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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35/2022-08338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审管办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审管办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4-21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4-21 18:17:10 浏览次数:
一、政策背景及依据
随着公共资源交易的覆盖面逐步扩大,公共资源交易种类的不断增多,2012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因此,临平区在2022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对原办法进行了更新。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进一步加强临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切实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部门职能定位问题,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组织架构问题,强化交易监督管理,规范交易活动。
三、主要内容
本《规定》共有十一个条款,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分中心进行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产权和其他按规定应进入区交易中心交易的各项交易活动。
2.组织架构
成立杭州市临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管理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研究决定公共资源交易的方针、政策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3.部门职责
明确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区交易中心等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职责。
4.协作配合
明确当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生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时,各招标(采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纪委(监委)、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加大招标投标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四、实施时间
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鲁菡
联系电话:891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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