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长贷款年限延至40年 存量房贷可协商降息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调整
发布时间: 2026-09-01 10:11 来源: 今日临平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出台多项个人住房贷款优化新政,进一步完善房贷信贷体系、降低居民购房与还贷压力,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次新政聚焦贷款年限、存量房贷利率、放款规则、困难纾困四大民生重点,多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

房贷最长年限提至40年 减轻月供压力 

新政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应符合最低首付比例要求。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金额不得超过拟购买住房的评估价值。

同时,房贷还款方式进一步细化规范:贷款期限1年及以内的,可选择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或按月还本付息;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统一实行按月还本付息模式。

更长的贷款周期,能够有效分摊月供压力,降低普通家庭的日常还贷负担。

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可协商调整利率或置换贷款 

对于已发放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当贷款利率水平与全国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申请新发放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方式应由借款人自主选择。

变更后或新发放贷款利率加点幅度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变更或置换贷款时所在城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贷款剩余本金金额。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金额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购房贷款。

规范房贷放款时点 护航购房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楼市交易秩序、保障购房者资金安全,新政明确房贷放款节点新标准。其中,新建现房项目,房贷需在销售备案完成后发放;新建预售项目,必须待项目竣工备案之后方可放款。

该规则从信贷源头把控楼市风险,有效规避预售房交易中的各类隐患,倒逼房企规范建设交付流程,全方位保障购房者的置业安全。

灵活纾困还贷困难群体 温情化解还款压力 

对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阶段性失去收入来源导致还款困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贷款展期、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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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调整
发布时间: 2026-09-01 来源: 今日临平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出台多项个人住房贷款优化新政,进一步完善房贷信贷体系、降低居民购房与还贷压力,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次新政聚焦贷款年限、存量房贷利率、放款规则、困难纾困四大民生重点,多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

房贷最长年限提至40年 减轻月供压力 

新政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应符合最低首付比例要求。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金额不得超过拟购买住房的评估价值。

同时,房贷还款方式进一步细化规范:贷款期限1年及以内的,可选择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或按月还本付息;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统一实行按月还本付息模式。

更长的贷款周期,能够有效分摊月供压力,降低普通家庭的日常还贷负担。

存量浮动利率房贷可协商调整利率或置换贷款 

对于已发放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当贷款利率水平与全国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借款人可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申请新发放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方式应由借款人自主选择。

变更后或新发放贷款利率加点幅度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不得低于变更或置换贷款时所在城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如有),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贷款剩余本金金额。

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金额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购房贷款。

规范房贷放款时点 护航购房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楼市交易秩序、保障购房者资金安全,新政明确房贷放款节点新标准。其中,新建现房项目,房贷需在销售备案完成后发放;新建预售项目,必须待项目竣工备案之后方可放款。

该规则从信贷源头把控楼市风险,有效规避预售房交易中的各类隐患,倒逼房企规范建设交付流程,全方位保障购房者的置业安全。

灵活纾困还贷困难群体 温情化解还款压力 

对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阶段性失去收入来源导致还款困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贷款展期、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