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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0/2022-09339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2-05-3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关于《杭州市临平区村镇和农村住房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2-05-30 14:41:34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村庄和集镇规划与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特制定出台《杭州市临平区村镇和农村住房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3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临平区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临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
四、主要内容
1、在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村庄、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块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未进行有效防治的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不得进行村庄、集镇规划与建设。
3、对已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工程或建设区块,在设计、施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配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4、选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农村住房建房户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结果作为建房审批的依据。
5、申请建房地块评价为基本适宜的农村住房建房户,在申请开工时应签订《临平区农村住房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承诺书》。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解读人:刘继青
联系电话:8953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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