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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32/2022-0835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4-2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关于《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平区土地年收益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发布时间: 2022-04-22 14:22:33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盘活企业土地资产,优化企业投资环境,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特制定出台《临平区土地年收益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区土地年收益征收管理办法》《杭州市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临平区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定义。土地年收益是指国有出让土地上房屋临时改变用途,每年按规定向政府缴纳的土地收益。
(二)界定期限。临时改变用途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期限届满需延期的,须在期满前60日内申请延期,申请延期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材料。明确了申请表、设计图等具体13项申报材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办理程序。一是土地年收益缴纳义务人向所在镇街、平台提出申请;二是由辖区镇街、平台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拟改变用途的房屋进行实地踏勘;三是土地年收益缴纳义务人持申报资料向区规划资源部门申报;四是下发《杭州市临平区出让土地临时改变用途补缴土地收益差价的通知》;五是缴纳土地年收益。
(五)标准范围。公布了我区临平区各类用地年收益标准级别范围表和土地年收益标准。
四、解读机关
解读单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解读人:陈亚南
联系方式:0571-8936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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