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公告(杭州临平志敏生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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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平志敏生鲜店,经营者:邹**,按照 2025年浙江杭州临平食用农产品专项有关要求,于2025年5月27日对你单位经销的河虾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为25JF0528084。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通知你限期提供证据材料配合调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或对被抽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或异议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复检的,视为认可检验结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无异议。其余规定请阅读附件:《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 同时,请于2025年8月18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远展街6号,临平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调查,联系电话:0571-86108707。

如你(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或对被抽样品真实性、检验方法、标准适用等事项有异议的,请联系以下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71-86137720, 地址、邮编:杭州市临平区世纪大道西928号、311100;承检机构联系方式:电话:4008618585、0571-85291117,地址、邮编: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688号3号楼3楼、310052。


附件:1、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

           2、监督抽检报告(河虾)


杭州市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


附件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doc

附件2.监督抽检报告(河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