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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1/2022-09928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3-1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关于《临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3-11 15:08:43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质发〔2020〕14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农〔2020〕6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临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挂钩对象:镇(街道)行政机构,村(社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挂钩内容:在挂钩对象申报区级及以上农业农村相关扶持政策时,应当将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作为优先享有政策的重要条件。

(三)挂钩指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指标包括主体生产过程记录、农产品追溯、监测合格率、信用评价、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标准化程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等。

(四)挂钩条件:明确了审查时的重要条件和将予以重点审查或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已享有的扶持政策的情形。

(五)挂钩程序:明确了部门责任、主体承诺、信息发公布、分级审核、检查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三、实施时间

自2022年4月7日起施行。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许思嘉

联系方式:0571-8953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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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1/2022-09928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3-1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质发〔2020〕14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农〔2020〕6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临平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扶持政策挂钩实施细则(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挂钩对象:镇(街道)行政机构,村(社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挂钩内容:在挂钩对象申报区级及以上农业农村相关扶持政策时,应当将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作为优先享有政策的重要条件。

(三)挂钩指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指标包括主体生产过程记录、农产品追溯、监测合格率、信用评价、承诺达标合格证使用、标准化程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等。

(四)挂钩条件:明确了审查时的重要条件和将予以重点审查或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已享有的扶持政策的情形。

(五)挂钩程序:明确了部门责任、主体承诺、信息发公布、分级审核、检查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三、实施时间

自2022年4月7日起施行。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许思嘉

联系方式:0571-89532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