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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9/2022-0774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住建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住建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4-0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关于《关于房改房上市交易有关具体政策规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2-04-05 11:33:0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改房上市交易工作,2022年3月28日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定了《关于房改房上市交易有关具体政策规定的通知》。为依法实施,现将有关事项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改房上市交易工作, 根据《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临平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相关规定。
二、政策依据
《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
三、适用范围
临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主要内容
《关于房改房上市交易有关具体政策规定的通知》主要明确了房改房上市交易的公用面积计算及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等内容。房改房上市交易的,由税务部门收取土地出让金,具体标准(按房屋建筑面积收取):临平、东湖、南苑街道为10元/平方米,塘栖镇为7元/平方米,运河、乔司、星桥、崇贤街道为5元/平方米。划拨土地房改房上市交易的,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出让年限起始日统一为1995年1月1日;出让土地上市交易按规定收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5月1日施行。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周倩倩
联系电话:0571-8953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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