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32/2025-2244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8-0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布
来源:规划编制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8-01 09:50 浏览次数:
《杭州市临平区塘栖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1月7日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临平区塘栖镇行政辖区范围,规划范围总面积79.53平方千米。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定位与目标
塘栖镇总体定位为打造名镇名山名湖一体发展的文旅休闲胜地、高新高质高效多元共进的科技创新高地、宜居宜业宜游魅力相融的生态首善之地。
规划至2035年,绿色高质量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更加完善。全面实现“文旅休闲胜地、科技创新高地、生态首善之地”发展定位,建成集历史传承、生态文旅、科技创新、会展服务、品质居住为一体的千年文化古镇。
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塘栖镇规划形成“一带两轴、三区三园”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带两轴”指大运河文化带、塘栖综合服务轴和塘栖科创联动发展轴。“三区三园”指形成塘栖城镇片区、超丁综合片区、产城融合示范区三大城镇发展片区,打造超山风景名胜区、丁山湖郊野公园、西太漾郊野公园三大生态公园。
四、空间控制线落实
塘栖镇细化落实上位规划传导的三条基本控制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73.52公顷;落实城镇开发边界2837.26公顷。
同时,塘栖镇细化落实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城市紫线、道路红线等城市重要控制线,基础设施控制线、灾害防治控制线、风景文化控制线等其他空间控制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五、用途分区规划
遵循全覆盖、不重叠的基本原则,塘栖镇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塘栖镇一级分区包括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其他保护利用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和战略预留区;乡村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农田整备区和林业发展区。
六、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塘栖镇将城镇和乡村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谋划,合理配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打造 5-15-30 分钟生活圈体系,加强社区、村庄治理的效能,配置形成“城市组团级-街道(镇)级-社区(村)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七、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建立“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地段-文保单位/文保点-历史建筑”等为主体以及各类工业遗产、传统农业水利交通风貌空间构成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现历史文脉与现代功能的空间建设相得益彰。
八、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塘栖镇规划保留练杭高速,保留杭申线Ⅲ级航道和京杭运河Ⅲ级航道,落实轨道交通9号线。规划形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道路体系,新增杭州中环(运溪路)和秋石北路(南段)快速路,形成“一横两纵”城市快速道路交通体系与“五横六纵”主干路网格局。完善公交场站及公交线网建设,优化镇域交通设施。
九、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林地占补机制,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严格实施湿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湿地面积保有量不下降,重点对重要生态敏感区进行保护和修复,推进湿地环境治理,提升湿地水质净化能力。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采取生态补水、河湖水系连通、污染源控制等措施,提升丁山湖、北太漾等江河湖泊生态功能。
十、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塘栖镇共划分4个城镇单元,分别为塘栖古镇单元、运河科创城单元、超山丁山湖单元、东湖新城北单元,3个乡村单元,分别为塘北单元、北太漾单元、泉漳单元。详细规划应以单元划分方案为基础开展编制工作,允许单元范围按照详细规划相关管理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
落实上位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和工程,谋划本镇的主要项目和工程。推进“以存量定计划、以空间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保障规划稳定实施。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性、约束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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