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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5/2022-07176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3-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关于建立临平区社会团体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办公室(组织人事和计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 2022-03-18 16:57:24 浏览次数:

一、背景依据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规范社会团体管理的要求,为优化社会团体发展环境,健全社会团体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促进我区社会团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快健全社会团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团体的社会公信力,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着力解决社会团体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提高社会团体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理顺政府与社会团体的关系,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团体管理体制,实现社会团体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制定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关于建立临平区社会团体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包含以下内容:

(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社会团体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及《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十项制度示范文本》(另行发文),建立健全议事、选举、机构、财务、人事等各项制度,完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或监事)的职责,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确保四个层面权利的落实到位,即个人或单位入会的自愿选择权、会员的选举权、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策权、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执行权。

(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社会团体的财务工作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按照经费自理、独立核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团体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经费支出做到:支出预算化、预算项目化、项目明细化、明细程序化。

(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社会团体要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要将登记证、年检报告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通过上墙张贴、电子屏幕、互联网等方式公开;要按照章程的规定,定期向会员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年检时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可以将章程、服务承诺书、重大活动、财务状况和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有关信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重大活动报告制度。社会团体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年度会议、重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必须实行报告制度,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举办涉外活动(比赛、培训等)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活动,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提前7日向登记管理机关和活动举办地登记管理机关书面报告活动的有关事项。

(五)建立工作台账制度。社会团体应根据自身特点,从“量化”、“细化”、“实化”上下功夫,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做到年初制定计划和年终做好总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法规,收集整理好社会团体的登记、年检、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信息资料、会议文件、公开出版的刊物、重要的请示、报告及有关部门批复文件等资料,及时归档,做到活动规范、资料完整。

(六)加强社会团体自律和诚信建设。要引导社会团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通过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建立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树立以诚信为本、诚实守信、有诺必践、倡导诚信的理念。通过规范社会团体行为,全面提升社会团体各方面素质,切实增强本行业或领域的社会诚信度。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四、实施时间

该文件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

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解读人: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楼坚

联系电话:0571-86222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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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临平区社会团体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5/2022-07176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民政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3-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一、背景依据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规范社会团体管理的要求,为优化社会团体发展环境,健全社会团体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促进我区社会团体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严格自律、规范发展”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快健全社会团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社会团体的社会公信力,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着力解决社会团体服务和收费行为不规范、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提高社会团体服务质量,增强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理顺政府与社会团体的关系,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团体管理体制,实现社会团体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制定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关于建立临平区社会团体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重点包含以下内容:

(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社会团体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及《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十项制度示范文本》(另行发文),建立健全议事、选举、机构、财务、人事等各项制度,完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监事会(或监事)的职责,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确保四个层面权利的落实到位,即个人或单位入会的自愿选择权、会员的选举权、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策权、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执行权。

(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社会团体的财务工作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按照经费自理、独立核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团体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经费支出做到:支出预算化、预算项目化、项目明细化、明细程序化。

(三)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社会团体要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要将登记证、年检报告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通过上墙张贴、电子屏幕、互联网等方式公开;要按照章程的规定,定期向会员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年检时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有条件的社会团体可以将章程、服务承诺书、重大活动、财务状况和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有关信息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重大活动报告制度。社会团体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年度会议、重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必须实行报告制度,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举办涉外活动(比赛、培训等)或重大社会影响的活动,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提前7日向登记管理机关和活动举办地登记管理机关书面报告活动的有关事项。

(五)建立工作台账制度。社会团体应根据自身特点,从“量化”、“细化”、“实化”上下功夫,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做到年初制定计划和年终做好总结,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法规,收集整理好社会团体的登记、年检、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信息资料、会议文件、公开出版的刊物、重要的请示、报告及有关部门批复文件等资料,及时归档,做到活动规范、资料完整。

(六)加强社会团体自律和诚信建设。要引导社会团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通过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建立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树立以诚信为本、诚实守信、有诺必践、倡导诚信的理念。通过规范社会团体行为,全面提升社会团体各方面素质,切实增强本行业或领域的社会诚信度。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公益形象,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作用。

四、实施时间

该文件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五、解读机关

杭州市临平区民政局

解读人: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楼坚

联系电话:0571-86222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